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有關於同等學歷的問題
我想請問同等學歷的第三條
在大學規定修業年限六年(含實習)以上之學士班修滿四年課程,且已修畢畢業應修學分一百二十八學分以上者。
我現在是大5 延畢1年 然後我現在學分已經修了131個 畢業學分142 那我符合第三條嗎?
還是說要我等到大6才能符合?
另外還有個問題,如果我要申請外國研究所,可以用所謂的同等學歷嗎?
還是說同等學歷只適用於國內的研究所報考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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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10.4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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