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題] 被性侵害到底該不該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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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51(73推 22噓 45→)留言140則,0人參與, 4年前最新作者quan0120 (唯一信仰)時間4年前 (2019/06/26 18:27), 4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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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女板的姐姐妹妹大家好 我仔仔啦. 最近我有點少年的煩惱 想問板上姐姐妹妹們的意見. 我的好姐妹前幾天在KTV唱歌 後來去到朋友的包廂. 結果喝一個爛醉 被朋友的男性朋友帶到某大學男生宿舍. 期間我的好姐妹一直試圖要對方不要做出太過分的事情. 後來好姐妹還是因為不勝酒力被對方得逞了 而且還無套的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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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2推 0噓 5→)留言7則,0人參與, 4年前最新作者ghghfftjack (慾望深厚的老衲)時間4年前 (2019/06/26 19:1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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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前提. 刑法第221條強制性交罪. 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屬於非告訴乃論. 換句話說 這個既然去警局做了筆錄那刑事案件就成立了. 然後既然已經滿20歲 只要傳票寄到地點不會被父母發現 那要隱瞞還是可行
(還有409個字)

推噓1(1推 0噓 0→)留言1則,0人參與, 4年前最新作者moshenisshit (嘻嘻)時間4年前 (2019/06/26 19:3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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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去警局做筆錄就沒有告不告的問題了。. 如果證據保留的還算充足,. 起訴的機會應該滿高的,. 剩下就是舉證能不能讓法官採信了。. 如果這樣還不起訴或無罪,. 記得把不起訴書貼上來,. 然後男生的名字要不小心馬的不乾淨,. 這裡就會有很多人幫你的。.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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