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法律上怎麼定義廚師跟作業員的區別?
我朋友說最近要開間餐廳
用作業員的方式應徵人進來學做廚師
我說廚師不是還要執照那些的嗎?這樣不妥吧?
他說那很多義大利麵店也是找工讀生給他基本時薪煮煮麵
麥當勞也是用基本薪資招工讀生來炸薯條包漢堡
有什麼不行?
我說可是你這個日式料理店要開火炒炒飯,還要煮鐵板料理欸?
我朋友說安啦都一樣,很簡單,反正基本薪資請個人來,什麼都是我教你的,你什麼都不用
會,所以也不用給廚師等級的薪水
我聽了覺得好像有道理,又覺得哪裡怪怪的
我是替他擔心會不會哪天被勞基法之類的檢舉
請問有人知道法律上怎麼區分廚師跟作業員嗎?
還是勞資雙方談攏就ok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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