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女大生上網找乾爹,出門約會一趟賺上萬!律師警告:求包養恐淪這下場

看板WomenTalk作者 (我是笨蛋)時間4年前 (2020/05/10 12:19), 編輯推噓13(26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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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生上網找乾爹,出門約會一趟賺上萬!律師警告:求包養恐淪這下場 https://www.storm.mg/lifestyle/2611880 按:有女大生上包養網找到乾爹,出門約會一趟就可以賺進上萬元,真的那麼好康嗎?背 後有沒有違法的問題?專業律師來解答。 現代網路上常見有包養網站,或是個人張貼的包養訊息寫著「五萬元包養妹」、「五萬元 求包養」等等的內容,包養的行為是不是合法的呢?那只是張貼訊息,並沒有包養的話, 是不是合法的呢? 包養是否為社維法中的性交易? 社會秩序維護法裡面有提到從事性交易是違法的,但性交易的定義到底是什麼呢? 從立法理由中說「性交易」之定義,應該要參考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2條之規定 。而在兒少性剝削法中「性交易」是指有對價之性交或猥褻行為。所以只要有對價,不論 是用金錢或其他有價值的東西支付的性交或猥褻行為,都算是性交易。(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80條第1款之立法理由) 但「包養」的內容到底有什麼,其實很難定義。是一方付錢就當單純的女朋友,或是一方 付錢就是為了發生性行為,很難被查證,通常只有雙方間會知道。在實務上曾經依據社會 秩序維護法被開罰過的,都也是事後雙方有約定每一次會須要給多少錢。而一旦被開罰, 可能會被罰3萬元以下的罰鍰,是屬於行政罰。 張貼包養的訊息可能是違法的 除了實際包養的行為之外,張貼包養的訊息是不是可能會是違法呢? 一樣先談社會秩序維護法,社維法規定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意圖與人性交易 而拉客,也是屬於違法的行為。在網路上張貼訊息,其實就屬於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 之場所拉客,但是也因為包養不一定代表雙方有性交易,所以也不一定會成立這條的責任 。 而兒童及少年性剝削條例也有規定,在網路散布、張貼足以引誘、媒介、暗示或其他使兒 童或少年有遭受性交易之虞的訊息,會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 罰金。 雖然張貼包養訊息與從事包養的人並不是兒童或少年,但這些訊息是公開在網路上,可能 被兒童或少年看見,因此仍然有違反這條的規定的空間。 而且這條規定的是只要有「引誘、媒介、暗示或其他使兒童或少年可能有遭受性交易之虞 」就會成立,所以只要貼出包養的訊息,可能就會成立這條,是為了保護兒童及少年才這 樣設計的。 雖然只有提到包養會不會成立性交易還是有爭議的,但只要在網路上張貼包養的訊息,可 能讓兒童或少年看到,就還是會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條例的規定,而且會是刑事責任, 因此要上網找sugar daddy或sugar daughter還是要三思的呀! 心得:好奇一問 在台灣包養真的有觸法嗎? 如果有的話 為何還有一堆包養網站呀? 就以這個A開頭網站 https://tinyurl.com/y2setws4 有沒有明顯觸法的問題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4.200.132.249 (加拿大)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589084373.A.BA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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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下求包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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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12:22, 4年前 , 2F
五萬元不懂市場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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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好奇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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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很難界定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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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12:32, 4年前 , 5F
因為包養不一定會有性行為吧 有性行為的野不一定是包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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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12:35, 4年前 , 6F
反正患有精神疾病殺人都可以無罪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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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12:36, 4年前 , 7F
找乾媽可以嗎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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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12:37, 4年前 , 8F
我想找乾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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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12:39, 4年前 , 9F
搞不好法官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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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12:41, 4年前 , 10F
很難啦 要如何定義包養=性行為且有對價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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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12:43, 4年前 , 11F
先去註冊 然後自首阿 看看有沒有被關 再上來po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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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12:45, 4年前 , 12F
多少男藝人富商高官都有包養啦 怎都沒看它們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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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12:46, 4年前 , 13F
先別說這個了 有人要當我乾媽嗎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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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12:48, 4年前 , 14F
Papa活跟Mama活,無性交易一切合法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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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12:54, 4年前 , 15F
又是業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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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12:58, 4年前 , 16F
別再亂哄抬價格了,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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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13:14, 4年前 , 17F
沒性交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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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爺爺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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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14:46, 4年前 , 19F
其實還是女方吃香啦,反正決裂了就告性侵就好,傻子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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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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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15:00, 4年前 , 21F
想包沒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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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15:07, 4年前 , 22F
改成認養就沒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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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15:08, 4年前 , 23F
假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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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15:13, 4年前 , 24F
業佩 一堆雞兼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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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15:17, 4年前 , 25F
葉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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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15:22, 4年前 , 26F
包養這麼貴喔。對方搞不好同時給好幾個包養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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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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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15:32, 4年前 , 28F
作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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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15:38, 4年前 , 29F
女大生可以上萬,那林志玲等級的熟女起碼一百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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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16:03, 4年前 , 30F
只要加註限滿18歲就沒有兒少法的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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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16:09, 4年前 , 31F
拿包包換包包...不意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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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16:25, 4年前 , 32F

05/10 16:31, 4年前 , 33F
醫生說我的胃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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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17:14, 4年前 , 34F
日本早就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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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17:55, 4年前 , 35F
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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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18:12, 4年前 , 36F
業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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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19:35, 4年前 , 37F
玩完了不給錢,就不算交易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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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19:41, 4年前 , 3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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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20:06, 4年前 , 39F
乾爹 零用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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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20:12, 4年前 , 40F
三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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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20:24, 4年前 , 41F
你是業配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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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20:25, 4年前 , 42F
A網是個爛網站,詐騙一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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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21:03, 4年前 , 43F
女人這種生物就是拿來取悅男人的,地球上除繁衍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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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21:03, 4年前 , 44F
根本不需要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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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21:48, 4年前 , 45F
女生社維法超輕,男生隨便就性侵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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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22:13, 4年前 , 46F
葉味重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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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22:36, 4年前 , 47F
有跟沒有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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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 05:41, 4年前 , 4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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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 05:41, 4年前 , 49F
沒關係,出事了再哭哭說男生物化女性就沒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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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 18:26, 4年前 , 50F
不是啊,幫助弱勢上大學,有什麼好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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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Uju3LkW (WomenTal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