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關於受害而殺人的法律問題...

看板WomenTalk作者 (愛裡無懼怕)時間4年前 (2019/09/15 15:54), 編輯推噓9(10128)
留言39則, 11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1/1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看過‘和聲’這部韓國電影 只想問一問大家想法.... 故事內容是這樣的: 1.主角長期被家暴,某次為了防衛而誤殺了老公 (台灣也有一個例子是這樣的) 鄧如雯家暴案 https://youtu.be/Q8P2hbSurGs
2.老音樂教授的老公與學生搞了外遇,開車撞死他們,死刑 3.也有人因為被繼父長期性侵害所以殺了那男的 因為‘殺人’被韓國法律判了很高的罪名 有些人長達十年 有些人直接死刑..... 你們會認為 1.殺人錯了就錯了 可以找其他的管道保護自己 何必殺人 不值得同情? 2.還是一個銅板拍不響 情有可原 逼不得已 在法律上減輕罪行? 曾經問過台大法律研究所畢業的同學 台灣的法律都可以‘個案’處理 那這樣要有法條幹 嘛 不就沒有標準嗎? 也曾經問過留德博士教授 有些殺人真的是情有可原 所以才有律師幫他們辯護...... 你們的想法是什麼呢? 希望有法律觀念的人可以一起討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6.39.18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568534052.A.E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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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依法辦事阿 符合條件就給你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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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有些案子真的可以個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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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懂你想問什麼 三階都很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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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是從源頭解決,有問題的通報後判處死刑,這樣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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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避免如上的問題。後面殺人的也就無法視為理由。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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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做的就評估身心價值觀看是死刑或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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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懂你要問什麼 你要不要看一下刑總跟刑分的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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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273條當場激於義憤而殺人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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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想討論韓國的刑法的話可能要去看他們的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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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有沒有引用過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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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可惜,這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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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不管是否情有可原,都有權利請律師幫他們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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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律來看就是個案處理?像是義憤殺人、殺直系血親 有輕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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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案例 https://zh.m.wikipedia.org/zh-tw/加里毀隆啀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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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一個男人,他11歲的兒子被空手道老師,誘拐性侵,綁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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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外州,當警察終於抓到嫌犯,要遣送回原州審判。隔天機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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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媒體拍攝警方運送犯人畫面,一個講電話的路人,轉身一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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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死了犯人,就是孩子的爸。全部槍殺畫面都被拍攝了下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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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最終裁定他有期徒刑七年,緩刑五年,並罰社區服務,並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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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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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覺得其心可憫,裁定認為將普拉奇送進監獄對任何人都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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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幫助,並且確定蓋瑞沒有再犯的風險。在他2014去世的時,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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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年他也真的並沒有再犯下任何其他傷害或違反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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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就是靠著輿論強烈支持父親殺了性侵兒子的聲浪下,獲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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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緩刑,理由不是以眼還眼,是關了沒有意義,槍殺影片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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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在水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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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看影片 關鍵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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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未來再犯來說 恨一個人(而且該人真的做出一些人神共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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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事情)才殺人vs 不小心就失手殺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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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者更有可能再次殺人(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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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判刑卻是故意>>>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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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的例子就是那些酒駕撞死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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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看完了,都沒有流彈或子彈射穿之後波及旁人的,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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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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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槍直接對著頭,完全沒有流血,還很冷靜先掛好電話再投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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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水管留言都是爸爸無罪爸爸是英雄該拿徽章,任何性侵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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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的就該直接斃了,天底下所有爸爸都會殺了性侵小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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