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難過] 家暴殺夫已回收

看板WomenTalk作者 (生日5566)時間7年前 (2016/10/31 01:23), 7年前編輯推噓18(19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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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的是這篇吧 https://goo.gl/KVQlNX [新聞] 婦殺家暴夫 輕判2年半 節錄1 彰化地院昨輕判徐婦兩年六月徒刑,若表現良好,一年三個月可獲假釋。 殺人罪是本刑十年以上重罪,最重可判死刑 節錄2 本案一審法官吳永梁很同情徐婦遭遇,判決書指出, 徐婦是善良女子,堪稱賢妻良母, 但長期遭家暴,痛苦、壓力導致無望感,才痛下毒手, 但也強調江男雖惡,徐婦並無權利剝奪其生命。 嗯 法官哪裡有(以女板的常見講法)說ㄧ個願打ㄧ願挨?  至少我是看不出來喇 再說 今天真的判決上是寫無罪 那會不會有助長私刑的風險在? 會不會有被家暴的人在看到無罪的判決後,感受到被法律鼓勵用一樣的作法? 那大家還需要社工、警察跟檢查官嗎? 那我們直接請北斗神拳裡的拳四郎來會不會比較快?他殺人省時又省力 不講這麼誇張的 那有沒有可能像德國那樣 追求政治正確到可笑的地步 進一歩惡化成 只要女生打人後 出來說被打 就可以換取無罪 變成跟台灣有名的吉人性侵一樣 變成一種攻擊的手段 女的看男的不爽就先打他 再說對方先打他 所以我方是正當防衛所以無罪? 為了讓女生有正當防衛的權利 所以要消滅男生的正當防衛權利? 嘛 台灣制度不能說是全然的值得相信與信賴 實際上還挺多問題的 政客的屁話一堆 社工在人數跟待遇上的狀況都很糟糕 政府提供的保護明顯不被該婦人信任 (不然她幹嘛殺夫?) 但這是一個說起來很多面向的問題 不是一句 偉哉鬼島司法 再加幾句義憤填膺的語句 就可以得證法官是冷酷 無情 無理取鬧  而你的意見就代表著正義與光明 大家應該要予以認同 台灣的司法不該是一間富堡機車行 : 今天跟朋友聚會不知道怎麼聊的,聊到了前幾天的家暴殺夫新聞 : 聽朋友說該女被長期家暴,最後受不了才殺夫,連被害人的兄嫂都替該女求情 : 跟十幾年前的鄧如雯殺夫案差不多,所以最後得到的結果也差不多 : 雖然法官已照法輕判,但... : 那種認定方式無異是拐著彎說你沒眼光嫁錯人活該倒楣一輩子 : 都十幾年過去了,還是沒辦法跳脫窠臼 : 偉哉鬼島司法 : 沒了媽媽的兩個孩子又是另一個大問題 : 偉哉鬼島司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0.92.6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477848199.A.AE5.html ※ 編輯: Birthday5566 (114.40.92.63), 10/31/2016 01:3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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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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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很多人都把自以為是的廉價正義當作是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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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打願挨? 看不懂 是我那句比喻錯誤讓你們搞錯方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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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家暴下的反擊,要說會助長私刑,個人倒是不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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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竟是極特殊的狀況,不可能到處都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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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所以你要我們關心家暴, 但是你不認為家暴是一種很常見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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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那個 >////< 豪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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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你中間說的消滅男生正當防衛權利我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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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的反擊就是基於男方的侵害行為所致的,男方哪來正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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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衛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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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知 台灣在性侵議題上傾向女性 > 一堆OO亂告別人性侵 求 台灣在家暴問題上傾向女性 > 一堆OO會? 所以大家應該要一味地要求政治正確,直接假設女性是受害者, 認知上所有的女性都是良善且純真的, 不會有任何一個女性以聲稱自己是受害者的方式,來濫用司法資原來攻擊男性? 我的看法是 啊哈哈 生日五六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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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尾段,其實我沒有要表法官或檢察官的意思,只是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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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的老頭們也許轉個彎就不一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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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喇,隨便啦,酒喝得有點多就當我胡言亂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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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神邏輯,嘖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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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y別再秀下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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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到底是哪句話讓你們覺得我在秀下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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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Birthday5566 (114.40.92.63), 10/31/2016 01:4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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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家暴怎麼會是很常見的現象?你有三天兩頭就看到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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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新聞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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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性侵跟家暴的調性不同,這類比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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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為什麼會用這種誘導式的假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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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家暴者是不是以女性為大宗這我不清楚,但長期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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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非一般人能承受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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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今天是男的被家暴他也擁有反擊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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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看不懂你的假設到底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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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原案我想表達的是也許可以考慮給正當防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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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能給正當防衛那也只是我個人想法,現實中的食物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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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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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底下D大有貼專業的見解,應該說是從鄧如雯案之後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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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以降的一致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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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幾天前的這判決並不意外,只是仍然覺得是可以探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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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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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就個人以往看過的例子,這種長期家暴根本躲無可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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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王八還會無視保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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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算惹,抒發規書發,沒意義,等等又要被開大決不爽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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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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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y,你知道大家為什麼都亂回嗎?因為你基本上每一句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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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問題怎麼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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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說你說三天兩頭新聞好了,沒新聞就代表沒有嗎?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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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蓋很多,言語暴力也是等等等,唉懶得跟你說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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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案其實真的不少...另外多久叫長期? 程度要多嚴重? 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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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是必需考量的問題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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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很多啊,沒報出來的更多,我覺得o大你看事情的角度太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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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了。這些事往往都很複雜,沒有全盤了解最好不要妄下定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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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重長期家暴的案件其實很多 但解決方法其實也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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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只有殺了對方或是殺了自己一了百了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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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每天在發生,但很多人都不覺得,因為沒有外傷,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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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上的傷害很難認定。通常別人都叫你忍耐,別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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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真的你怎麼可能不在意!對受害者而言,是精神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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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就是,還在尋求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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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因為是受害者所以完全不究責 反而是變相鼓勵這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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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那些努力忍耐求助他人求助司法的那些人情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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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視保護令自有違反保護令罪,還是公訴罪。不過反正這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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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也不缺某樓那種沒知識卻特愛嘴司法的言論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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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家暴超多好嗎?新聞沒報出來的太多了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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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政治正確很可怕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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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正確到這樣真的很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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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正確到可以殺人,妳是PT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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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腦補說法官的判決是告訴社會妳活該這真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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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顯跟事實不符,法官根本是超級大優惠,還能被扯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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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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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官是檢查什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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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一年三個月換來下半輩子的安全 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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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仔細看在吵什麼 但家暴是真的很常見 有和從事相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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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的網友聊過 非常常會接到通報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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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不少,但就像上面有人提的,要多久、多頻繁算長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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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度要多嚴重,是否要包含哪些手段,這都無法量化,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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麼可能簡簡單單一句長期被家暴殺害對方是正當防衛就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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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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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遭受家暴而反擊是可以被諒解的, 如果只是傷害罪,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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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判個緩刑或許還能接受. 但殺了人,無論如何是不可能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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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其責, 人死了無法復活, 這是怎樣都回復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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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來說 原原po根本誤會正當防衛的意思 應該是說 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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灣人大多都不是很瞭解正當防衛的構成要件更適用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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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對這四個字有著莫名的期待 仿佛什麼罪只要喊出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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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個字就無敵 但實際上根本不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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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講家暴啦 上次那個殺小偷的"勇夫"一堆人護航 說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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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就是該死的 然後都輕判緩刑可易科罰金了 還有人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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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恐龍 你就知道台灣法治教育多差了 像上面那位O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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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一個殺人無罪的判例被創造出來 以後相關案例就是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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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方便之門 所以不要以為判無罪這麼簡單 影響的可是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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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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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上新聞都已經很嚴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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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這判決真的很好了,要用正當防衛阻卻違法,在這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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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無法適用的,原原po恐怕誤解了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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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O5Yo7hb (WomenTal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