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最高法院裁定她不能收養她小孩…傷透一家已回收

看板WomenTalk作者 (臺語是客家話)時間7年前 (2016/10/01 09:01), 編輯推噓10(13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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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標題:最高法院裁定她不能收養她小孩…傷透一家心 新聞連結:http://udn.com/news/story/7321/1995279 新聞內文: 105-10-01 聯合報 記者王宏舜/台北報導 王淑儀與同志伴侶周書綺交往超過十六年,六年前周到加拿大人工受精,產下一對龍鳳胎,王向法院聲請認可收養,但因國內民法仍不承認同志婚姻,最高法院最近裁定駁回王的要求,全案確定。兩人失望並指法院沒盡維護實質平等的責任。 目前民法對婚姻的規定仍要求一夫一妻,收養小孩必須先有夫妻身分;法界人士指出,在立法院未修法前,同志想爭取伴侶權益、收養小孩是緣木求魚。 周書綺與王淑儀礙於法令無法在台取得合法夫妻身分,但兩人交往十餘年,周書綺到加國以人工受精方式產下一雙子女,孩子已經五歲,一「家」四口如一般家庭甜蜜生活。王認為和周是「事實上夫妻」,想收養周的小孩,向法院提出聲請;士林地院去年以「認可收養恐造成子女置於議題導火線上」、「不符合被收養人最佳利益」駁回聲請。 王不服,強調不是只有異性伴侶才叫夫妻,同性伴侶不應被排斥,並質疑法院未斟酌兒童福利聯盟出具的家庭評估報告,沒盡維護實質平等的責任,對一審裁定提出抗告。 二審以民法單獨收養規定要件是「夫妻之一方收養他方之子女」,重點仍「卡」在周、王兩人都是女的,「沒婚姻」。若認可王女收養,龍鳳胎必須終止與生母的權利、義務關係,法官認為「換人收養」不符合小孩最佳利益,駁回王的抗告。 王抗告到三審,最高法院除指現行民法規定夫妻是指一男一女,還引民間常見的「妾」為例,指「事實上夫妻」仍以一男一女結合才算。同性伴侶間就算有長久共同生活事實,仍不具民法婚姻形式要件。 王淑儀質疑,無法收養伴侶小孩有違憲法平等原則。最高法院指憲法平等原則,立法機關有具體化的優先權,依其具體化結果所制定的法律,原則上就應推認為合憲。依目前民法規定,就算王與周女是事實上夫妻,仍不符「繼親收養」規定。 心得: 跑去國外人工受孕,是臺灣不合法的緣故?怎麼沒有先在國外結婚?這樣更能衝擊中華民國的法律不是嗎?不過,相關法律沒有修改也不能逼法官承認同性婚姻吧。就看民進黨過半數的立委何時要修法囉 -- http://goo.gl/DtDq2c ----- Sent from JPTT on my HTC_M9u.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7.192.11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475283718.A.F27.html

10/01 09:13, , 1F
台灣單身不能收養、人工生殖 國外結婚也沒用回台要登記
10/01 09:13, 1F

10/01 09:25, , 2F
打這種全無可能的官司實在是浪費法律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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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09:38, , 3F
申請釋憲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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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09:55, , 4F
這對是“一個出 卵子一個出肚皮”那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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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10:09, , 5F
應該早就知道依法律這不會過,想拼釋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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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10:17, , 6F
同性模仿抄襲男女家庭和扮家家酒扮婚禮的重疊不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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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10:17, , 7F
對也不會是真正的婚姻,就好比人類仿製鳥巢那無論仿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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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10:17, , 8F
多像多逼真人類是永永遠遠也仿不出真正的鳥巢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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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10:22, , 9F
叫鄉民提公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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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10:38, , 10F
落後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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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10:40, , 11F
噓某樓所謂的模仿抄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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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11:40, , 12F
台灣單身可以領養小孩,只是很難審核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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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11:48, , 13F
問題是現在小孩有生母,如果另一個女性要收養,依照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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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11:48, , 14F
行法律生母必須出養,這對伴侶顯然不是想要走單身收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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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11:49, , 15F
這個方式,他們想要以事實上夫妻的方式收養對方的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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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11:49, , 16F
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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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11:59, , 17F
很好啊 法律這樣設定甚至有其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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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12:55, , 18F
好久沒看到鳥巢哥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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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13:34, , 19F
同性婚姻快合法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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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13:46, , 20F
推最高法院,具體打臉同運的違反憲法平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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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13:49, , 21F
最高法院裁判的大法官,和釋憲大法官應該是同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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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13:58, , 22F
法院法官跟負責釋憲的大法官是不同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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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14:02, , 23F
簡單說,法官是處理一般法律訴訟(民、刑、行政、智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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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14:02, , 24F
),大法官是審理釋憲案跟政黨違憲的。
10/01 14:02, 24F

10/01 14:07, , 25F
鳥巢哥又出現惹 真的是很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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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19:46, , 26F
其實法院的理由很合理啊,的確收養了就會讓小孩置於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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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19:46, , 27F
上,才五歲,大點再說吧
10/01 19:46, 2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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