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一個月33000給女生包所有家務 女生願意?已回收
家務的產值值多少其實蠻透明的.
硬要去凹沒什麼意義.
講最直接的,如果今天是客觀的職場環境,隨意喊價就等著失業吃自己.
雇主又不是笨蛋.
那為什麼這個議題還能吵不完呢?
原因是"家務"和"感情"混在一起談,對自己的另一半喊價時是換個腦袋.
以某提供家事膳食服務的基金會其網站上的公告牌價.
週一到週五一天四小時的費用是$21,110.
算成七天21110 x 7 / 5 =29554.
這包含基金會抽的及系統額外會捐贈出去的,剩的才是工作者拿的.
因為家務本該一人一半, 所以29554 是用來請對方處裡自己該負責的那一半.
照這樣去算29554理論上足以請一個人每天做四小時, 另外四小時是對方自己該做的.
也就是29554可以給另一半做八小時,或是原文的3萬3等於是兩人六萬六.
實務上,一天四小時能做的事也不需要真的花八小時去做.
而且這個錢花下去真的能站在雇主的立場去檢視另一半的效率及成效嗎?
我想一個月花3萬去請人,大概不會想看到對方躺著看電視,逛街,划手機.
八成是付了錢還不能當老闆的.
這樣透明的行情我想是不太需要再爭論什麼.
當然如果個人覺得行情價太低不想做那也合理.
年收百萬的人看年收五十萬的工作,覺得低或不想幹也合情合理阿.
就算今天擺明了說要請我來做就是要3.3萬(舉例),就是要高於行情,因為我是你老婆/老公.
或甚至講明就是要給對方養.
那都比在那邊說因為家務很辛苦本來就該要3.3萬,而不是我隨意喊價而來的清楚.
為什麼問題會被複雜化呢?
就因為有些人在喊價的時候,"技術性"的隱藏掉個人因素.
把額外的費用隱藏在家務的產值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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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家務行情是多少根本不是問題,
問題是在現有的行情基礎之下, 為什麼"個人"會需要高於行情的費用?
而有少部分人不願意成熟面對其原因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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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價值觀我是支持的,要我也不想做.
但我想講的就是個人價值觀/個人因素是一回事, 行情價是一回事.
因此而喊高價,買家是額外要收買價值觀. 而不是家務的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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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月+1000 , 其實不多. 折下來一人攤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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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我所知,實務上四小時內整燙是含在內的,唯獨超時費用另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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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單指家務部分,其他你說的額外多做的事如果不在家務之內,那當然不該混在一起談.
不過說真的家事服務一天四小時天天做,還有什麼地方是整理不到的?
又非家務所涵蓋的事,原文也沒說不做啊. 甚至家用還男方包了.
當然我也認同行情就這樣,不接受談不攏,那不如去工作請人來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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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女也是個人因素之一阿! 別的不說,相同工作找仲介找外傭,
住雇主家不放假的一個月32K,仲介還有賺. 只因為一個是台籍一個是外籍.
※ 編輯: skytowerlll (36.231.90.177), 03/01/2017 14:4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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