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幸福僅10天…流浪犬「小乖」被學生收養 

看板WomenTalk作者 (胖子的脂肪該被抽稅嗎)時間4年前 (2019/05/22 13:34), 4年前編輯推噓4(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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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thdealer (小豆豆) 同意轉文 轉自dog 我忍不住直接在勞動部的民意信箱留言,剛剛得到回覆如下,供大家參考: ***** 本署已收到您108年5月20日之電子郵件,關於您詢問外勞吃狗肉之法律責任及雇主責任一 節,說明如下: 一、外勞來臺工作,與本國勞工相同受本國法令之保障及規範。倘外籍勞工經查獲持有或 食用狗肉或貓肉,涉嫌違反動物保護法規定,最高將處新臺幣(下同)25萬元罰鍰,再違 反規定,將依違反次數處以罰鍰。另外籍勞工如任意宰殺動物違反動物保護法規定最高 將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罰金20萬至200萬元,並依就業服務法廢止聘僱許可限令出境 ,及管制終生不能進入臺灣工作。 二、為避免外勞誤觸法令,雇主應依規定向外勞實施職前講習及宣導動物保護法等相關資 訊。雇主若未辦理法令宣導,且未依期限改善,將處6萬至30萬元罰緩,並廢止聘僱外勞 許可,及不予許可後續申請案;同時雇主若委任外勞仲介公司服務,應確認仲介公司已向 外勞宣導法令,若仲介未善盡責任,導致雇主受罰,將處罰仲介公司最高30萬元罰緩,亦 將影響年度評鑑成績,並視違反次數處停業處分。 三、若一般民眾發現外勞屠殺、食用、持有狗肉或貓肉違反動物保護法相關規定,可撥打 動物保護申訴電話0800-231-532或本部1955勞工諮詢申訴專線檢舉,當地方政府查證違規 屬實,檢舉人可向當地動物保護機關申領檢舉獎金。 四、本部已透過雇主職前講習、機場服務站、雇主及外勞手冊、所委託之13家廣播電臺、 跨國勞動力權益維護資訊網站及地方政府法令宣導活動等相關管道,加強相關動物保護宣 導。 ***** 政府是有在宣導,不過有時候只能靠自己來保護寵物了,這個案例都已經直闖三合院帶走 小狗,天曉得哪天會不會搶劫殺人兼吃狗,直接滅門? ----------------- 我的心得 顯然是宣導不夠 不然怎麼會跑到人家家裡抓狗 建議該縣市政府 到工廠宣導 或在工廠附近掛越南文菲律賓文宣導 禁止這些行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71.56.23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558503278.A.FB1.html

05/22 13:35, 4年前 , 1F
台灣人還不是常常帶有軟罐頭的泡麵出國解饞?一樣道理啦
05/22 13:35, 1F

05/22 13:36, 4年前 , 2F
菲律賓也有吃狗肉文化?
05/22 13:36, 2F

05/22 13:41, 4年前 , 3F
最好會宣導這個,當我第一天住台灣逆
05/22 13:41, 3F

05/22 14:11, 4年前 , 4F
我有個在菜市場賣雞肉的阿姨說常常見到在市場宰殺貓狗
05/22 14:11, 4F

05/22 14:11, 4年前 , 5F
都是外勞
05/22 14:11, 5F

05/22 17:08, 4年前 , 6F
宣導只會讓他們從光明正大變成偷偷摸摸而已
05/22 17:08, 6F

05/22 20:14, 4年前 , 7F
不覺得是宣導不夠,是明知故犯,逃跑的警察都愛抓不抓了~
05/22 20:14, 7F

05/22 20:15, 4年前 , 8F
真的因為這樣被遣返的案例有多少,雙手一攤說沒錢不知道
05/22 20:15, 8F

05/22 20:20, 4年前 , 9F
奈他何
05/22 20:20, 9F
那有什麼更好的辦法嗎? ※ 編輯: marsonele (114.136.164.128), 05/22/2019 20:41:56
文章代碼(AID): #1SvDzk-n (WomenTal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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