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問卦] 訴訟找律師真的有用嗎的卦?

看板YOLO作者 ( )時間5年前 (2018/10/05 20:50), 5年前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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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RhxLFU1 ] 作者: YUreo (油流油☆肥宅)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問卦] 訴訟找律師真的有用嗎的卦? 時間: Sun Sep 30 01:24:27 2018 本肥在事務所當小小打雜 一直沒有上岸的機會 但大概也看了不少案件 寫過不少狀 肥宅我試著回答抗抗 是說 民事案件的話 其實還是要看你手中握有多少證據 畢竟民事事件「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不管你是原告還是被告 你主張的事實;你抗辯的事實,都有舉證責任 所以律師在事實面上 能幫你主張的不多 法官就案情的事實部分通常也不會問律師 而是會比較希望問到當事人 如果案件的證據對你比較不利 這時候律師能夠發揮的大概就是法律上能夠主張對你可能有利的部分 例如你欠別人錢 雖然這是事實,但卻已經屆消滅時效 這時律師就可以幫你判斷你的債務是否可以主張時效抗辯 綜使你真的有欠錢,也不需要還 所以事實面跟法律面上的主張還是有不同的 這是法律所賦予的權利 而因為民事訴訟採「辯論主義」 即當事人(不論被告或原告)主張的事情才會被法院斟酌 如果你債務已經消滅時效完成 但你卻不知道民法有消滅時效這個制度而沒有主張 法官也不會幫你想(也許實務上有法官會曉諭,但要碰運氣啦) 這時候有律師就蠻重要的 或是刑事訴訟上 律師可以針對被告行為是否該當構成要件做一個初步的判斷 或是依據律師開庭的經驗去看看這個股的法官採甚麼見解 去幫你做一個訴訟策略上的規畫 所以當事人如果沒請律師 而想拿「自己認知的對或錯」或是「自己在社會上的經驗」去打官司 可能會發現法律的規定和實務、學說與你想像的有所不同 這方面真的有律師和沒律師會有差 再者,今天刑事訴訟的被告 在整個程序上處於比較劣勢的地位 (因為告訴人有檢察官幫忙偵查和起訴,原則上不用請律師當告訴代理人) 所以被告反而會真的比較需要有律師幫忙 畢竟刑法上的構成要件可能跟一般人社會認知或是字義上的認知有所差異 但是因為沒有學過法律而完全不懂 這時候如果你只用你的生活經驗去打官司 通常是不太夠的 法律絕對是一門專業 也充滿辯證、哲學 自己到底具不具備這種「邏輯概念」可能沒有辦法立即判斷出來 就像我學法律以前所認知的正義單純只是「做壞事就要被懲罰」這樣 但學了法律以後發現這更像是一門哲學 是一種應用的哲學 發現「正義」並不是這麼容易被定義的 也許是因為學說太多,而每一種說法都有其道理 道最後我才知道這種「借錢還錢天經地義」的想法是很頭腦簡單的想法 律師就是專門幫你找出你邏輯上的盲點 幫你理出一個訴訟上的策略 否則你要單打獨鬥 也許你主觀認為你說的很有道理 但卻很容易被擊破 今天如果你所主張的東西很薄弱以致於很容易擊破 那法官就比較不會採信你的說法 這時候律師的功能就是加強你的立場 讓你所主張的事實,能夠找到法條依據 而在法律層面的主張上能夠站得住腳 大概是這樣。 -- _ | ◢=▂▃▂ ◤▂ ▂◥ 「不要因為配著偉人照片, 「不要相信胡適。」 ▂≡▂ ー○-○- 就隨便相信網路上流傳的 | /"Δ 名言佳句。」 /\ ~胡適 | ~愛因斯坦 ψ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2.93.18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38241871.A.781.html

09/30 01:27, 5年前 , 1F
09/30 01:27, 1F
謝謝你的閱,原本覺得不會有推文 所以,給你100P作為你看這篇文章的工錢

09/30 01:28, 5年前 , 2F
還是靠蘿蔔麥考這種私刑教育比較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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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有份 airplanes: 你也太認真回了吧XD 59.115.196.236 09/30 01:29 其實啊 是因為今年4月有告人 但是對方聲請調解後 到現場一直在講一些案情以外的東西 調解委員也沒辦法就法律方面跟對方溝通 最後聲請調解的人(被告)反而沒有調解意願 又完全無法就法律構成要件方面溝通 所以有一點這種想法 律師,確實是蠻重要的 先不管糾紛的事實部分 至少就法律面上的溝通可以比較順暢 marx0126: 記得給我五星評價 115.82.177.131 09/30 01:30 哪裡給XD ImBBCALL: 五樓被強肛還被律師笑 114.32.120.99 09/30 01:30 齁喔這我救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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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看起來 你的老闆是有用心處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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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闆人還蠻好相處的 所以我一直都把他當老師看待哈哈 我老闆做不動產訴訟很厲害 但我對刑事訴訟比較有興趣 所以我民事比較弱 在他那邊學到不少 真心感激 patentpong: 推一個 111.71.1.28 09/30 01:31 謝謝你 -////- words2012: 法律系畢業 是不是 118.167.176.83 09/30 01:34 阿肥,你消夜吃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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嘔嘔嘔太專業 現在看會睡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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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1b: 補推 1.163.209.185 09/30 01:35 我好餓 以後有食譜會跟你分享ㄉ haoandrea: 蠻實用的 117.19.195.185 09/30 01:36 謝謝>_____< tannoy: 推 218.187.85.163 09/30 01:36 謝謝~~~~ ivstitia: 寫得很好 但是現實中麻煩的就是很多人自 1.163.180.239 09/30 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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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為自己主張很完美,敗訴再來說司法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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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真的是這樣 其實問題真的出在法律上的要件跟一般人民的法感情不同 但又不願意花錢請專業的上場 (雖然花的錢可能不少) 但法律確實是一門專業 有的人可能覺得律師顛倒是非 但其實並不是這樣 而是事實沒有變的情況下,律師可以在法律上找到可以主張的條文 關鍵在有沒有辦法在法律層面找到可以支持你主張的依據 律師從來就不是就事實的面向去扭曲啦 pr1nK2bAi: 優文推ㄍ 42.74.138.138 09/30 01:39 ㄒㄒㄋ -/////- isiyou: 你採訴訟標的相對論還是舊訴訟標的理論? 117.19.147.179 09/30 01:43 兩者各有利弊耶 看過黃國昌提出的「浮動訴訟標的理論」之後 覺得有點被他說服到 dennisda: 認真,推 111.71.56.41 09/30 01:45 Cranberry: 寫的好推~ 39.12.36.135 09/30 01:45 嗚嗚,謝謝樓上兩位大德 Hanbor: 認真回給推 司法沒有正義 作用在維持秩序 180.217.173.170 09/30 01:47

09/30 01:47, 5年前 , 7F
只要沒有撼動天秤就是那個死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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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比較注重程序正義的部分,畢竟沒有程序正義就沒有實體正義 人民比較注重心中的那個「普世價值的正義」 有時候真的價值觀會差蠻多的唉唉

09/30 01:48, 5年前 , 8F
遇到無賴就是兩手一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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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的話 碰到名下沒財產的 想強執也真的沒轍= = 就一直換發債權憑證 看哪一天可以執行到嗚嗚

09/30 01:50, 5年前 , 9F
經歷一些事件後啊 真心覺得台灣的司法是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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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階級的工具 用來防衛窮人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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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還是要看案件啦 聽你的說法感覺是勞資訴訟? 勞資訴訟的話 因為我國的勞基法實務見解真的很死 所以勞方真的要贏過資方 光是在舉證這方面就非常艱鉅... 有時如果資方在訴訟前就強逼勞方簽甚麼東西 到最後都會變成法院的證物 勞方自然吃虧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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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平民間的紛爭 說真的在他們眼裡一點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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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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瞭解遊戲規則不是為了遵守規則 而是知道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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麼玩這個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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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了法律以後 確實感受到一件事 就是 「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 這也是位甚麼需要律師的原因了 bruce1119: 公家配的被告律師會不會都懶得幫你抗辯 36.226.142.142 09/30 01:52 其實啊 以前有一種國考叫做公設辯護人 但現在法院比較少了 有也是年紀比較大的 因為現在都是轉介給法律扶助基金會 法扶律師通常都是在民間執業的律師 兼著接法扶的案件 只要當事人符合法律扶助法的要件 就可以申請法律扶助基金會的律師 如果沒有指定哪一位律師 法扶基金會仍然會幫你指派 每一件案件大概就是三萬元的酬金(由基金會支應,申請法扶的人不用付錢 酬金確實比較少啦 但我看過的法扶律師都還是蠻認真在打的 adam6693: 推 本版法盲太多 1.200.215.228 09/30 01:52 不懂法律其實是台灣教育的問題QQ 我覺得公民這門課太不受重視了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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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法扶小案碰到黃致豪,超認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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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幸運了 黃致豪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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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借錢還錢這麼天經地義的事該怎麼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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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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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錢還錢天經地義,這是比較道德面的理解,我也贊同 不過齁 法律之所以會設置「一般消滅時效」15年的制度 是因為如果債權人太久沒有跟債務人要 無異於債權人自己怠於主張自己的權利嘛 這個狀況久了以後,舉證會更加困難 以會造成辦案上的負擔 所以比較鼓勵債權人及早出面討 而不是到最後節骨眼了才在討 法律「不保障權利的睡眠者」 所以設置消滅時效這樣的制度 不過 消滅時效完成後 債權仍然存在 只是債權人不能透過法律去討 因為這個債務已經變成一種「自然債務」了 債務人有主張時效抗辯的權利 所以上法院時 債務人如果主張這個時效抗辯 那事實上也已經消滅時效完成的話(要舉證 法官就會判債務人勝訴 大概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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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不要借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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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獄關的大部分不是真的壞人 而是沒有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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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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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跟民事還是要區分一下啦我覺得 但確實也有不知道如何找尋法律資源的人因此被關進去 但現在網路時代 有心找的還是很容易找到諮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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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錢的通常別想拿回來啦,簡單就是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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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這是比較事實面的思考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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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律師就是把傷害降到最低的方法 不用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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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司法制度能夠對傷害形成什麼補償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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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錢他賴皮你還要花錢花時間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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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確實是重點啦 訴訟真的很耗時 通常不可能在起訴的當年度救解決... 畢竟每個法官身上都扛超即爆炸量的案件
還有 188 則推文
還有 28 段內文
09/30 22:30, 5年前 , 214F
簽和解書,對方最後死不認帳提出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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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當時認為是個小事情應該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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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律師,刑事庭法官判我有罪,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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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法官主動提出和解書是在雙方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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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可下簽名的,所以駁回原告提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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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賠償。就這樣我的人生有了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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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的污點... 從那次後認真覺得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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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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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 22:40, 5年前 , 222F
大推 說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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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失傷害不算污點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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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 23:00, 5年前 , 224F
說得真好,法律觀點=/=事實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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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 23:39, 5年前 , 22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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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 23:58, 5年前 , 226F
lm大大,事實上是無罪的被判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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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個污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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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過失傷害真的無解,對方要獅子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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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口你也沒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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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一堆爛人就抓著別人怕有前科這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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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竹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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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判決只看證據呈現出來的事實,而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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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事件真正的事實,所以判決有時會和大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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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認知有所出入。但是法律應該是為民眾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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務的,應該要盡量讓彼此間的認知能夠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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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不是完善法律制度到符合民眾的認知,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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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加強民眾對現行法律制度的了解。這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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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單單歸咎到公民沒教好。就像醫師吃常常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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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簡單的說法衛教民眾一樣,或許需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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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宣導民眾正確的法律概念,大家遇到事情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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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什麼時候要找律師,什麼時候其實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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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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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公民課還停留在:"兄友弟恭敦親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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鄰"這種層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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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11:38, 5年前 , 24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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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講解一下 過失犯 的部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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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17:11, 5年前 , 248F
我到現在還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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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19:15, 5年前 , 249F
非常用心。給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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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23:52, 5年前 , 250F
推 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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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 18:00, 5年前 , 251F
10/02 18:00, 251F

10/05 16:13, 5年前 , 252F
收藏一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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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okcool (79.35.130.181), 10/05/2018 20:50:51
文章代碼(AID): #1Rjrujy3 (YOL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