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汐止宏國大鎮12%住戶決議 不准你養寵物消失

看板WomenTalk作者時間6年前 (2017/10/27 12:48), 編輯推噓22(25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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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社區歧視貓狗】汐止宏國大鎮12%住戶強勢決議:不准你養寵物 上報 新北市汐止區擁有上千戶的「宏國大鎮」社區爆發寵物大戰!住戶指控,社區管理委員會 只憑不到五分之一同意戶的少數意志,就決議社區全面「禁養寵物」,不但有違比例原則 ,現有飼養貓狗的住戶更擔心,一旦禁養,難道要統統送收容中心?或逼陪伴多年的貓、 狗流浪? 營建署、新北市工務局官員接受《上報》採訪皆表示,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禁養 寵物是非常重大的事情,若只憑決議,卻沒寫在規約內,「是不生效力的」。 毛小孩錯了嗎 宏國大鎮共約1776戶,位於新北市汐止國小旁,是當地 知名大型社區。有住戶向《上報》指控,社區管委會10月14日召開一場「區分所有權人會 議」,儘管出席開會人數僅約三分之一、不到住戶一半,卻仍強行表決通過「禁止飼養寵 物」提案,決議包括貓、狗,及其他具有攻擊性或安全疑慮的動物,一律統統禁養。 圖/社區管委會10月14日召開會議,提案中第14條就是禁止飼養寵物。(宏國大鎮住戶 提供) 住戶指出,當天會議的同意票只有221票,僅占全體住戶的12%,連五分之一都不到,「 只憑少數人就侵害了其他住戶的權益」。養狗的廖姓住戶也批評,「寵物是人的夥伴、財 產」,這是對住戶人權的歧視。 圖/當天會議中,同意票僅221票,只占全體住戶的12%,卻強勢通過「禁止飼養寵物」提 案。(宏國大鎮住戶提供) 不滿管委會憑少數就決定自家寵物的去留,當地住戶近日已串連發起連署,要求刪除這項 不合理的決議。根據最新統計,反對「禁養寵物」的連署人數達271人,已超過當初主張禁 養的221票。住戶雖反對禁養寵物,但主張,應另訂「寵物規約」做好自主管理,並規範寵 物主人必須對排泄物等負起公共衛生之責。 目前在宏國大鎮租屋的Emily說,雖然目前社區管委會尚未用書面通知住戶,卻已造成社 區內飼養寵物的住戶、房客人心惶惶。 管委會:與律師討論中 宏國大振社區管委會總幹事倪興國接受《上報》採訪回應,依法,住戶出席區分所有權人 會議的決議一定要公告,因此目前已經把會議紀錄張貼且公告,但是否真會實施禁養寵物 的決議,因住戶有正反不同意見,管委會正與律師討論適法性的問題。 「總不可能要住戶把寵物藏起來或處理掉!」他表示,目前社區規約已規定不能在社區溜 狗,但禁養寵物是這次會議的新決議,因此包括既有住戶的寵物要怎麼處理、或是如何修 改管理辦法,甚至是否需要重新再投票一次,這些都會與律師研究,後續也會在每月召開 的管委會上討論。 不過,營建署官員表示,召集住戶所開的「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即便作成決議,也不能 違反社區的規約、更不能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依條例第23條,禁止飼養寵物的特 別約定,若沒有「載明於規約者」,即便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作出決議,也不算有效力,社 區無法擅自實施。 新北市工務局公寓大廈管理科長陳德儒也說,禁養寵物必須訂在規約內,若不符合規定不 算生效;但因母法未對此訂罰則,市府只能告知管委會合法程序該怎麼做,若住戶權益受 損必須上法院走訴訟程序。 外人也能進中庭 怎麼管? 當天出席會議的廖姓住戶則質疑,管委會通過禁養寵物的投票程序有瑕疵,決議根本就不 能生效,況且社區的中庭不算社區的私產,是外人也可自由進出的公共空間,「這又要如 何規範?」 他指出,當天的選票印有兩個選項,一是「同意管委會所答覆」,另一是「不同意」;換 言之,投下同意票的人,並非「同意提案內容」,而是「同意管委會針對提案所答覆的內 容」,若待在場邊沒注意,未必聽得見管委會的答覆,是非常奇怪且罕見的投票方式。 廖姓住戶也說,社區有A到L共12棟,但當天有許多L棟的住戶一開始卻沒領到選票,直到 會議開始後經抗議才拿到,加上選票也沒印上流水號,令人質疑可能有做票的空間。 原文https://goo.gl/MYH1i1 覺得誇張 那叫原本有養的人怎麼辦 全部送去收容所? 那我也覺得中二屁孩很吵啊 能不能禁止有生小孩的不要來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8.132.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509079710.A.BAE.html

10/27 12:49, , 1F
這跟抽菸一樣,我個人覺得只要不影響到他人就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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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 12:50, , 2F
決議不合法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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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早期投票也是這樣玩的啊 好懷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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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小狼狗算寵物嗎? 養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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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委會也不能怎樣 沒權利罰錢也不能強迫住戶遵守 不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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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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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轉汐止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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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d:轉錄至看板 Sijhih 10/27 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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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投票結果是這樣.. https://i.imgur.com/5zk4q46.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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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投票輸了就要求重投甚至訴諸媒體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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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這麼多反對,那當初投票怎麼沒去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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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看內文 很多人反應沒拿到選票 且選票沒做流水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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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條例裏有寫明開會出席、投票比例之類的,如社區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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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沒有另訂,就是照管理條例。另決議後要書面公告,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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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有異議可提出。一般開會前也會先公告列出當次討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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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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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來投票就視同放棄權益不是嗎?啊再偷懶不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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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看內文我怎麼有圖可以貼?除非管委會預設立場,否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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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會剛好都支持寵物方沒拿到選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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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很懂扯小孩幹嘛 人和貓狗又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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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無效啊ㄎ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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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大我不是回你 是回應有版友說反對還不去投票一事 且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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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決議本身就不合法無效吧?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 財產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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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得依財產之存續狀態行使其自由使用、收益及處分之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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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 且投票程序上有沒有符合正當法律程序也被提出來質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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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 怎麼看 我是都覺得有問題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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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開一次會提案說可以養就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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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不去開會怪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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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沒去投總統的話住戶有記得去該總統不是他們要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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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阿 早該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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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圖後覺得抽煙和寵物怎麼可以一起投啊?!好莫名的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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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沒多少人去開會,這樣的決議有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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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委會可以修改規約訂罰則 就能有強制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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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不去開會怪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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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委會只是執行單位,不能更改規約。經區權人會議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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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公告施行的規約才可以規範社區住戶行為,但不能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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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階較高的法律有牴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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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不去開會的, 不然反對就不要去投票, 然後說我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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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不算數就好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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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這種社區會議通常是一戶一票,而不是一人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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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大廈租約怎麼規定就怎麼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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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區分所有權 不是票票等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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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會再開一次會,推翻這個決議啦~這社區養狗的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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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買房子,我都會先注意這社區規範能不能養寵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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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注意也沒用啊,這社區本來也是可以養的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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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屌 不去投票 然後等到會議結果不合己意再要求重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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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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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影響想養寵物的人權益欸,如果一開始租約沒禁養,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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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了住了才改禁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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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其他事是不是也能比照辦理,例如一開始租約寫可以開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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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開會決定變不可以就又不行,這樣當初透過合約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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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的保障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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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抽煙綁在一起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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仇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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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甩他啊,不然要怎樣?逼我搬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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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社區的管委會素質真低落丫,這樣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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