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可否把婚後跟公婆分開住寫到憲法裡?

看板WomenTalk作者 (,)時間3年前 (2021/03/04 10:19), 3年前編輯推噓4(201637)
留言73則, 44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1/1
婚後跟公婆同住 真的是萬惡的淵藪 一開始感情沒不好,住到後來都會變不好 對,大家喜歡提到錢 但為了省房租,最後家庭失和,家不和萬事衰 整個怒虧幾十倍以上的金錢 婚後跟公婆住一起,就像隨時有太上皇、太上后 根本做任何決定都要承受無形壓力 煮什麼、東西放哪都要被管 講個話也小心翼翼 大個便也小心翼翼 做個愛也小心翼翼 每天在這種靠北到極點的氣氛下生活 你累不累 以上還是公婆是正常人的狀況,就87%會發生了 因為長輩想管後輩,想給點意見,想東看西看,根本就是人之常情 更遑論萬一長輩又是難搞的 根本住一起就是精神虐待 台男自己都不想應付你爸媽了,還要你太太應付? 你跟你爸媽比較熟,知道怎麼躲跟敷衍,太太根本沒那個立場跟能力 動輒得咎,最後太太不行了,你又說「我爸媽其實人很好,你想太多了」 這不是靠北,什麼是靠北 太太每天被這樣精虐,夫妻感情怎麼會好? 自利一點想, 夫妻感情不好,你台男怎麼安心打手遊、看球、看片&有人願意幫你吸? 拜託台男一定要頂住,婚後一定不可以同住,也不能讓爸媽隨便進去你家 界線設立清楚 大家感情才會好,家和萬事興,整個家族這樣才會賺到錢 (以上都是個人親身經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0.151.22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614824382.A.B3C.html

03/04 10:20, 3年前 , 1F
可是我想被婆婆疼愛耶
03/04 10:20, 1F

03/04 10:24, 3年前 , 2F
那婚後一起住娘家可以嗎
03/04 10:24, 2F
In real world,排行就是 分開住 > 住娘家 > 住夫家 因為一般而言,一般而言,一般而言 岳父岳母對女婿真的要求低很多 女婿幫忙洗個電風扇,丈母娘就可以去巷口額樂到不行 媳婦煮飯太鹹,婆婆去洗頭就會跟洗頭阿桑說媳婦煮飯太鹹

03/04 10:24, 3年前 , 3F
高雄阿肥你有搬出來分開住嗎?還是嘴嘴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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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Zionward (59.120.151.224 臺灣), 03/04/2021 10:31:36

03/04 10:30, 3年前 , 4F
我媽這種管太多的,也都會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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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4 10:33, 3年前 , 5F
說到底就錢的問題 錢的問題就自己的問題 自己會賺沒在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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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說錢 大部分的情況 婚後搬出去住,大家才能專心好好賺錢 同住,很多心力花在應付公婆,賺大錢的機率直接下降 ※ 編輯: Zionward (59.120.151.224 臺灣), 03/04/2021 10:35:16

03/04 10:34, 3年前 , 6F
就怕自己不會賺拿人手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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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4 10:36, 3年前 , 7F
會賺大錢不會同住拉 設定先搬出去再說賺大錢 有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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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有啊 江福配不就有錢+同住,真心想不懂他們何必同住 光是江會選擇要同住,就埋下禍因了 他們這麼有錢當初還堅持同住,表示先生根本無法抵擋原生家庭的壓力 真的,最低限度,住同社區、不同單位也好 誠心建議 先生一定要有自己已經組織了獨立家庭的覺悟  

03/04 10:40, 3年前 , 8F
有錢誰會想跟父母住?父母在家你敢環遊客廳瘋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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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就是這個氣魄! 就為了這個理由!! 一定要分開住!!! 才能讓太太躺在客廳茶几上瘋狂oo!!!    ※ 編輯: Zionward (59.120.151.224 臺灣), 03/04/2021 10:42:31

03/04 10:42, 3年前 , 9F
不 是女生自己要先會賺 江會選同住隱含福事實上不會賺或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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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4 10:45, 3年前 , 10F
本欠錢 女生會賺或家底本來就厚 要否同住選項選擇自由度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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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4 10:45, 3年前 , 11F
高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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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4 10:46, 3年前 , 12F
寫進憲法很難吧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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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4 10:47, 3年前 , 13F
規定 無法分開住禁止結婚 還比較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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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4 10:47, 3年前 , 14F
福原愛都如此了 不會賺的女性實在沒甚麼選擇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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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4 11:02, 3年前 , 15F
去提公投修憲啊,在這嘴有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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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4 11:05, 3年前 , 16F
福原愛沒跟公婆同住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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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假的 印象中看新聞怎說有 好的,如果沒有,就沒有 然後還是要呼籲大家婚後搬出去   

03/04 11:08, 3年前 , 17F
你的行動力只有鍵盤幻想,活該繼續可悲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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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4 11:08, 3年前 , 18F
提個公投修憲,就算沒過連署我也佩服個一兩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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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4 11:09, 3年前 , 19F
這種鍵盤說說修憲的就只是個軟廢無行動力的展現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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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4 11:13, 3年前 , 20F
你結婚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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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s  

03/04 11:14, 3年前 , 21F
夫妻財產分開制 強制親子DNA 這重要太多啦 竹科的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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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4 11:14, 3年前 , 22F
公最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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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代的竹科男生,很多也沒那麼虛好不好 人家有些竹科帥哥 debug之後去公司健身房推胸肌,假日上台北約的砲 比你我吃的肉燥飯還多   

03/04 11:27, 3年前 , 23F
本來就寫在憲法裡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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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裡? ※ 編輯: Zionward (59.120.151.224 臺灣), 03/04/2021 11:30:40

03/04 11:49, 3年前 , 24F
第10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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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4 12:02, 3年前 , 25F
有經濟能力就搬出去 沒經濟能力就吞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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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4 12:11, 3年前 , 26F
用租的也搬出去啊 推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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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    

03/04 12:15, 3年前 , 27F
憲法有寫人民有居住自由,所以已經寫了,是你自己沒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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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4 12:15, 3年前 , 28F
律流程捍衛自己的居住自由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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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搬耶      ※ 編輯: Zionward (59.120.151.224 臺灣), 03/04/2021 12:23:08

03/04 12:19, 3年前 , 29F
真不愧是女生的發言 台女從來不會讓人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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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4 12:22, 3年前 , 30F
好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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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4 12:25, 3年前 , 31F
雙手贊成 婚姻不美滿最可憐的就是小孩 鬧到夫妻吵架、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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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4 12:25, 3年前 , 32F
暴、離婚的一堆 長輩還會把過時的傳統觀念傳給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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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4 12:25, 3年前 , 33F
憲法規範的是國家和人民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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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4 12:26, 3年前 , 34F
這篇是不是很多人對憲法有很深的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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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4 12:29, 3年前 , 35F
你的婆婆有問題 不代表所有的婆婆有問題 憲法本來就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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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有居住自由 想不想跟婆婆住都是個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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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4 12:32, 3年前 , 37F
跟婆婆住最大的好處就是可以幫忙帶小孩 有的人就是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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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4 12:35, 3年前 , 38F
他們沒同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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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4 12:42, 3年前 , 39F
大便真的壓力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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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4 12:49, 3年前 , 40F
台女崩潰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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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4 12:49, 3年前 , 41F
江家公婆住新竹 江家夫妻住高雄 江家大姐住台北 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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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4 12:49, 3年前 , 42F
跟我說同住?還是要住不同國家才算分開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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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4 13:14, 3年前 , 43F
他們就是分開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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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4 13:16, 3年前 , 44F
也有天使婆婆啊 我婆婆就很棒 我當廢物媳婦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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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4 13:16, 3年前 , 45F
自己婆婆雷不用牽拖全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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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4 13:16, 3年前 , 46F
哪裡同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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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4 13:18, 3年前 , 47F
我媽表示自己有世上最好的婆婆,跟婆婆從來沒吵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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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4 13:18, 3年前 , 48F
都是婆婆疼自己,(沒必要說謊,婆婆過世了),你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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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4 13:18, 3年前 , 49F
麼不怪自己不會看男人不會看家庭,沒找到會為妳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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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4 13:18, 3年前 , 50F
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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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4 13:18, 3年前 , 51F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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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4 13:22, 3年前 , 52F
婚前談好 他要是堅持 你就果斷談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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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家沒有同住老婆還是外遇你怎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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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4 13:24, 3年前 , 54F
既然要搬出去住 有小孩也自己顧 不要到時又把小孩丟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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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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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4 13:35, 3年前 , 56F
幻想之前先搞懂憲法保障什麼好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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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是我的錯,標題其實是誇飾法,想表達分開住很重要 想不到很多網友看成真的要修憲 造成誤解,本肥認錯  

03/04 13:41, 3年前 , 57F
也不能一竿子打翻一船人啦,我們一家4口跟公婆小姑住在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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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4 13:41, 3年前 , 58F
下,各過各的,見面打招呼,是還好,我不會煮也不會去跟婆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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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4 13:41, 3年前 , 59F
搶廚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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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Zionward (59.120.151.224 臺灣), 03/04/2021 13:45:28

03/04 13:56, 3年前 , 60F
文字好笑XD推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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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4 14:02, 3年前 , 61F
管真大,跟誰住關旁人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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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4 14:16, 3年前 , 62F
女生生性害羞不敢拒絕,所以要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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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不如順便立法禁止醜男追求女生吧,女生不好意思拒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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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Zionward (59.120.151.224 臺灣), 03/04/2021 14:3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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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不要結婚就好了XD 臺灣太難脫離傳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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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啦好啦女方爸媽最好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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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4 17:13, 3年前 , 66F
這種東西還要靠法律規定?是不是太廢?結婚前自己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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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跟男方講好啊。男方不要就不要跟他結婚啊。連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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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事情都不敢開口建議一輩子單身啦。男方婚前答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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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毀約?趁懷孕前趕快離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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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情緒勒索才是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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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4 18:52, 3年前 , 71F
推!!!蠻有趣的文筆XDDD距離是一種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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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4 19:54, 3年前 , 72F
標準以管窺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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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4 22:25, 3年前 , 73F
支持台男同婚,住哪方都沒差,自己去體會奴工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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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WG4E-iy (WomenTal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