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題] 被性侵害到底該不該提告?
共 3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
內容預覽:
各位女板的姐姐妹妹大家好 我仔仔啦. 最近我有點少年的煩惱 想問板上姐姐妹妹們的意見. 我的好姐妹前幾天在KTV唱歌 後來去到朋友的包廂. 結果喝一個爛醉 被朋友的男性朋友帶到某大學男生宿舍. 期間我的好姐妹一直試圖要對方不要做出太過分的事情. 後來好姐妹還是因為不勝酒力被對方得逞了 而且還無套的狀
(還有589個字)
內容預覽:
先說前提. 刑法第221條強制性交罪. 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屬於非告訴乃論. 換句話說 這個既然去警局做了筆錄那刑事案件就成立了. 然後既然已經滿20歲 只要傳票寄到地點不會被父母發現 那要隱瞞還是可行
(還有409個字)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