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判決書上有受害人家地址?

看板WomenTalk作者 (RODYMOMO)時間2年前 (2021/12/08 18:44), 2年前編輯推噓15(16115)
留言32則, 21人參與, 2年前最新討論串1/1
和朋友聊天,他告訴我因為他店內遭小偷已與被害人和解,前陣子收到了不起訴的處分書 ! 結果判決書上竟然有朋友家的地址!? (這是叫小偷偷他店內不夠可以去他家偷嗎?) 想問一下廣大的版友們這是正常的嗎??? —————————— 朋友有詢問地檢署,地檢署僅回答他們依法辦理,流程上沒有問題….如果要申訴要寫訴 狀去…. 這真的聽了我也是傻眼?原來台灣的個資法這麼不適用?竟然告訴對方他家地址?(好歹 也碼一下正確門牌之類的吧!?) 害的我朋友膽戰心驚的…深怕小偷會報復去他家QQ ——————— 感謝版友提醒,是處分書不是判決書QQ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4.64.12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638960297.A.B63.html

12/08 19:05, 2年前 , 1F
判決書本來就有原告被告的地址
12/08 19:05, 1F
沒告過人根本不會知道QQ

12/08 19:05, 2年前 , 2F
是,雙方地址都有
12/08 19:05, 2F

12/08 19:06, 2年前 , 3F
12/08 19:06, 3F

12/08 19:26, 2年前 , 4F
有心要找人不難 跟 直接大拉拉秀給人找去報復 一樣嗎?
12/08 19:26, 4F

12/08 19:26, 2年前 , 5F
也太可怕,被害人的人身保護呢?
12/08 19:26, 5F
對不對,我聽了也很傻眼

12/08 19:40, 2年前 , 6F
當然有了,所以不要輕易上法院;另外性侵、家暴的地址
12/08 19:40, 6F

12/08 19:40, 2年前 , 7F
才會隱藏,只是日本曾經也有過恐怖情人案件,法院內
12/08 19:40, 7F

12/08 19:40, 2年前 , 8F
部人員疏失,讓恐怖情人得知受害人地址,將其殺害
12/08 19:40, 8F
這真的很崩潰QQ

12/08 19:45, 2年前 , 9F
估狗了一下2016年有6個人就是被用判決書找到地址放火報復
12/08 19:45, 9F

12/08 19:45, 2年前 , 10F
公布被害人地址也太白癡了吧
12/08 19:45, 10F
真的,為啥不碼一下正確地址?!

12/08 20:17, 2年前 , 11F
天啊 誇張
12/08 20:17, 11F
是不是!!!!

12/08 20:24, 2年前 , 12F
不用估狗,二樓就有貼了
12/08 20:24, 12F

12/08 20:31, 2年前 , 13F
這真的已經很久,不知道為什麼不修法改掉,真的很爛
12/08 20:31, 13F
原來已經很久了啊…正常也不會知道啊QQ ※ 編輯: RODYMOMO (101.10.2.154 臺灣), 12/08/2021 20:35:11 所以也完全沒辦法去申訴或改變什麼呀…哭哭 ※ 編輯: RODYMOMO (101.10.2.154 臺灣), 12/08/2021 20:36:11

12/08 20:45, 2年前 , 14F
沒有高官被燒死大概都不會修法
12/08 20:45, 14F

12/08 21:40, 2年前 , 15F
地檢署的是處分書,不是判決書
12/08 21:40, 15F
抱歉本人知識淺薄QQ已改~

12/08 21:41, 2年前 , 16F
提告就是會知道兩造個資了,這也是一部分民眾不願提
12/08 21:41, 16F

12/08 21:41, 2年前 , 17F
告的原因
12/08 21:41, 17F
一般人真的不知道呀,還以為政府會保護好被害人…現在我和我朋友都知道了(哭

12/08 21:55, 2年前 , 18F
法盲會噴說被告有權知道被誰告,這樣才是公平正義
12/08 21:55, 18F
名字我可以理解,但住址為何要全部真不明白QQ

12/08 22:05, 2年前 , 19F
難怪館長要設安全屋 唉...受害者真的都提心吊膽
12/08 22:05, 19F

12/08 22:30, 2年前 , 20F
個資問題只有鄉民關心而已啦,現實社會關心的人有多少?
12/08 22:30, 20F
也沒辦法推翻呀QQ

12/08 23:19, 2年前 , 21F
第一天認識台灣法律嗎?出過事死人都沒改了
12/08 23:19, 21F

12/09 00:29, 2年前 , 22F
不起訴處分書跟判決書不一樣好嗎
12/09 00:29, 22F
抱歉抱歉,本人知識淺薄,已改~

12/09 00:49, 2年前 , 23F
這也太不安全了
12/09 00:49, 23F
真的很可怕,這件事情告訴我遭小偷不要告人XD (到底什麼社會!?)

12/09 03:00, 2年前 , 24F
這一值都有,幾年前就有鄉民戰過了啊
12/09 03:00, 24F

12/09 10:27, 2年前 , 25F
四插貓就嗆過版友告人不是要贏是要拿你地址
12/09 10:27, 25F
早知道我多看點八掛板了XDDDD 這樣就可以阻止我朋友QQ

12/09 11:56, 2年前 , 26F
真心沒必要給地址 什麼時候才能修法
12/09 11:56, 26F
要給好歹也給個大概就好了呀(怒

12/09 12:51, 2年前 , 27F
所以要多買房啊
12/09 12:51, 27F
非常中肯XDDDDD ※ 編輯: RODYMOMO (61.228.95.188 臺灣), 12/09/2021 13:41:52 ※ 編輯: RODYMOMO (61.228.95.188 臺灣), 12/09/2021 13:42:39 ※ 編輯: RODYMOMO (61.228.95.188 臺灣), 12/09/2021 13:43:33

12/09 16:01, 2年前 , 28F
小女是稱自己的女兒,要謙稱自己請用小女子、愚、不才都
12/09 16:01, 28F

12/09 16:01, 2年前 , 29F
可以。
12/09 16:01, 29F
感謝中文老師XDDDD

12/10 20:48, 2年前 , 30F
朋友是偷東西的那個嗎?能跟被害人和解是好事,被告的個
12/10 20:48, 30F

12/10 20:48, 2年前 , 31F
資暴露給原告是很正常的事,後續如果對方還要告民事,有
12/10 20:48, 31F

12/10 20:48, 2年前 , 32F
地址才好告。
12/10 20:48, 32F
呃…朋友是「被偷」的那個受害者,和小偷和解所以有不起訴書,然後朋友的「住家」地 址給小偷了…. ※ 編輯: RODYMOMO (101.10.2.154 臺灣), 12/10/2021 23:41:15
文章代碼(AID): #1Xi8ofjZ (WomenTal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