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公司這樣合理嗎?已刪文
朋友只有用D卡,幫她代po,來看看鄉民們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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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某公益團體
工作:身心障礙照顧教保員
年資:2
薪水內容:36000
(避免被發現所以薪水內容為虛構)
三節獎金:全薪1/4。9000元
因行政院會報告「身心障礙照顧服務資源布建計畫(民國113年至117年)」在計劃中身心障礙照顧服務之教保員薪資樓地板提高至37,700元(解決缺工問題)
主管表示因為目前個人薪資為36000不足37700但為符合規定,將每月預支1700的三節獎金補足37700元,待發放三節獎金時,會領取原本的三節金額-已經預支的薪水!
舉例:
原本的三節獎金,全薪1/4
36000/4=9000
五月發放三節獎金
一月-五月已預支8500
五月發放三節獎金時僅能領取剩下的500
主管表示,年薪依舊不變 並沒有損壞到我們的權益,甚至需要簽一份薪酬給付同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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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單位中,不只有一位同事被主管約談這件事,但其他同事皆同意這樣的調整方式…甚至覺
得是我大驚小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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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開始也沒看到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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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回應qq
※ 編輯: zxc610621 (114.42.76.183 臺灣), 01/21/2024 20:5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