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會計&出納
大家一般會計跟出納要離職都是規定多久要提出呢?
跟公司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的出納跟會計(工作滿10年),最近相繼說要離職
原因是:出納(具有會計資格)一直想要升上會計
但是老會計一直不離職,只好求更好得發展,去別的公司當會計
而月中提離職(尚未寫離職單)就說月底要閃人
我一直接說必須要一個月...
然後公司本來不打算應聘出納
(想請會計兼著,其實也是打算把帳移交給會計所做)
會計一口說:只要加薪給我,就不用給會計所做,我可以做好
不過事實上我想他可能做不好(因為這個會計有在外面兼差)
今天會計跟我說:如果不請出納,他一個人也不做了!(剛好合我意)
他就做到12/25 ,我沒多說啥!就說"我知道了"
當然公司這邊是無所謂
並不打算留人
想直接找會計事務所處理
只是財務這方面的人要離職是不是要清算之類的??
加上年底要盤點,我認為這樣好像不太妥當
現在我打算是偷偷找個出納~不要跟他們說
主要是要讓會計走
畢竟老油條總有些地方很讓人不舒服
現在他們都只口頭說離職
我是否通知人事請他們要填寫離職單?才算數?
最討厭這種明知規定還不按部就班的人
該刁難他們一下還是讓他們就按照原訂時間離職呢?
希望有相關懂這些東西的專家給小妹一點建議
因為我過年返台就要在台灣待產
真的很怕這邊出差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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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假設如果我先接出納部份,是不是應該先跟出納跑些單位
把聯繫資料更改一下?
會計交接部份是不是可以直接請會計事務所來處理??
時間感覺有些緊迫
不知道有無推薦的會計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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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知道會計兼出納是很危險
但是我們主要是打算把會計帳給事務所處理
所以才會先提出此方法
其實就是會計只要把事務所需要的資料提供給事務所就OK了
我想或許是老天爺在幫我想辦法讓會計先離職
哈!好讓那位出納直接升會計,這樣是最好的..
(其實我老早就有在招聘出納,只是不給員工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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