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人渣文本:輔大就是在歧視女性已回收

看板WomenTalk作者 (Ayn)時間8年前 (2016/05/31 15:41), 8年前編輯推噓2(14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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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標題:如標題 新聞內容: 什麼叫歧視女性呢?這個問題其實不難回答,但是要接受「血淋淋」的答案,需要排除許 多成見與迷信。別以為你書讀的多,思想科學又先進,就一定跨得過。輔仁大學的許多教 授,讀了一個缸子書,也是各學術領域的賢達,卻依然參不透其中的奧義。 輔大近日又掀起一波女學生的抗議,主旨是女宿遲遲不肯引進電子門禁管理系統。有些朋 友或許會質問這不是之前吵過了嗎?沒錯,高效能的輔大校方,經過七年,在這方面還是 毫無效能。 高層雖然強調這規定是基於對學生的關愛(這麼愛學生,但是就在我寫本文的此刻,女宿 同學表示依然沒熱水),是基於家長的反對(但問卷調查有80%家長支持電子管制),是 基於男女有別的實情(這個就是本文主旨要談的),絕對非基於「性別歧視」。 但仔細一看,講話的大教授們,或許是學界各方的重鎮,卻沒有研究或教「歧視」相關理 論的。也就是說,他們對於歧視的理解,其權威性和路旁榕樹下阿伯差不多,我們也就沒 有必要認真看待。 那歧視的定義到底是什麼? 最廣被學界接受的「歧視」定義,是「以不相關的條件排除人參與社會活動的機會」。像 是規定黑人不能在某公園內野餐,就是歧視,因為「膚色黑」這條件,和在公園野餐這事 ,沒有任何必然的因果關係。 主管機關如果主張,是因為有很多黑人在此犯罪,或帶有傳染疾病,或是不知野餐禮儀, 可能造成公園管理與其他使用者的困擾,而定出上述的規則;那麼我們可以進一步質疑他 ,依照其理由,應該禁止的是具有「曾在此犯罪」「有傳染疾病」「不知野餐禮儀」這些 條件的人在此野餐,而不是有「膚色黑」這條件的人。 因此若以「膚色黑」這條件去排除野餐者,就可能會排除「守法」「健康」「有禮」黑人 於此活動的權益,並且放入一批「曾在此犯罪」「有傳染疾病」「不知野餐禮儀」的其他 人種,反而會破壞管理方的真正目的。也就是說,歧視黑人,不但造成黑人權益損失,也 會造成園方的損失。 因此,「膚色黑」就是與管理主題「不相關的條件」,以這個條件排除某些人的野餐「機 會」,就是歧視。只要有一個人因此受害,就是應該痛批的歧視。 不妨就把這定義放到輔大女宿的門禁問題來看。如果「門禁」是基於「易受到性侵害」「 父母不放心」等等的理由,那麼「生理女性」就不是相關條件,「易受到性攻擊」與「爸 媽寶」或許才是相關的條件,那某些男性也應該受到門禁限制才對。 但輔大校方卻早早就讓男舍取消門禁並改用電子管理,這如果不是代表輔大校方在照顧男 同學方面「失職」,就是代表他們認為「易受到性攻擊」與「爸媽寶」並非需要特別關心 的條件。 所以這象徵什麼呢?第一,輔大這些決策者的倫理立場一團混亂,在學術上無法成立,最 後只能退入信念的層次,拒絕理性溝通。第二,輔大這些決策者有明顯的歧視,他們以不 相關的條件排除了女性參與社會活動的機會。 這種決策在道德上就是錯誤的,也是鮮明的不正義。這無從狡辯,也不容狡辯。 有些校方管理者因此會脫離倫理學的戰線,走入習俗論的立場,主張:「女宿門禁是來自 輔大天主教信仰傳統,不爽不要住,自己出去外面租房子。」 這說法看似有理,但有的只是歪理。習俗只適用在小圈圈,而像「反歧視」這類倫理主題 ,因為涉及正義與多元文化,還會具有跨社群的特質。這代表就算你有此習俗,可是這習 俗對抗了大社會共通的道德原則,那這習俗就應該修正。你要向輔大小圈圈之外的人招生 ,獲取國民稅金的補貼,那就要照大社會的道德標準走。 一間大學宿舍的管理規則,當然可以對應設立者自身的價值,但前提是不能逾越或對抗大 社會的倫理原則,否則就不只是「不爽不要住」的問題,而是連這所大學是否應該存在, 都應該好好審思。 試想一個特殊的群體,有新進者必須幫所有成年男子口交的入會習俗,若這個群體辦了所 大學,外來新生要入住他們宿舍,就必須幫所有住宿生口交,否則「不爽不要住」。雖然 有些人可能特別想入住,但你認為台灣整體社會能接受這樣的大學和宿舍嗎?別以為沒有 這種群體,去翻人類學或社會學課本。 更何況,天主教傳統與教理,根本就沒有「女宿應設下門禁,和男性管理方式不同」這樣 的信仰或相關內容。如果有,去找出來,是在天主教教理的第幾卷第幾條。不要自己發明 信仰,又擅自貼上天主教招牌。 所以,當輔大校方允許男舍採用電子卡片管理系統的那一刻,就已經宣告自己在道德戰場 上完全失去正當性了。要禁就男女一起禁,要放就男女一起放,一放一禁,歧視就出現。 女宿門禁,就是倫理學和科學管理的問題。倫理學上,門禁只禁女不禁男,就有歧視的錯 ,那就要改,不改,就等著被貼上歧視女性的標籤,被大社會排擠,不然就是等著被學生 告上法庭。有那麼多理念,去對法官說吧。 科學管理上,就先試辦幾間女宿電子管理,看成效數據如何,不就得了?男宿要不要把幾 間改回傳統門禁,也可以試辦呀!不都是學術界的人嗎?科學問題,科學解決。 該做的事不做,一堆大教授老坐在那邊幻想,幻想自己很有愛,最沒有歧視,最瞭解天下 父母心,最能堅持良善的價值……。 自以為義人,才是最值得注視的惡。比女生晚上十二點前回不來宿舍還邪惡多了,她頂多 傷害自己,而你傷害的是社會。 新聞連結: 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0529/872469/ 心得: 輔大最近戰翻天,連自家哲學系教授也來參一腳 話說男女先天就有差異如果不能拿來當成門禁管理差異的依據 那麼依照作者定義:「以不相關的條件排除人參與社會活動的機會」 我們來看這個國家對於女生需服兵役這個義務排除的說法。 釋字第四九○號-「男女生理上之差異及因此種差異所生之社會生活功能角色之不同」 有講等於沒講?當兵跟生理構造有相關性嗎? 那應該是要排除生理構造不適合當兵的人才對吧,就像替代役或免役一樣。 這就是呼應偉航老師說的歧視。 看出來了嗎?國家就是在歧視女性。 但有女性主義者跳出來高喊:「女性地位與男性一致,包括權利和義務。」嗎? 沒有,因為他們是既得利益者,甚至在女性主義的脈絡尋求不用當兵的理論依據。 總結:好的差別對待是應該,不好的差別對待就是歧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7.231.16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464680495.A.25A.html

05/31 15:42, , 1F
這跟歧視女性有什麼關係
05/31 15:42, 1F
人家教授欸,而且你覺得沒關係的理由是什麼

05/31 15:45, , 2F
倫理學上,門禁只禁女不禁男,就有歧視的錯
05/31 15:45, 2F

05/31 15:45, , 3F
你前面跟後面到底有啥關係
05/31 15:45, 3F
看不出關係在哪嗎?幫妳標重點 歧視:「以不相關的條件排除人參與社會活動的機會」 當兵這麼重要居然排除女生在外,你不會想絕食抗議嗎?不會,因為你只想到自己 ※ 編輯: wtf426 (59.127.231.165), 05/31/2016 15:49:30

05/31 15:47, , 4F
你的結論= =...
05/31 15:47, 4F

05/31 15:48, , 5F
最後不會變成要堵眾人的口 改成男宿跟女宿同規定吧?
05/31 15:48, 5F

05/31 15:48, , 6F
總結怪怪的
05/31 15:48, 6F

05/31 15:49, , 7F
05/31 15:49, 7F
加油,強一點好嗎 ※ 編輯: wtf426 (59.127.231.165), 05/31/2016 15:50:31

05/31 15:54, , 8F
女生可以志願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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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1 15:58, , 9F
個人認為引戰,等其他版主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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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1 16:02, , 10F
教授喜歡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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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1 16:02, , 11F
妳以為既得利益者會去爭義務?你也太看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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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1 16:02, , 12F
起人類了,不論性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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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1 16:03, , 13F
門禁這問題每年都抗議 但都沒下文 應該改成男生也門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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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1 16:04, , 14F
釋字第490號已經說了是因為生理上之差異,目前大法官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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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1 16:04, , 15F
理由就是這樣。當然你可以認為很鬼扯有講跟沒講一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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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上該釋字也有不同意見書,想挑戰可以去聲請釋個憲。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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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1 16:04, , 17F
你引這個釋字,只顯出服兵役是「以不相關的條件排除人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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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1 16:04, , 18F
與社會活動的機會」只是你個人的想法,尚非社會共識。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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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1 16:04, , 19F
拿來打輔大門禁,簡直跟被開單問警察怎麼不開別人單有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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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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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1 16:05, , 21F
我覺得你結論是事實 只是在這會被噓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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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1 16:11, , 22F
門禁只關女生導致女生不滿-女生抗議 當兵只要男性導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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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1 16:11, , 23F
男性不滿-請女生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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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1 16:15, , 24F
你以為釋字都對喔 我認為通奸要合法化 還不是被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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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1 16:17, , 25F
不懂噓的點是?他哪裡講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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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1 16:19, , 26F
很多人真的不知道歧視的定義 社會學可以去翻 另外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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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1 16:19, , 27F
很多時候會為解釋而解釋 不要以為他們講的結論都對 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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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1 16:19, , 28F
人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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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1 16:23, , 29F
個人認為引戰,等其他板主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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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1 16:25, , 30F
我同意女性因先天條件而不用當兵是歧視,但我認為該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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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是義務役,你怎麼想呢?還是你認為女生該出來爭取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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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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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去抗議女生權益受損導致的不滿,男生的不滿也要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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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1 16:25, , 34F
生去抗議喔,啊就一直坐著抱怨就好 什麼都等別人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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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不,問題出在這種歧視為什麼女性都沒有意見?任由國家把保家衛國的責任交給沙豬呢 ? 難道大多數女性覺得女性就該被保護?那這麼說來,輔大想要保護女性的措施怎麼會被抗 議勒?來,請比較懂論述比較清楚的人來教我

05/31 16:27, , 35F
我不太會表達><意思同you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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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1 16:39, , 36F
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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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1 16:47, , 37F
補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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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wtf426 (59.127.231.165), 05/31/2016 17:01:33

05/31 17:05, , 38F
懶得編輯了,至於以上說這非社會共識的,這只顯現出你自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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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1 17:05, , 39F
餐式的女權主義,我的論述是基於人渣文本的定義告訴你們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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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歧視,如果你覺得不是那請你重新定義歧視的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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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1 17:13, , 41F
因為門禁會讓女生唸書、玩、娛樂、補習回家不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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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兵會讓女生被打斷一年不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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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1 17:14, , 43F
是我也要都選方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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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1 17:17, , 44F
原來如此,感謝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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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1 17:26, , 45F
可憐,仇女宅去讀點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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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憐,你要不要先學怎麼推文 ※ 編輯: wtf426 (59.127.231.165), 05/31/2016 17:3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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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爽不要住 意見一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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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一定沒有看這篇全文才會說「不爽不要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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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1 18:06, , 48F
推,雖然我覺得義務役應該要廢除,但是如果不廢除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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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應該分男女,可以說女生無法當兵的比例較高,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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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1 18:06, , 50F
不能把女生本身當成弱者
05/31 18:06, 50F

05/31 18:42, , 51F
針對原PO於33樓的回文,應該把『女性』改成『女性主義
05/31 18:42, 51F

05/31 18:42, , 52F
者』,『沙豬』改成『男性』喔喔~
05/31 18:42, 52F

05/31 19:01, , 53F
永遠都會有人說:不爽不要住 可憐哦
05/31 19:01, 53F

05/31 19:52, , 54F
你可以去改變體制啊
05/31 19:52, 54F

05/31 19:58, , 55F
意見不同就你一個個反駁,也沒講出什麼,只看自己想看的
05/31 19:58, 55F

05/31 21:25, , 56F
D大有理,我的用詞的確不精確
05/31 21:25, 56F
文章代碼(AID): #1NJK0l9Q (WomenTal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