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務] 關於檢舉板板規的一些意見

看板Women_Picket作者 (惟有大奶真國色)時間7年前 (2016/09/26 16:18), 7年前編輯推噓2(202)
留言4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八卦檢舉版應該算ptt看板檢舉量最大的地方吧 提供一些建議以及面臨的問題,以利女孩版檢舉板板規臻至完美。 基本上這篇有的跟八卦版的規定差不多, 不過會提出一些問題,讓版主群思考怎麼設計得更好。 1.檢舉要件 一般關於檢舉的格式或者需要提供的資料,缺一就不受理。 同一匿名編號或同一使用者多次檢舉未符合格式,應給予懲處。 2.匿名發文一律使用內建ID,自設匿名ID不受理。 3.針對浮濫檢舉,同一匿名編號或同一使用者, 短時間檢舉多次未達違規標準的地圖式檢舉,應以浮濫檢舉認定。 應排除前幾日某案未處理,使用者督促版主處理之類型。 其餘浮濫檢舉之認定,由版主審視,同一匿名編號或同一使用者, 多次或者短時間檢舉的數量給予處分, 避免使用者不知檢舉規定卻又浮濫檢舉,也避免檢舉人與被檢舉互相檢舉。 4.基本維持秩序的板規還是要有, 譬如說,A檢舉B,B也跑過來檢舉A,版主判定後。 兩邊又互相檢舉,可能導致版面都是A、B使用者相互檢舉之文章 應以擾亂看板秩序之相關規定給予懲處或版務標記處置(EX:鎖文) 其餘部分,相關謾罵、洗文、鬧版等條款一套還是要有,以利維持秩序。 5.除檢舉格式之外,其他帶有情緒性之檢舉版主得不受理。 ex: 30880 bignana 神經病亂爆卦 或者同一編號同一使用者多次使用情緒性字眼檢舉,應給予處分。 6.避免新版主審舊版主之案,除了一般版務重大缺失之相關衍生判決問題, 應設計現任版主半數以上同意要處理某舊版主判決的條款, 若票數相同即該案視同不得重審,要以過半數為主。 大致上這樣,有想到再補充,謝謝。 -- 在這世上,有很多人不想下決定,所以將決定權交予他人; 因為他們知曉,有更多的人,不會去怪罪不選擇的人。 而臣一直相信,王不是這樣的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7.6.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_Picket/M.1474877895.A.FE8.html ※ 編輯: Bignana (114.27.6.9), 09/26/2016 16:21:43

09/26 21:56, , 1F
#1Nve2oja (L_TalkandCha) 你不是手折到?
09/26 21:56, 1F

09/26 22:45, , 2F
去看推文好嗎
09/26 22:45, 2F

09/26 23:05, , 3F
感謝 Bignana板主的建議,十分受用<(_ _)>
09/26 23:05, 3F

05/05 18:37, , 4F
[更正] 取消上方判決。
05/05 18:37, 4F
文章代碼(AID): #1NwDd7_e (Women_Pick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