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 多人 版規16.A 補充

看板Women_Picket作者時間6年前 (2018/05/23 14:58), 編輯推噓3(300)
留言3則, 3人參與, 6年前最新討論串1/1
檢舉文章內請附上下列四項資訊   (一)文章代碼(AID)。 多篇,會在違規行為中附上   (二)違規人之ID。 wtf426 tongue0808 et310 forever94 mxr linda2858   (三)違規行為(違規人所發布之推發文)。 推 wtf426: 跳進混凝土攪拌機裡 選我正解 04/30 21:36 推 tongue0808: 跳海吧 沒意外的話屍體被魚吃光被當失蹤人口處理 04/30 22:44 推 et310: 深山上吊 04/30 22:39 噓 forever94: 可以拉著無良商人、政客陪葬嗎?盡人世間最後一份大愛 05/01 00:04 推 mxr: 認真回 跳海或往山上上吊比較不會影響到人 05/01 01:12 → linda2858: 跳海呢? 05/01 01:52 #1QvmHe25 (WomenTalk) 推 Coffier: 拍拍,可以找人一起死 05/05 23:57 #1QxPTo4U 推 kosuzu: 你想怎麼死就怎麼死 成功了記得上來報告 (疑 #1QxM1REp 以上皆教唆死亡 檢視現行法規 中華民國刑法 ( 民國 99 年 01 月 27 日 非現行法規 ) 檢視現行法條 第 275 條 教唆或幫助他人使之自殺,或受其囑託或得其承諾而殺之者,處一年以上 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謀為同死而犯第一項之罪者,得免除其刑。 檢視現行法條 第 282 條 教唆或幫助他人使之自傷,或受其囑託或得其承諾而傷害之,成重傷者,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因而致死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 違反板規。 版規16.A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匿名天使的家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_Picket/M.1527058734.A.BC5.html

05/24 00:52, 6年前 , 1F
我覺得未達
05/24 00:52, 1F

05/24 01:31, 6年前 , 2F
未達 覺得真有問題去報警...
05/24 01:31, 2F

05/24 11:47, 6年前 , 3F
未達16A.,其餘見#1R1GyLD4 (Women_Picket)
05/24 11:47, 3F
文章代碼(AID): #1R1H4kl5 (Women_Pick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