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請教各位去深圳工作好嗎?

看板WorkinChina作者 (mulkcs)時間15年前 (2009/05/30 03:20), 編輯推噓1(2153)
留言56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2/17 (看更多)
我的作法以下所示。 我說過互相尊重是基本處理原則。 故針對他人而非內容回應的文章會不鼓勵。 勸轉站內信回覆。 作法是鎖文並勸說。 依然互相攻擊,警告一次。 警告不聽,以鬧版者水桶。 但出現"我就是他媽的杜爛這種老師. 不是說你哦. 我個人認為蠻像的啦" 攻擊意圖明顯。且有挑釁之意。以謾罵警告一次。若再犯以謾罵水桶。 語句"甚至喜歡推些有的沒有的朋友" 一樣會與以勸告(注意非警告)。 這種類似酸文一旦多次出現, 我認為會使討論失焦,一旦模糊焦點,會予以鎖文, 希望大家冷靜,就事論事。 ※ 引述《isaacc (小元宅爸)》之銘言: : 要罵人的話不用閃閃躲躲 : 這樣只會讓人更瞧不起。 : 其實你這幾句話被刑法告倒的機會很大,要賭嗎? : 這是個公開的版面,人必自侮而人侮之。 : 回文把作者姓名砍除也是偷偷摸摸的舉動 : 建議妳下回不要再這麼不乖啦 : 畢竟小學開始老師就會教你做人處事的道理 : 你的言詞也代表你的教養 : 如果在WIC板你只會寫這種文字 : 那麼,我只覺得,板友真可憐,你也很可憐。 : 另外,小m阿,如果你當版主後碰到這種人這種文,你會怎麼處理呢? : 現在有三位板主候選人了,你會怎麼處理呢? : 阿尼好像說要特別改標題,傑斯的等一下再看看,你呢? : ※ 引述《tomorrowcome (Blaze of Glory)》之銘言: : : hmm. 我應該就是 你說的 喜歡推些有的沒的的朋友. : : 當然承認你在這板貢獻良多意見、經驗. : : 不過請你不用表現的, 好像教授上課叫學生問問題要問有深度的 : : 不然就不要問.. 課本上有寫的, 請不要問. : : 我就是他媽的杜爛這種老師. 不是說你哦. 我個人認為蠻像的啦. : : 人家板主還是很辛苦再回答了一次呀. 別的朋友也會有別的想法. : : 一樣的問題又如何? 不能問嗎? : : ps: 你說離開說很久了呀.. 慢走不送 : : --原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0.179.78

05/30 03:29, , 1F
我說小m阿,依照妳之前的標準,謾罵是直接
05/30 03:29, 1F

05/30 03:29, , 2F
水桶,怎麼現在變成勸導、警告?
05/30 03:29, 2F

05/30 03:30, , 3F
謾罵只有警報 沒勸導
05/30 03:30, 3F

05/30 03:30, , 4F
謾罵只有警告 沒勸導
05/30 03:30, 4F

05/30 03:30, , 5F
我是依照之前版規,所以謾罵就要求水桶
05/30 03:30, 5F

05/30 03:31, , 6F
並無不合理
05/30 03:31, 6F

05/30 03:31, , 7F
攻擊意圖明顯表示罪證確鑿了,還只有警告?
05/30 03:31, 7F

05/30 03:31, , 8F
心中那把尺的標準要一致啦。
05/30 03:31, 8F

05/30 03:32, , 9F
不是在台面下是一套,上了台面換一套
05/30 03:32, 9F

05/30 03:32, , 10F
判定謾罵的標準一致,但版規不同因此執行
05/30 03:32, 10F

05/30 03:32, , 11F
不同。
05/30 03:32, 11F

05/30 03:32, , 12F
當時檢舉是依照當時版規。
05/30 03:32, 12F

05/30 03:32, , 13F
這樣就是當中有落差,那個層面不夠嚴謹象徵
05/30 03:32, 13F

05/30 03:33, , 14F
所以妳當選後~謾罵、人身攻擊版規只有警告?
05/30 03:33, 14F

05/30 03:34, , 15F
這樣對於版面亂象似乎無濟於事。
05/30 03:34, 15F

05/30 03:34, , 16F
請勿誤解"再犯水桶"之意。
05/30 03:34, 16F

05/30 03:34, , 17F
即一旦經過警告而又再犯,則水桶之。
05/30 03:34, 17F

05/30 03:36, , 18F
另外未來將採三位版主的合議制
05/30 03:36, 18F

05/30 03:36, , 19F
舊版規若沒有重大缺陷,三位合議也不會改
05/30 03:36, 19F

05/30 03:37, , 20F
所以是要妳獨自去改版規,還是配合另兩位?
05/30 03:37, 20F

05/30 03:37, , 21F
若到時版規未改,則照版規走。
05/30 03:37, 21F

05/30 03:37, , 22F
還是要連版主之間都擺不平,鬧內訌?
05/30 03:37, 22F

05/30 03:38, , 23F
基本上,版主還是有大小之分才行
05/30 03:38, 23F

05/30 03:38, , 24F
一個家不能多位主事者,不然主事內訌就完了
05/30 03:38, 24F

05/30 03:39, , 25F
妳到時候能配合肛大嗎?
05/30 03:39, 25F

05/30 03:39, , 26F
萬一妳意見跟肛大不合的時候,妳能配合?
05/30 03:39, 26F

05/30 03:39, , 27F
還是要一意孤行呢?
05/30 03:39, 27F

05/30 03:40, , 28F
我和j版友採正版主制,i版友採合議制
05/30 03:40, 28F

05/30 03:40, , 29F
所謂正版主,到時候意見紛歧怎麼辦?
05/30 03:40, 29F

05/30 03:41, , 30F
妳要水桶~他要解水桶....那豈不好笑了?
05/30 03:41, 30F

05/30 03:41, , 31F
即便是合議制,最終還是有人的意見為主
05/30 03:41, 31F

05/30 03:42, , 32F
若是合議制則自然要配合。
05/30 03:42, 32F

05/30 03:42, , 33F
正版主制度以正版主意見為主。
05/30 03:42, 33F

05/30 03:42, , 34F
這一點沒解決的人,我覺得都不適合選版主。
05/30 03:42, 34F

05/30 03:43, , 35F
ok!
05/30 03:43, 35F

05/30 03:43, , 36F
但我不清楚i版友的合議制為何。 所以不太
05/30 03:43, 36F

05/30 03:44, , 37F
方便回答會是什麼樣的形式。
05/30 03:44, 37F

05/30 04:53, , 38F
我想知道的是當這三位候選人當選後,依
05/30 04:53, 38F

05/30 04:54, , 39F
其所提出的政見或將來的版規,會有何處
05/30 04:54, 39F

05/30 04:55, , 40F
理方式。沒有上面的制度問題,就當選後
05/30 04:55, 40F

05/30 04:56, , 41F
你為版主時,會採取何作為做回答即可。
05/30 04:56, 41F

05/30 04:57, , 42F
你就是哪個唯一的版主或正版主做回答
05/30 04:57, 42F

05/30 04:58, , 43F
謝謝!
05/30 04:58, 43F
我正文的回應就是如此。 只是capik版友問我是否能配合其他版主。 我才做補充。

05/30 07:28, , 44F
收到,謝謝回應。但我不是很滿意。
05/30 07:28, 44F

05/30 07:28, , 45F
畢竟酸文並沒犯法,但你之前對髒話很討厭吧
05/30 07:28, 45F

05/30 07:29, , 46F
那對於直接對網友罵髒話,怎麼判這麼輕啦
05/30 07:29, 46F

05/30 07:29, , 47F
另外"合議制"簡單來說就是板主投票制度
05/30 07:29, 47F

05/30 07:30, , 48F
每個版主一樣大...看來你支持正版主制度?
05/30 07:30, 48F

05/30 07:30, , 49F
最後建議妳應該根據"未來板規"思考作答...
05/30 07:30, 49F
我會先給警告的原因是不是很多人知道所謂的判罰標準。 一開始不宜直接水桶。一旦經過警告再犯就水桶了。 我的作法會是抓的嚴,但判決一開始不重,卻有累犯制。 我知道酸文並沒犯版規,但如果有使用者互酸。 相信不會是維持版面的好方法。所以我會勸說。 而且互酸文出現經常會模糊焦點,一旦失焦就會鎖文。 我鎖文不是因為酸文,而是焦點已經模糊了。不宜繼續討論。 我支持正版主制度是因為某些爭議性的問題,還是必須要有人做出判斷。 而該判斷正確與否,都會影響使用者權益。故使用者不服,可以依照組務規定上訴。 而組務需要有人對判決負責,而此負責人正是正版主。 若是合議制,則對於判決三位版主一起負責。 一旦有嚴重誤判,是否三位版主一起負責? ※ 編輯: mulkcs 來自: 218.160.179.78 (05/30 15:05)

05/30 16:15, , 50F
小m英明~~~~Mu~~~cha!!!
05/30 16:15, 50F

05/30 20:47, , 51F
合議制一般不能事後有個人意見。
05/30 20:47, 51F

05/30 20:47, , 52F
但像大法官會議等於是公開投票制度,
05/30 20:47, 52F

05/30 20:47, , 53F
因此可以提出不同意見書
05/30 20:47, 53F

05/30 20:48, , 54F
小m若支持合議制,我會投妳一票
05/30 20:48, 54F

05/30 20:48, , 55F
但你若堅持要當大板主,我會投更資深的人~
05/30 20:48, 55F
我採正版主制,並不代表我不會參考其他版主的意見。 甚至會以某些版主意見為主。 正版主制度是當有爭議時,我會依照各個版主意見統合後,給出判斷。 而判決後的結果,會是由我負責,而非給建議的版主。 因為版主不只是類似法官的概念,還包含行政等。 這樣的作法的好處是,如果有爭議需要版主負責時, 是由正版主負責。而非副版主。而且要下台只需要正版主下台即可。 否則一旦有爭議要進行罷免版主投票, 變成就要一次罷免所有版主,對於認真負責的版主是很不公平的。 也容易造成版的混亂。 故採正版主制,所有責任正版主負責。而判決也必須要經過正版主同意。 副版主可以負責活動,緊急處理等。並且可以給出意見。 意見經過討論與整合後,由正版主發布,並以此負責。 故若版眾不符版主群決定,可罷免正版主。 正版主遭到罷免後,由副版主繼續維持與為版友服務。 故我目前還是會採正版主制度。但如果很多版友對此反對。我可以採合議制。 並非一定要正版主制度。但目前看起來,僅一位反對者,對於j參選人的正版主制度, 也沒人提出疑慮。 若是因為覺得我本人不適合當正版主這樣的原因的話,又認同我其他的觀點, 可以寫信或用任何方法跟我說。我會視多寡決定是否要採合議制。 我會選正版主制度的起因是我會對我的決定負責。 且我也保證我會參考其他版主意見後決定。 無關版友基本權益之事,不會已自己意見為主。

05/30 20:49, , 56F
怕是怕貴人多忘事~~~~
05/30 20:49, 56F
※ 編輯: mulkcs 來自: 218.160.179.78 (05/30 22:07)
文章代碼(AID): #1A83Luj2 (WorkinChina)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2 之 17 篇):
文章代碼(AID): #1A83Luj2 (Workin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