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林女以死明志證明沒說謊.卻變成死無對證?
我想起之前有一陣子的"me too"運動 有些都是過了十幾年才提出
可見對當事人而言 一時之間要釐清自己究竟處在甚麼狀況
是不容易的一件事 對方又是你曾經信任尊敬的人
加上台灣很小 當事人之間又那麼多交集的人事物
很難果斷地決定在第一間報警
半推半就地持續往來 加上對方又很會包裝形象
............
不過我覺得那個錄音對男方應該是蠻不利的
看來是有做過傷害對方的事情而後悔 那表示就是有違反對方意願
既然是違反對方意願 那就很可能犯罪了
※ 引述《pipiboygay (喜歡男人的男生)》之銘言:
: 林姓女員工墜樓案..我從她的遺書中的資訊看來,是覺得她今天之所以選擇死
: 是希望說讓他人重視,然後用自己寶貴的生命讓真相浮現出來
: 證明她當初所受到的對待是真的,而非憑空亂冤枉執行長
: 可是今天卻也因為林姓女員工已經死了..她所控訴的事情和執行長的說法差異過大
: 導致今天旁人想介入調查、還原真相、給她公道,也會變成一種無從下手的感覺
: 因為雖然現在輿論好像看似挺她居多
: 可是那個執行長卻是這個案件中,唯一能針對大家的質疑去回應的"當事人"
: 而當然,那個執行長所說的每一個回應,都是對他有利,對林女不利的....
: 眼看接下來隨著時間的流逝,台灣人健忘的習慣
: 這件事情大概很快就變成死無對證的"羅生門"...
: 哀...林女真是冤枉..生前受委屈,死後卻也沒得到正義的伸張...真是很無奈呀
--
哩嘛幫幫忙~倒底哪裡像獅子丸?
https://imgur.com/HE2Eoc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136.7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594135763.A.ADC.html
※ 編輯: Qmmmmmmmm (180.217.136.76 臺灣), 07/07/2020 23:30:44
推
07/07 23:55,
3年前
, 1F
07/07 23:55, 1F
推
07/08 02:59,
3年前
, 2F
07/08 02:59, 2F
→
07/08 02:59,
3年前
, 3F
07/08 02:59, 3F
→
07/08 02:59,
3年前
, 4F
07/08 02:59, 4F
→
07/08 03:00,
3年前
, 5F
07/08 03:00, 5F
→
07/08 03:00,
3年前
, 6F
07/08 03:00, 6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2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