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關於[心得] 2008麥當勞台傭至今薪水未묠…

看板WorkanTravel作者 (巧克力碎片拿鐵)時間15年前 (2009/03/06 23:07), 編輯推噓9(9023)
留言32則, 1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這篇文章我想最主要的問題點在於w板友誤把IEE錯認為CIEE了, 之後的事情,請Angus和該位板友私下解決,謝謝。 若需要相關協助請寄站內信給我。 至於到底要怎麼評價一間代辦,可以看看下面這篇文章。 文章代碼(AID): #15HX_rcj (WorkanTravel) 將黃色字複製在文章列表貼上即可。或是精華區第二篇。 WorkanTravel RhumbaLatte 2009/03/06 小弟覺得這篇沒有再繼續討論下去的必要性, 每個人對一間代辦的評價點不同,發生了這樣的事情實在很難保持中立的角度。 什麼是好?什麼是壞?到底是絕對好壞還是相對好壞?孰輕孰重,人自辨。 我沒有權力要求w板友要公開道歉, 至於w板友跟CIEE要如何處理我也沒有權力去干涉。 大家可以試著想想,如果當事人是你自己,你會怎麼做。 從處理的方式就可以看出一個人的態度。 相關討論即刻起禁止回文,一經發現以劣文處分。 WorkanTravel RhumbaLatte 2009/03/07 -- 人若無情,枉為人。 人若無義,愧為人。 人若無智,非為人。 孰輕孰重,人自辨。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49.212.75

03/07 16:00, , 1F
我是覺得原PO應該發一篇文道歉,當初看到他的文章我也嚇到了
03/07 16:00, 1F

03/07 16:09, , 2F
X..我今年是IEE又是CHI.又是麥當勞.也是沒住宿.X咧
03/07 16:09, 2F

03/07 16:34, , 3F
樓上這位朋友不要想太多,放寬心出去見識見識吧
03/07 16:34, 3F

03/07 16:41, , 4F
版大謝啦..我就當作是比別人更刺激的挑戰吧!!
03/07 16:41, 4F

03/07 17:37, , 5F
我也認為原PO該發一篇文道歉並澄清事實,畢竟把自己參加
03/07 17:37, 5F

03/07 17:38, , 6F
過的IEE機構誤KEY成別人,會嚇到不少今年或明年的學生耶
03/07 17:38, 6F

03/07 17:42, , 7F
同意.原Po應該發道歉文..但是反應也不用那麼誇張..
03/07 17:42, 7F

03/07 17:43, , 8F
一下就保留法律追X權..做法沒錯...但是感覺真的不好..
03/07 17:43, 8F

03/07 17:44, , 9F
是不是參加的人..遇到了狀況..你們先保護自己..在保護客戶
03/07 17:44, 9F

03/07 17:45, , 10F
只要法律上...您是對的...XD....抱歉..說太多了..
03/07 17:45, 10F

03/07 17:47, , 11F
但是...原PO還是要珠來道歉一下..畢竟,,造成人家誤會.
03/07 17:47, 11F

03/07 17:48, , 12F
今天名譽受損的是ciee,是他們先感覺不好吧!因為這樣而提到
03/07 17:48, 12F

03/07 17:49, , 13F
法律的事情,我不覺得不妥,畢竟一直以來ciee評價都很好
03/07 17:49, 13F

03/07 17:53, , 14F
不能說人家保留法律追溯權,你感覺就不好。
03/07 17:53, 14F

03/07 18:14, , 15F
我沒有要戰啦XD
03/07 18:14, 15F

03/07 18:39, , 16F
同意樓上 建立好名聲不容易卻可以毀於一旦 原PO誤認太誇
03/07 18:39, 16F

03/07 18:41, , 17F
張 而且原PO至今未修改文章內容 應該要有人提醒一下他吧.
03/07 18:41, 17F

03/07 19:00, , 18F
是參加CIEE,何來先保護自己,在保護客戶之說?
03/07 19:00, 18F

03/07 19:01, , 19F
科科我推文被修掉...
03/07 19:01, 19F

03/07 19:02, , 20F
r板友對不起 orz...
03/07 19:02, 20F

03/07 19:02, , 21F
你可以考慮重推
03/07 19:02, 21F

03/07 19:03, , 22F
那我再打一次XD我是說:我覺得CIEE不誇張,他又不是
03/07 19:03, 22F

03/07 19:03, , 23F
參加CIEE,何來先保護自己..再保護客戶之說?
03/07 19:03, 23F

03/07 20:18, , 24F
我覺得保留法律追訴權沒什麼不對阿 這是CIEE的權利
03/07 20:18, 24F

03/07 20:19, , 25F
並不會感覺不好@@ 反而覺得這是正確的~
03/07 20:19, 25F

03/07 23:43, , 26F
話說我一開始也以為CIEE=IEE@@
03/07 23:43, 26F

03/08 09:49, , 27F
我是覺得文章裡KEY還有一點可能,連推文都推是CIEE是有點太
03/08 09:49, 27F

03/08 09:51, , 28F
少打…"文章裡KEY錯",接續"推文也打錯是太誇張了…"好亂…
03/08 09:51, 28F

03/08 09:51, , 29F
說是誤認也有些太誇張…PO還是趕緊澄清較好!
03/08 09:51, 29F

03/08 12:30, , 30F
原po犯錯就應該道歉;這不是小事;否則法律上被告也是自找的
03/08 12:30, 30F

03/08 16:09, , 31F
認為原po應該快點道歉。 如果你認為iee不好就要罵iee啊
03/08 16:09, 31F

03/08 16:10, , 32F
別人平白無故被你栽贓,怎麼可能不氣? 快點澄清最重要!!
03/08 16:10, 32F
※ 編輯: RhumbaLatte 來自: 60.249.212.75 (03/08 18:42)
文章代碼(AID): #19iJmsTb (WorkanTrav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