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尋] 有鄉民或親友們8/1號有去劍湖山的嗎?

看板Yunlin作者 (香菇鐵)時間14年前 (2010/08/02 18:10), 編輯推噓4(4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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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曉得有沒有鄉民或是鄉民的親友們昨天(8/1號)有去劍湖山遊玩並誤拾了一隻手機 手機的廠牌和型號是 Sony Ericsson的P1i,是銀黑色系的手機。 我的手機昨天在劍湖山不見了,事後撥打電話號碼已經直接轉入語音信箱。 SIM卡已請客服停用,手機本身也有開機密碼鎖,相信對於這位朋友的沒有太大作用。 經調閱監視錄影機的錄影帶,有拍攝到這位拿走的朋友的長相 手機遺失的部份已經向雲林永光派出所備案,但影像尚未提供給警方處理。 因為根據刑法第三二O條(普通竊盜罪)之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 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偷竊罪係屬非告訴乃論,也就是即使被害人不提出告訴也不影響案件成立, 檢察官只要知道有犯罪情事即依法能夠訴追,事後也無法庭外和解。 所以我們秉持著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的心態,希望這位朋友可以幫忙把手機送回來就好 並不想要深入追查,只是希望可以讓大家的麻煩減到最小 希望這位誤拾的朋友可以在十天內(8/11日)前幫忙送至(郵寄亦可,不需附寄件地址) 1.雲林永光派出所 雲林縣古坑鄉永光村光昌路58號。 電話:05-5821354。 2.劍湖山王子大飯店 雲林縣古坑鄉永光村大湖口67之8號。電話:05-5828111。 或是寄站內信跟我聯絡 如果8/12日仍未將手機送回上述兩處,將提供監視錄影機帶和手機通聯記錄給警方處理 希望事情不用走到這一步 不然因為誤取一隻手機換來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還讓自己有前科, 是有一點不太划算。 希望各位鄉民幫忙詢問一下親友快樂出遊時是不是有誤拿走我的手機囉, 不然因此被訴訟纏身就太虧了,謝謝大家m( ̄︶ ̄)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0.227.28 ironyam:轉錄至看板 FestivalPark 08/02 18:11

08/02 18:12, , 1F
手機被檢走要尋回很難噎…希望你找回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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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不會玩G5的時候飛出去呢ˊ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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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我猜你直接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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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說 無憑無據 拍到又能成立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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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殺肉店的話 您說可以發揮多大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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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我 看到這一篇就直接丟垃圾桶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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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早日找回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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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了 期待原PO早日影像送警 好奇連失車都找不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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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18:53, , 9F
祝您一定尋回手機 我等著原PO發後續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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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買手機時的盒子 上面有手機的ID 那個可以查手機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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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祝原PO找的回來 樓上說的ID沒用...我也被偷過 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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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警察了 但是始終沒有消息 警察最偷懶才懶的一直追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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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四樓真是冷言冷語...看了說真的有點XX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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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19:20, , 14F
用ID查手機是要錢的…例如查重大XX犯之類…一般手機遺失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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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警察不會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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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撿到不還的情況,應該是成立侵占遺失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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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純撿到只是侵占 沒有到竊盜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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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你報警沒有辦法拿出IMEI的盒子證明 是沒有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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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大家,我是原po。我購買的原廠盒子還留著(含IM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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