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要好好面對自己」 女醫告男友10年前性侵

看板WomenTalk作者時間6年前 (2017/09/17 19:24), 6年前編輯推噓17(25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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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標題: 「要好好面對自己」 女醫告男友10年前性侵 新聞內容: 1名台大畢業並留學取得中醫師資格的女子,指控陳姓前男友10年前在她出國留學前夕, 假意邀他到租屋處看電影,卻違反她的意願強迫發生關係,她受不了內心煎熬,想要好好 面對自己內心世界,決定對前男友提出告訴。不過檢察官傳了當時在場的室友,認為難憑 女方單一指控即認定陳男涉案,予不起訴。 據了解,被指控性侵的陳男,在台大一路攻讀到博士,目前在竹科一家世界知名的公司擔 任要職,女方則在畢業後前往中國攻讀中醫,並取得中醫師資格。巧的是,2人至今尚未 嫁娶。 女醫師指控,10多年前,2人在學校社團認識,當時陳男想追她,但她沒答應,畢業前夕 某日,陳男邀她到租屋處看電影,稱因隔壁女室友要看電影,他覺得孤男寡女在一起看不 妥,邀她一起來。 女子說,由於陳男盛情邀約,為了解決他的難題而赴約,但影片看了一陣子,陳男的女室 友就離開,只剩她與陳男,沒想到她好心幫助,此刻卻換來無情對待,陳男趁四下無人之 際輕薄性侵她。 女子稱,事後怕提出告訴會影響自己出國留學的時程,當下才會沒提告,豈料,等到學成 歸國並取得醫師資格後,那個陰影一直縈繞在心頭、揮之不去,她反覆思索「決定要好好 面對內心的世界」,才會在10年後提出告訴。 但當陳男得知被控性侵後,覺得莫名其妙,他到案供稱,10年前在社團相遇後,2人就成 為男女朋友,一同讀書、出遊、做愛做的事,但女友出國後就沒有再聯絡,不解為何對方 不承認這段戀情,還對他提告。 陳男說,對方指控的案發時間,他確實有邀她到租屋處看電影,當時有將女友介紹給室友 ,看電影的過程中並沒有與女友發生關係,而在交往期間有發生關係,都是兩情相悅,而 為證明2人的關係,陳男還找出2人當年交往合影照片。 檢察官為了查明真相,找到當初與2人一起看電影的室友,室友到案證稱,當初陳男邀女 子到租屋處看電影,有特別介紹女子是他的女朋友。此外,檢察官得知陳男當初租屋處是 木板隔間後,還特地詢問女子,當陳男侵犯時,有沒有試圖大叫求叫,不料女子說:「我 不是那種隨便的人」。 由於全案僅有女子單一指控,證人又說2人是男女朋友,與女方說法大相逕庭,檢察官認 為事證不足,將陳男處分不訴。(呂志明/台北報導) 新聞連結: (請多加利用縮網址方便瀏覽)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917/1205332/ 心得: (根據板規9,心得至少二十字繁體中文字) 10年前的複雜防衛機制啟動..... 還好當年的人證還找的到有記憶,自己也還保留交往證據, 不然好好的前途就被一個誣告給毀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79.251.185.14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505647455.A.4CE.html

09/17 19:25, , 1F
防衛雞翅你敢嘴?
09/17 19:25, 1F

09/17 19:26, , 2F
還好啦 比砍殺人好多了
09/17 19:26, 2F

09/17 19:27, , 3F
10年前的東西我早刪掉了
09/17 19:27, 3F
這年頭就請大家多重備份,雲端是你的好夥伴 ※ 編輯: MPSSC (79.251.185.143), 09/17/2017 19:27:47

09/17 19:27, , 4F
真恐怖
09/17 19:27, 4F

09/17 19:27, , 5F
所以以後要好好保存跟前情人的紀錄
09/17 19:27, 5F

09/17 19:28, , 6F
紀錄片跟同意書要保留十年以上了,好令人煩躁欸⊙_⊙
09/17 19:28, 6F

09/17 19:33, , 7F
除非有留證據 不然十年前的事要怎麼告
09/17 19:33, 7F
七年後複雜防衛機制才能啟動,10年啟動告性侵又算甚麼

09/17 19:35, , 8F
男女朋友也是會有性侵,但過10年才抓狂想告是...憂鬱症?
09/17 19:35, 8F
※ 編輯: MPSSC (79.251.185.143), 09/17/2017 19:36:57

09/17 19:37, , 9F
十年後提告...
09/17 19:37, 9F

09/17 19:37, , 10F
10年前複雜的心理防衛機制...
09/17 19:37, 10F

09/17 19:40, , 11F
這不叫憂鬱症 這叫神經病 頭腦壞掉
09/17 19:40, 11F

09/17 19:46, , 12F
男生要好好保護自己
09/17 19:46, 12F

09/17 19:48, , 13F
又是一個台女的正常發揮
09/17 19:48, 13F

09/17 19:50, , 14F
不料女子說「我不是那種隨便的人」
09/17 19:50, 14F

09/17 19:54, , 15F
原來大聲求救就是隨便?看樣子隨便的人還蠻多的嘛
09/17 19:54, 15F

09/17 19:58, , 16F
好多熟悉的仇男ID都無視此篇XD
09/17 19:58, 16F

09/17 20:01, , 17F
本來就有提告的權利,十年前被性侵就不算性侵嗎
09/17 20:01, 17F
證據? ※ 編輯: MPSSC (79.251.185.143), 09/17/2017 20:03:27

09/17 20:05, , 18F
山川載不動太多悲哀 歲月經不起太長的等待
09/17 20:05, 18F

09/17 20:05, , 19F
春花最愛向風中搖擺 黃沙偏要將癡和怨掩埋
09/17 20:05, 19F

09/17 20:09, , 20F
在這喔 這篇根本不會有女生點進來看 呵呵
09/17 20:09, 20F

09/17 20:09, , 21F
應該要開始認真考慮加重性侵誣告罪的可能性了
09/17 20:09, 21F

09/17 20:10, , 22F
不然台女一個不開心就告你性侵,男生很不方便
09/17 20:10, 22F

09/17 20:11, , 23F
KKC大還活著
09/17 20:11, 23F

09/17 20:12, , 24F
愛到不能愛 聚到終須散 繁華過後成一夢阿~~
09/17 20:12, 24F

09/17 20:16, , 25F
一堆人分手就把舊情人的一切記錄銷毀,眼不見為淨;萬一
09/17 20:16, 25F

09/17 20:16, , 26F
遇到這種情形看要怎麼處理?!
09/17 20:16, 26F

09/17 20:16, , 27F
弈含法案如果通過 這男的已經坐穿牢底了
09/17 20:16, 27F

09/17 20:18, , 28F
不說別的 今天還有人稱陳興為狼師 南檢不起訴書雖然公佈
09/17 20:18, 28F

09/17 20:18, , 29F
多日
09/17 20:18, 29F

09/17 20:18, , 30F
為什麼被性侵時大叫等於隨便的人?
09/17 20:18, 30F

09/17 20:18, , 31F
陳興的名譽沒有恢復
09/17 20:18, 31F

09/17 20:23, , 32F
在這邊,優質女孩兒們說你是信親飯你就是信親飯
09/17 20:23, 32F

09/17 20:26, , 33F
女性 也應該反對誣告 因為這就是狼來了的故事 每一次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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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7 20:26, , 34F
性誣告 大眾對證據的要求就會提高一分
09/17 20:26, 34F

09/17 20:27, , 35F
反而害真正受害人 舉證越來越困難
09/17 20:27, 35F

09/17 20:28, , 36F
本來就是,誣告越來越多,對真正受害的女生公平嗎?
09/17 20:28, 36F

09/17 20:31, , 37F
消耗大眾信任 只會害到真正的受害女性
09/17 20:31, 37F

09/17 20:32, , 38F
被冤枉男性 也應該恢復他的名譽
09/17 20:32, 38F

09/17 21:24, , 39F
這篇也不要發到這邊比較好 避免紛爭 噗噗噗
09/17 21:24, 39F

09/17 21:27, , 40F
幹......太可怕了......有什麼證據都要留下來...
09/17 21:27, 40F

09/17 22:29, , 41F
原來輕薄這詞還有人用...
09/17 22:29, 41F

09/17 22:53, , 42F
樓上有工讀生很煩 是多想趁機幼肩啊
09/17 22:53, 42F

09/17 22:53, , 43F
每篇都要洗是怎樣
09/17 22:53, 43F

09/17 23:01, , 44F
版上有跟女生摸摸或做愛過的,小心有一天會被告性騷擾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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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7 23:01, , 45F
性侵~~~~所以每天都要記錄那天的過程~~
09/17 23:01, 45F

09/17 23:10, , 46F
陳興名譽有什麼好恢復的?5、60師有家室還找16生 爛死了
09/17 23:10, 46F

09/17 23:21, , 47F
人家外遇交往你不能說他kobe 這很難懂?
09/17 23:21, 47F

09/17 23:27, , 48F
你沒看南檢不起訴書我只好再說一遍1 陳林兩人交往時 林已
09/17 23:27, 48F

09/17 23:27, , 49F
滿18歲 2 陳林交往時已不是師生關係 3 證人都說 林說陳是
09/17 23:27, 49F

09/17 23:27, , 50F
她的男朋友 未聽聞kobe等事
09/17 23:27, 50F

09/17 23:29, , 51F
你覺得聽見外遇就要扣kobe帽子很正常 別人不覺得啊
09/17 23:29, 51F

09/18 00:47, , 52F
仇男ID繼續無視此文
09/18 00:47, 52F

09/18 01:52, , 53F
怎麼辦,以後交往是不是要簽合約啊?!
09/18 01:52, 53F

09/18 02:20, , 54F
女孩真的要好好保護自己( ;∀;)
09/18 02:20, 54F

09/18 02:37, , 55F
當時就要把他的精液留下來或去驗傷
09/18 02:37, 55F

09/18 07:07, , 56F
真誇張
09/18 07:07, 56F

09/18 09:40, , 57F
沒用啦 都過10年了 沒證據也贏不了
09/18 09:40, 57F

09/18 09:41, , 58F
十年磨一劍
09/18 09:41, 58F

09/18 10:56, , 59F
男孩子一定要好好保護自己
09/18 10:56, 59F
文章代碼(AID): #1PlbjVJE (WomenTal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