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聘雇問題
早上面試通過明天就要報到
但是在聘用上有個不太瞭解的地方
公司是給兩種方案
A: 由香港分公司的名義
B: 由台灣總公司聘任
但是長久下來發生很多人員問題,
再加上由台灣任用的話,要參照台灣這邊法律等等理由
所以建議是用A方案。
這裡不是很懂為什麼orz
因為香港那邊沒管那麼多嗎= =a
因為在版上有做過功課,有問到一些相關問題
1.第一次去大陸時機票:由自己刷卡支付,領第三個月薪水時會一併給予
2.之後三個月返台一次,一次休假七天(若遇國定假日延後)
3.薪資結構:NT , 若需RMB則先以借支的方式,再以換算匯率後扣除NT
4.因為建議以香港聘任,所以是沒有勞健保,但自行加保至工會,
會依台灣資方負擔比例給予相當費用。
5.食宿:住在公司宿舍,有一層專門給台幹住的樓層,另有保姆煮飯洗衣。
6.休假制度:單週六上班。
不知道有沒有遺落但很重要的呢? 先謝謝大家回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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