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朱彥碩:SBL週記—球場危險動作不能杜絕 …

看板Yulon作者 (希望每天都是星期天)時間16年前 (2008/03/19 12:39), 編輯推噓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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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季後賽的名次大致底定,上週SBL最熱門的話題,居然是陳志忠尻林金榜的那一拳。 許晉哲教練生氣的說:「這那是用『生命』在防守?是用『別人的生命』在防守吧!」 陳志忠的動作受爭議,已經不是第一次了。這一次,我覺得毫無可辯解的理由。李雲光還 要牽拖「一定是林金榜有什麼地方惹到了陳志忠,所以才…」,試問,這跟海峽杯時,孟 達打吳岱豪的行逕有何不同?那個動作不但無謂,林金榜跟陳志忠卡位的時候離球都還有 一段距離,我不知道那一拳是什麼意思。 陳志忠的行為如何,不是我要討論的重點。我的重點是,為什麼陳志忠沒有受到任何的處 份?裁判都瞎了眼嗎? 回想若是NBA的話,陳志忠這一拳,在當下即便不被判出場,事後聯盟收到申訴,可以調 帶子回來看。依照他的情節,至少會禁賽跟罰款。但在SBL,你林金榜活該倒楣,誰叫你 是菜鳥?又,誰叫你的球隊是「璞園」,不是「裕隆」? 在台啤總教練閻家驊上次踹裁判的事件時,我本來還對裁判存有同情之心。這兩件事不可 類比,閻家驊錯了就是錯了,沒什麼好說的。但是這一次,我看不到裁判漏判了陳志忠的 打人行為後,竟然沒有任何動作來對陳志忠的行動來做懲處,那我覺得我要是許晉哲,我 會下令隊上的球員「以暴制暴」。既然執法者裝聾作啞,那把球場當戰場也無不可,是不 是這樣?你裁判根本就無力公平執法,只想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的話,那我只好把球場當 戰場,用最激烈的手段來表達抗議,大不了同歸於盡,大家通通不要打SBL,不是嗎? 我之前也說過,有些領隊告訴我,他們對於一些判決上的申訴,根本就是石沉大海。你不 要告訴我球隊可以申訴,申訴之後呢?有沒有回應?有也只是「知道了」、「了解了」、 「我們會多加注意」,然後呢?下次問題依然故我,打人的還是打人,搞小動作的還是搞 小動作,吃虧的還是繼續吃虧。 大家再想想,上次張智峰跟簡嘉宏的事件。張智峰在那次事件之前,也不是第一次有危險 動作,但你幾時見過張智峰被禁過賽罰過款?有幾時被處份過?陳志忠有那一次被禁賽過 ?如果陳志忠這次沒有被禁賽,那我會認為籃協那些說要杜絕球場暴力的話,通通都是屁 話。只有通過禁賽跟罰款,球員才會知道「痛」。如果什麼都不做,就是縱容。試問,裁 判要如何得到尊敬?聯盟的執法力量都不被信任的時候,那這個聯盟還算個屁? 所以,類似像陳志忠這次的案例,我必須要極力呼籲: 1、對於「危險動作」與以規範,並定出懲處標準。也許這不太容易,但有了一個約定俗 成的範例之後,這很難做嗎?我不相信。現在擁有執法權的裁判老師們,你們會不知道那 些動作是危險動作嗎? 2、若是當下發生,應該立即予以驅逐出場的處份。 3、若是當下沒看到或沒吹到,賽後收到球隊申訴後,應該予以調查,開會決定如何處份 ,重者應予以禁賽加罰款。 我當然了解,現在我們的裁判組到底在想什麼。能少一事就少一事,但若長久下來,我幾 乎現在就可以保證,未來像上次簡嘉宏跟張智峰的群毆事件,還有閻家驊的踹人事件,還 會再爆發。你們不用滅火器滅小火,等到大火燒身的時候才叫消防隊,總有一天就算天降 大雨也會沒用,我不能理解,更不能茍同這種心態。 我要再重申:我是就事論事,就陳志忠的行為來論,而不是針對陳志忠本人,更不是針對 裕隆,免得有些人老是扣我帽子,說我只批評裕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34.4.20 ※ 編輯: chen122 來自: 140.134.4.20 (03/19 12:47)

03/19 21:45, , 1F
我想你藥標明黃色的字,應該是最後三點....不過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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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9 21:45, , 2F
原因我已經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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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9 23:42, , 3F
原因應該是同上篇吧~
03/19 23:42, 3F

03/23 16:24, , 4F
你的立場跟裘一樣"只批評裕隆" 還裝一副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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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3 16:26, , 5F
還是該說 你的態度跟裘一樣客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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