[新聞] 北港日治登記所存廢 縣府、公所爭執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4/new/mar/5/today-center5.htm
北港日治登記所存廢 縣府、公所爭執
〔記者陳燦坤、黃淑莉/北港報導〕北港日治時期的出張所及宿舍建物老舊,
縣府主張活化為藝文中心,鎮公所則要求依地目用途興建公園,雙方爭論難解,
地方呼籲爭執儘快落幕,避免該處成為巿容毒瘤。
出張所在日治時期專責不動產登記,地方俗稱「登記所」,曾是北港地政事務
所辦公室,機關遷移後,房舍遭地政員工子女佔用,鎮公所想索回這塊鎮有地,
委託縣府地政處催討,在地政處索回地上物後,公所要求拆屋還地則遭縣府拒
絕。
地方缺綠地 公所盼闢公園
北港鎮長蕭永義表示,北港巿區人口稠密,缺乏休閒綠地,這塊土地現規劃為
公園用地,縣府卻執意將建物闢為藝文中心,公所不反對文化建設,但縣府最
近在北港增設的藝匠館小型藝文中心,參觀遊客稀少,設立藝文中心恐增加一
座「蚊子館」。
蕭永義指出,增設藝文中心應想清楚,運作經費是否充裕﹖縣府當初為保留北港
十角水塔,八年前列為歷史建物,十角水塔迄今仍殘破不堪,尚未修護,證明規
劃不能一廂情願,得兼顧現實條件。
藝文中心案 縣府將再溝通
文化處長劉銓芝表示,登記所具有歷史意義,且內部有空間可使用,縣府希望能
興建藝文中心服務遊客及香客,近期會再與公所溝通,找到最好解決方案。
林姓居民表示,出張所位在菁華區,外觀日益老舊,居民覺得與商業區巿容格格
不入;李姓住戶擔心建物長期閒置,可能引來遊民入住,且建物有不少木造房子,
一旦發生火警,後果不堪想像,希望出張所用途及早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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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想:
我一個外地人, 老遠看到北港水塔, 即便殘破, 也馬上就能知道原來
那裡是水源地, 原來北港很久以前就有淨水設施。
看到文化路底有一做牌坊, 就知道, 原來以前運動公園是神社。
看到路旁有卵石疊起的台基, 就知道原來北港跟糖廠曾經這麼密切;
也能夠了解, 為什麼華南路那邊有這麼寬敞的地(可以放量販店跟萬尊媽祖),
原來是以前糖廠鐵路的週邊設施...
保留古老建物,保留曾經發生過的事情,不好嗎?
更何況, 綠地公園根本跟保存古蹟不衝突。
遇到爭議, 不找解決的辦法, 不懂尊重在地或外人的知識及建言,
眼裡只有改建的利益, 簡直地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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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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