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韓星肖像官司勝訴

看板YongJun作者 (小獅獅)時間17年前 (2007/02/02 12:1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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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2.02 大公報 三位韓流巨星包括裴勇俊、李秉憲及張東健去年入稟法院,控告GM企劃等三家唱片公司盜 用他們的照片。 裴勇俊獲賠50萬 首爾中央檢查署民事協議法庭在一月三十一日裁定三位韓星的訴訟得直,法院更即時作出 裁決,要求GM企劃等三家唱片公司向三人作出現金賠償。裴勇俊將獲賠償六千萬韓圜(約 五十萬港元),而李秉憲及張東健則分別獲賠一千萬韓圜(約八萬三千港元)。 -- ┌┬┬┬┬┬┬┬┬┬┬┬┬┬┬┬┬┬┬┬┬┬┬Bymeei0531┬┬┐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3.94.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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