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很多人是不是希望勞工薪水變少?
看現在好像在抗議勞基法,不過感覺訴求跟本在破壞市場經濟,
用政府控制破壞供需法則,需要加班的時候不能加班、莫名其妙的規定一大堆,完全不切實際。
還一直說大客車司機過勞,既然大客車司機過勞,就訂個大司機過勞法不就解決了,真不知道扯到其他行業幹麻,其他行業又不一樣。
還有護理士過勞,真的有人以為勞基法可以解決護理士過勞嗎= =
(先問一下哪國護理士不認為自己過勞的= =)
唯一的辦法就是降低服務品質、讓醫療費提高到美國那種水準,看大家願不願意,我自己是願意,不然想當護理士的人就那麼多,醫療費那麼便宜哪可能有什麼改善,強行定個法、然後假裝看不見實際狀況真的很好笑。
隨便看看其他國家,就會發現臺灣勞動市場超不自由,想解僱不能解僱、想調工時不能調工時,跟其他國家差多了。
以學校為例,現在學生會搞出了個超白痴的學生勞基法,什麼不能連續工作3小時之類,真的是始上最白癡的規定,導致改考卷、打講義會被破中斷,還要花時間填一堆腦殘勞動檢查表(我可以肯定整間學校都在亂填,誰會紀錄那麼詳細,早就忘了。)感覺整個就是惡法,超想抗議廢除腦殘助教教勞基法的。
(題外話,還有臺灣教授薪水太低,學費早該漲了,每個人每學期至少該多繳兩萬當教授薪資,並把30%大學改成技術學院、20%直接廢校,技術學院以訓練職場為主要目地、刪減大部分國家補助經費,改成由企業贊助學徒,學學各種實用技巧之類。如此大學教授一個月多5、6萬應該沒問題,有好的學術環境才有好的科技創新,整體才會良性循環。)
強行破壞市場經濟,用這種治標不治本的方法,結果就是把所有人脫下水,整個產業民不聊生而已= =,如果希望薪水提高,唯一的辦法就是讓市場經濟自由決定、並嚴格實行反托拉斯法,勞工如果覺得薪水太低,可以去應徵別間公司,如果自認每間都太低,也許代表勞動市場就值這樣而已。(而且如果市場更自由,薪水絕對會變高,因為勞動成本降低、不用到處請律師、沒能力的人易於淘汰。)
講一講都覺得我該去當國策顧問了,總之希望這次勞基法能抵住那些抗議壓力,並且再鬆綁一點,至少達到國際應有的水準,並且能大刀闊斧改革、執行市場經濟,使大家薪水都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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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Heritage Foundation 和 The Wall Street Journal的調查,
台灣的labor freedom 才55分,排名大概中後根本超不自由。
http://www.heritage.org/index/explore
應該要學習優異的部分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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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是每年法定是四週,不要騙人。
而且休七週算什麼,台灣還有人可以休十六週甚至二十週的,比如大學教授。
而且可以直接在家工作,超彈性的公司也有很多,但工作性質又不一樣,
你要護士跟教授一樣,年休超過十六週+週休二日+可以每週實際只上3小時班看看,
根本醫療體系就崩潰了。
而且還要看工作性質,重點是要有自由度,如果勞資願意年休51周,
就該讓他們年休51周,真的不知道逼人放假是幹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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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經濟才是正確的,符合正常邏輯,現在一堆不切實際的人(比如現在在抗議的那群)
很多國家都在利用資本主義帶來的財富,自以為建構了社會主義,騙一些人盲目學習,
結果沒想過某些國富裕的原因,不是因為那些福利,而是優良的資本主義制度帶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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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又沒限制臺灣人去國外工作,而且實際上怎麼可能限制,這是個人自由。
而且這跟勞基法也沒關係,不知提這個幹麻。
是說去中國工作很多都沒啥競爭力,哪裡都去不了只有中國要他們。
跟一堆白痴藝人員一樣,全世界沒人要看他們只有中國要。
要留住人才唯有增加國內的競爭力,首先要向我說的,
漲學費、集中頂尖大學資源、提高技職地位、科技學院讓企業認養完全職業化。
然後給科技公司、投資行動大幅減稅,修法讓公司易於解僱、彈性勞資條件。
簡單來講就是鬆綁各種法規,不要讓人創業或投資困難,並給予各國知名企業大量優惠,
吸引他們來台灣設辦公室、雇用臺灣人。
(中國除外,不但有國安考量,而且已經太多了)
基本上根據我的觀察,這幾招就很足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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