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什麼時候社會開始流行當面對質的啊?
若有詢問有關於網購, 衣服包包比較等 請確保文章內"無任何"購買資訊
(購買資訊包含但不限於購買網址,購買方式或價格)
違者依板規六處份
------------------以上閱讀完畢請連同本行按 ctrl+y 刪除----------------------
我覺得現在的風氣滿怪的,
很多人都是要求正面對質,
對方如果不出來就是不敢?
就是心虛,就是有鬼?
首先,是非對錯,不是比誰大聲,
誰比較會講話就贏了。
不然也不用看事證和採證了,
然後雙方正面對質,不擅言詞的人一定會吃虧的,
不然法院不會允許可以請律師為當事人辯護,
就是怕當事人不懂法律或是不擅言詞而遺漏事實,
而且很多案子,其實當庭辯護也只是走個過場,
更多都是書面審理,看的是事證,不是比誰比較會講。
但現在是怎樣?
鄉民都是只想看直球對決啊?
但打球嘛~總得要有裁判吧?
不然投手跟你說這一球,我只會用直球,
然後直接砸到打擊者臉上,
也是直球沒錯,但是直接觸身球。
然後不是打者就被打死了,
就沒有裁判判決的情況,
雙方就開始拿傢伙抄球棒直接開幹了。
那要不要跳過雙方對質的階段?
直接單挑釘孤枝算了?
站著的贏,趴下的輸。
整天在要求當面對質,直球對決的人,
腦袋是不是轉不過來啊?
今天如果加害者或被害都是能正常交談的人士也罷。
但很多案子的被害者,
都是未成年,或是表達能力不足的人士,
這樣也要求雙方當面對質嗎?
這是在開玩笑嗎?
倒底這種不要求上法院,公開審理,
而是要求私下當面對質的歪風是何時吹起的吧?
該不會是某個老是放完砲就閃,
覺得自己會輸就直接說,此事到此為止,不再回應。
名言是『沒有證據不代表沒發生過,我只是苦無證據』的網紅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3.11.7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612620858.A.2FC.html
※ 編輯: chirex (36.233.11.72 臺灣), 02/06/2021 22:15:42
→
02/06 22:19,
3年前
, 1F
02/06 22:19, 1F
→
02/06 22:20,
3年前
, 2F
02/06 22:20, 2F
→
02/06 22:20,
3年前
, 3F
02/06 22:20, 3F
推
02/06 22:36,
3年前
, 4F
02/06 22:36, 4F
→
02/07 02:19,
3年前
, 5F
02/07 02:19, 5F
→
02/07 02:20,
3年前
, 6F
02/07 02:20, 6F
→
02/07 02:20,
3年前
, 7F
02/07 02:20, 7F
推
02/07 03:15,
3年前
, 8F
02/07 03:15, 8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