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校門直接進衙門 「奶嘴法官」惹議

看板WomenTalk作者 (小海豹)時間7年前 (2017/04/16 08:39), 7年前編輯推噓4(10622)
留言38則, 1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校門直接進衙門 「奶嘴法官」惹議: 新聞內容: 司法官錄取率只有百分之一左右,考選部近三年統計,錄取者平均年齡不到 廿六歲,這些缺乏社會經驗,卻要斷人是非、定人生死的人,屢遭外界批評 是「奶嘴法官」。 目前我國法官、檢察官來源,仍以通過司法官特考為主,錄取者有四分之一 是應屆畢業生,有學者形容「家門、校門直接到衙門,就是沒進過社會大 門」。部分年輕法官、檢察官因缺乏社會經驗,導致近年有些爭議的起訴或 判決,和大眾普遍期待的結果出現很大落差,引發批評。 司法實務上,司法官不食人間煙火的案例屢見不鮮。曾有檢察官遇到警方聲 請搜索票,竟以抽籤決定是否簽發搜索票,該檢察官曾為此荒唐行為公開道 歉,最後送考績會議處。 另外,有名蔡姓男子對女子襲胸長達十秒,被檢方依強制猥褻罪起訴。彰化 地院法官審理時,以襲胸時間太短,被害人無受害感,判決無罪,一度引起 社會譁然;檢方上訴後,二審改判三月徒刑。 事實上,不只一審的年輕法官判決見解常引非議,曾引發白玫瑰運動的三歲 女童遭性侵案,最高法院曾以「無法證明違反女童意願」為由,將重罪判決 撤銷發回更審,引發社會群情激憤。最高法院後來因而就七歲以下幼童遭性 侵案件,作出不論是否違反意願都要加重刑度的新決議。 新聞連結: https://goo.gl/OBzol3 心得: 個人奶嘴法官根本就是一個假議題,這群亦是法律系出生的司改委員一定也知道,做出這 種荒謬決議不知道是想迎合民粹還是怎樣。摸胸10秒案跟白玫瑰運動案,兩者最初之判決 都是正確判決,可惜最後皆屈服於民粹,而為違背罪刑法定原則之裁判。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4.232.9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492303174.A.794.html ※ 編輯: raysun011081 (114.34.232.93), 04/16/2017 08:40:02

04/16 09:16, , 1F
哦?是假議題?那請你說說近期彰化某檢察官與未成年
04/16 09:16, 1F

04/16 09:16, , 2F
少女援交還媒介他人共享,之後寫自白書獲法官輕判這
04/16 09:16, 2F

04/16 09:16, , 3F
件事是怎麼一回事?
04/16 09:16, 3F
你知道奶嘴法官的定義嗎XDD你舉的例子跟奶嘴法官根本是二回事。 ※ 編輯: raysun011081 (114.34.232.93), 04/16/2017 09:20:50 ※ 編輯: raysun011081 (114.34.232.93), 04/16/2017 09:23:39

04/16 09:29, , 4F
新聞內容就提到了,就未有社會經歷的法官,既然如此
04/16 09:29, 4F

04/16 09:29, , 5F
,回到襲胸10秒的案子好了,為什麼一審無罪是正確判
04/16 09:29, 5F

04/16 09:29, , 6F
決?請你解釋?
04/16 09:29, 6F

04/16 09:33, , 7F

04/16 09:34, , 8F

04/16 09:34, , 9F

04/16 09:34, , 10F

04/16 09:34, , 11F

04/16 09:35, , 12F
懶得打字自己看看吧 應該看的懂八
04/16 09:35, 12F

04/16 09:41, , 13F
噓你指甲太長(我沒看內文)
04/16 09:41, 13F
QQ

04/16 09:42, , 14F
社會經驗豐富,但法律常識趨近於零的人也滿街都是
04/16 09:42, 14F
台灣法盲真多,可怕。

04/16 09:45, , 15F
所以應該有陪審團 不然法官是另一種程度上的無知
04/16 09:45, 15F
支持陪審團是不是誤會了捨麼,歹丸人嚮往的美國,使用陪審團的比例/次數也越來越低惹? C

04/16 09:50, , 16F
原來如此,我知道了。E04!那應該算是檢察官引用法
04/16 09:50, 16F

04/16 09:50, , 17F
條錯誤才對,導致法官無罪判決
04/16 09:50, 17F
其實也不能完全這樣說呦,因為刑法224已經是最接近的法條了(雖然行為仍不該當224之構成要件),然後當時性騷擾防治法25也還沒實行,我猜檢察官是用一個最可能的法條硬著頭皮起訴,如果檢察官不起訴可能會被媒體罵得更慘吧哈哈! ※ 編輯: raysun011081 (114.34.232.93), 04/16/2017 09:55:32

04/16 09:55, , 18F
覺得很多案件會有爭議,其實是新聞都斷章取義而已,如
04/16 09:55, 18F

04/16 09:55, , 19F
果能像判決書寫的那麼清楚,基本上是沒什麼爭議才對,
04/16 09:55, 19F

04/16 09:55, , 20F
因為有些根本是告錯法條或證據不足,但新聞往往危言聳
04/16 09:55, 20F

04/16 09:55, , 21F
聽。
04/16 09:55, 21F

04/16 09:56, , 22F
對於司改,執政者背後的意圖才真的可怕
04/16 09:56, 22F

04/16 10:25, , 23F
老古板法官不見得會比較好
04/16 10:25, 23F

04/16 10:25, , 24F
考試算是公平取士的方式了,面試就變成權貴法官了
04/16 10:25, 24F

04/16 10:26, , 25F
大眾普遍期待的結果--民意可以影響判決才可怕吧
04/16 10:26, 25F

04/16 10:26, , 26F
對於司改,我認為有執行的必要,以郭瑤琪的案子就最
04/16 10:26, 26F

04/16 10:26, , 27F
明顯。
04/16 10:26, 27F

04/16 10:34, , 28F
貪汙犯還能保外就醫,真的要司改一下
04/16 10:34, 28F

04/16 10:56, , 29F
先定義何謂社會經驗,還有白玫瑰搞出來的決議根本是屈服
04/16 10:56, 29F

04/16 10:56, , 30F
在民粹之下的產物
04/16 10:56, 30F

04/16 11:17, , 31F
法盲一堆,唉唉
04/16 11:17, 31F

04/16 11:51, , 32F
摸胸還有白玫瑰根本就是民粹濫情,法盲。法官要揹立法者
04/16 11:51, 32F

04/16 11:51, , 33F
黑鍋
04/16 11:51, 33F

04/16 12:00, , 34F
覺得讓律師轉職法官更可怕 一定一堆勾結怎麼可能公正
04/16 12:00, 34F

04/16 13:44, , 35F
推樓上
04/16 13:44, 35F

04/16 22:28, , 36F
法盲個屁 難怪說是奶嘴法官很恐怖
04/16 22:28, 36F
yo跑粗來了一個法盲 我們法律系學生都快被逮丸法盲還有白癡政客害慘惹TAT 可以手下留情嗎QQ

04/17 07:30, , 37F
最初判決都是正確判決?所以以後嫌犯性侵一個無法正確
04/17 07:30, 37F

04/17 07:30, , 38F
表達自我意願的都可以延用這個判決來替自己脫罪囉?
04/17 07:30, 38F
我覺得最初判決是正確判決啦,其中不乏許多學者也認為如此。我只問你一個問題,如果原告或檢察官無法證明被告是在原告違反意願下而與原告為性交行為,難道還要論以被告強制性交罪嗎?應該不是吧><。然後附帶一提的是,只要是與未滿十六歲的對象為性行為(刑法227),都會被處罰。最初判決就是以本條之規定判被告3年,結果大家就說,啥?只判三年,恐龍法官!於是就出現白玫瑰這一場鬧劇惹,然後法律人也屈服於民粹,做出99年第7次刑庭決議這個違反罪刑法定原則之判決。 ※ 編輯: raysun011081 (180.217.245.44), 04/17/2017 15:19:27
文章代碼(AID): #1Oyhr6UK (WomenTal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