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陳星「與林奕含交往2個」婚外情非誘姦

看板WomenTalk作者 (雪紋)時間7年前 (2017/05/10 21:40), 7年前編輯推噓164(18521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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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arkHolbach (宇智boyo)》之銘言: : 這方面是我最想講的重點,關於修法我的意見就三個字:憑甚麼? : 我拿洪仲丘案件為例好了,洪仲丘事件的時候,洪家人是站在抗爭的第一線,洪姊還出來 : 發聲,甚至後面還跑出來選立委。反觀林姓作家的父母做了甚麼?就透過出版社放話一下 : ,然後呢? : 我們都說修法要對症下藥,可是問題這個案件根本不清不楚,哪有辦法對症下藥? : 關於師生戀: : 這個當年吳清基還是教育部長的時候就討論過了,我記得當初反彈還滿大的,一個國文老 : 師還跟我們談到這個。對於這個法界人士的看法就是:可以勸導但是不宜用法,我想現在 : 應該也還是沒有變。 手機排版,如有錯誤敬請見諒 我還是反對高中以下的師生戀, 這不是你請我願的問題, 而是社會有義務給予孩子安全的環境成長 也是為人師長本該有的職業道德 你說事情不明朗無法對症下藥, 但問題很明顯啊: 第一線教育人員利用自己的優勢及比孩子多更多的法律知識, 刻意引誘或半強迫未成年者,並且等到學生一滿16就下手, 東窗事發還可以要師母出來告女學生, 或利用自己的社經地位來壓迫受害者 受害者苦於年紀輕不懂留下證據, 或又如林那樣的案例,強姦被自己說服是愛 (書中描述的行為絕對是強姦, 只是上法院可能證據不足,在此不討論小說真假,僅討論這種情況) 無法有效反抗或反制 而這些居然全部都是合法的! 不知道您有無看過此事過後,其他狼師性侵事件的受害者自白? 受害者被師長抹黑,告來告去最後只能含淚和解, 這還是性侵的,像林那種案例連出來講都不敢 而且確實有新聞說性騷老師被解雇, 之後轉任補習班的問題,也有實際案例, 你需要看新聞連結的話我再去找找 林的事情無論真假,陳星是否有罪, 我們都無法否認這種問題存在於我們的教育體制內。 因為沒有實際活著的案例出來哭訴抗爭, 所以我們就能對已經存在的漏洞視而不見嗎? 這件事發生後我覺得最恐怖的不只是狼師, 當初剛爆發時,一堆人推文都說老師不意外,補教師不意外 我們社會把這種事情視為理所當然, 認為受害者自己傻,認為受害者自己該負責, 然後丟一句修法無法解決問題,什麼都不做嗎? 實名制要配的是不適任教師通報制度, 一旦有相關案底的人都不能再待在教育界, 你說這樣不能防無案底的人, 但照這邏輯殺人罪也不能防殺人啊,那是不是把殺人罪廢了算了? 法律本來就只能彌補事後,預防還要搭配性教育輔導 說支持年齡差那段我也很科科, 你有沒有注意到這些狼師都是已婚人士, 基本上他跟任何學生發生性行為都算犯罪 他追求學生=引誘未成年者犯罪, 所以這已不是單純年齡差的問題而已了 除非哪天通姦除罪化,你再來談支持多元戀愛吧 不過就算這樣,腳踏多條船顯然也不是師長該有的道德操守,您說是嗎? 但不管怎麼說,我都覺得我們法律有必要改變, 當然你也可以去發起通姦除罪的議題投票,我也會支持 ----- Sent from JPTT on my LGE LG-H99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6.200.21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494423649.A.6E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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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什麼,強姦就是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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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引用小說敘述,說不定很快就被打成小說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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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據不足是證據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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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最基本的應該是矯正未成年少女對於所謂"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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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的不實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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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家盟怎麼都沒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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矯正少女預設立場要當個被成熟男人呵護的奇怪憧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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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高中以下的師生戀+1 尤其已婚有什麼資格跟別人"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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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真的禁賣什麼霸道總裁愛上我之類的鳥書可能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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較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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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難吧,你看大叔控這麼多,被金錢、權力、知識高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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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人吸引好像是某個普遍現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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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提高年齡是治標不治本 但刑法18才成年 民法20才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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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還受父母監護 連銀行開戶 簽約 都不能自己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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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像林奕含這種遭遇卻拿對方沒辦法也是蠻奇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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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這才是問題根本 教育少女不要想著被一個能力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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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強的人呵護 而是如何去當一個獨立而強壯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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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樓上。獨立的人,但我覺得現在的孩子,越來越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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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是根本沒錯啊,我文中也有提了法律是補救,教育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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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防,但何必要一件事做完才能才能做下一件XD? 我們又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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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單核心cpu一次只能做一件事,修法跟教育可以一起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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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都要吧 之前隔壁版那個也被摸的很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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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台灣的社會,你還在唸書週遭的人就是把你當小孩子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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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矯正這個觀念需要時間,而在這時間內受害者仍然一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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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現,第一線接觸未成年的職業都該納入不適任通報清單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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圍,這是可以立即做到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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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支持通姦除罪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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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覺得當法律限制到自由時 問題就變得很大 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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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等於是全盤否定"師生戀"這東西 但那些修成正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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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的"正常人" 他們的自由憑什麼被犧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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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推 原來哪篇也是覺得師生戀很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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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以下師生戀早就違法了,需要修甚麼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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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國中國小生交往當然不OK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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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高中以上的師生戀我是反對禁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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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 假如2018年開始執行"禁止師生戀" 請問你要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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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判斷一對師生情侶開始談戀愛的時間點是否在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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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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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那年代很多人連高中都沒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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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交往後才成為師生的情侶,是否要立即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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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613 則推文
還有 27 段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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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你,送小孩上學不是跟老師戀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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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有點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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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高中同學也有大叔控,和大1x歲社會人士交往的,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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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大多並不是因為戲劇小說騸動,而是因次為父母很不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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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父母不親,無法依靠,所以有疑惑時希望有個可靠的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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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商量,甚至希望男生帶自己逃離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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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根本還是家庭,你禁不了千萬少女跟所為成熟的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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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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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禁未成年師生戀的確是不錯的修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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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覺得比補教師實名制實際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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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女生會迷戀外面社會人士 很正常 我身邊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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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些小情小愛 曖昧之類的 就自己顧好安全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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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寸拿捏好 我朋友高中時也跟外面已婚男生來往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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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種對外面世界的憧憬.. 雙方都安全就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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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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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把證據交給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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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說立法嚴懲師生戀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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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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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壞事不敢跟父母講,被欺負不敢跟父母講,以後連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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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有好感都得因為法律而覺得自己的心情是違法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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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師生戀現在是用一個在一個行政規則下面定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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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補習班老師其實也不是法律上所謂的“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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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渡啥師生戀就狼師,跟鄰居談戀愛不就狼鄰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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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50歲大叔跟一個16歲的女生交往說什麼沒有問題,我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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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信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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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生戀個鬼,說師生戀的跟騙女學生說我們是真愛有何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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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老師侵犯學生的身體,不用美化包裝成戀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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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交往的是18歲,所以你信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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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有些人搞不清楚事情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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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 20:40, , 68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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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17:13, , 68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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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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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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