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人渣文本:輔大就是在歧視女性已回收
新聞標題:如標題
新聞內容:
什麼叫歧視女性呢?這個問題其實不難回答,但是要接受「血淋淋」的答案,需要排除許
多成見與迷信。別以為你書讀的多,思想科學又先進,就一定跨得過。輔仁大學的許多教
授,讀了一個缸子書,也是各學術領域的賢達,卻依然參不透其中的奧義。
輔大近日又掀起一波女學生的抗議,主旨是女宿遲遲不肯引進電子門禁管理系統。有些朋
友或許會質問這不是之前吵過了嗎?沒錯,高效能的輔大校方,經過七年,在這方面還是
毫無效能。
高層雖然強調這規定是基於對學生的關愛(這麼愛學生,但是就在我寫本文的此刻,女宿
同學表示依然沒熱水),是基於家長的反對(但問卷調查有80%家長支持電子管制),是
基於男女有別的實情(這個就是本文主旨要談的),絕對非基於「性別歧視」。
但仔細一看,講話的大教授們,或許是學界各方的重鎮,卻沒有研究或教「歧視」相關理
論的。也就是說,他們對於歧視的理解,其權威性和路旁榕樹下阿伯差不多,我們也就沒
有必要認真看待。
那歧視的定義到底是什麼?
最廣被學界接受的「歧視」定義,是「以不相關的條件排除人參與社會活動的機會」。像
是規定黑人不能在某公園內野餐,就是歧視,因為「膚色黑」這條件,和在公園野餐這事
,沒有任何必然的因果關係。
主管機關如果主張,是因為有很多黑人在此犯罪,或帶有傳染疾病,或是不知野餐禮儀,
可能造成公園管理與其他使用者的困擾,而定出上述的規則;那麼我們可以進一步質疑他
,依照其理由,應該禁止的是具有「曾在此犯罪」「有傳染疾病」「不知野餐禮儀」這些
條件的人在此野餐,而不是有「膚色黑」這條件的人。
因此若以「膚色黑」這條件去排除野餐者,就可能會排除「守法」「健康」「有禮」黑人
於此活動的權益,並且放入一批「曾在此犯罪」「有傳染疾病」「不知野餐禮儀」的其他
人種,反而會破壞管理方的真正目的。也就是說,歧視黑人,不但造成黑人權益損失,也
會造成園方的損失。
因此,「膚色黑」就是與管理主題「不相關的條件」,以這個條件排除某些人的野餐「機
會」,就是歧視。只要有一個人因此受害,就是應該痛批的歧視。
不妨就把這定義放到輔大女宿的門禁問題來看。如果「門禁」是基於「易受到性侵害」「
父母不放心」等等的理由,那麼「生理女性」就不是相關條件,「易受到性攻擊」與「爸
媽寶」或許才是相關的條件,那某些男性也應該受到門禁限制才對。
但輔大校方卻早早就讓男舍取消門禁並改用電子管理,這如果不是代表輔大校方在照顧男
同學方面「失職」,就是代表他們認為「易受到性攻擊」與「爸媽寶」並非需要特別關心
的條件。
所以這象徵什麼呢?第一,輔大這些決策者的倫理立場一團混亂,在學術上無法成立,最
後只能退入信念的層次,拒絕理性溝通。第二,輔大這些決策者有明顯的歧視,他們以不
相關的條件排除了女性參與社會活動的機會。
這種決策在道德上就是錯誤的,也是鮮明的不正義。這無從狡辯,也不容狡辯。
有些校方管理者因此會脫離倫理學的戰線,走入習俗論的立場,主張:「女宿門禁是來自
輔大天主教信仰傳統,不爽不要住,自己出去外面租房子。」
這說法看似有理,但有的只是歪理。習俗只適用在小圈圈,而像「反歧視」這類倫理主題
,因為涉及正義與多元文化,還會具有跨社群的特質。這代表就算你有此習俗,可是這習
俗對抗了大社會共通的道德原則,那這習俗就應該修正。你要向輔大小圈圈之外的人招生
,獲取國民稅金的補貼,那就要照大社會的道德標準走。
一間大學宿舍的管理規則,當然可以對應設立者自身的價值,但前提是不能逾越或對抗大
社會的倫理原則,否則就不只是「不爽不要住」的問題,而是連這所大學是否應該存在,
都應該好好審思。
試想一個特殊的群體,有新進者必須幫所有成年男子口交的入會習俗,若這個群體辦了所
大學,外來新生要入住他們宿舍,就必須幫所有住宿生口交,否則「不爽不要住」。雖然
有些人可能特別想入住,但你認為台灣整體社會能接受這樣的大學和宿舍嗎?別以為沒有
這種群體,去翻人類學或社會學課本。
更何況,天主教傳統與教理,根本就沒有「女宿應設下門禁,和男性管理方式不同」這樣
的信仰或相關內容。如果有,去找出來,是在天主教教理的第幾卷第幾條。不要自己發明
信仰,又擅自貼上天主教招牌。
所以,當輔大校方允許男舍採用電子卡片管理系統的那一刻,就已經宣告自己在道德戰場
上完全失去正當性了。要禁就男女一起禁,要放就男女一起放,一放一禁,歧視就出現。
女宿門禁,就是倫理學和科學管理的問題。倫理學上,門禁只禁女不禁男,就有歧視的錯
,那就要改,不改,就等著被貼上歧視女性的標籤,被大社會排擠,不然就是等著被學生
告上法庭。有那麼多理念,去對法官說吧。
科學管理上,就先試辦幾間女宿電子管理,看成效數據如何,不就得了?男宿要不要把幾
間改回傳統門禁,也可以試辦呀!不都是學術界的人嗎?科學問題,科學解決。
該做的事不做,一堆大教授老坐在那邊幻想,幻想自己很有愛,最沒有歧視,最瞭解天下
父母心,最能堅持良善的價值……。
自以為義人,才是最值得注視的惡。比女生晚上十二點前回不來宿舍還邪惡多了,她頂多
傷害自己,而你傷害的是社會。
新聞連結:
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0529/872469/
心得:
輔大最近戰翻天,連自家哲學系教授也來參一腳
話說男女先天就有差異如果不能拿來當成門禁管理差異的依據
那麼依照作者定義:「以不相關的條件排除人參與社會活動的機會」
我們來看這個國家對於女生需服兵役這個義務排除的說法。
釋字第四九○號-「男女生理上之差異及因此種差異所生之社會生活功能角色之不同」
有講等於沒講?當兵跟生理構造有相關性嗎?
那應該是要排除生理構造不適合當兵的人才對吧,就像替代役或免役一樣。
這就是呼應偉航老師說的歧視。
看出來了嗎?國家就是在歧視女性。
但有女性主義者跳出來高喊:「女性地位與男性一致,包括權利和義務。」嗎?
沒有,因為他們是既得利益者,甚至在女性主義的脈絡尋求不用當兵的理論依據。
總結:好的差別對待是應該,不好的差別對待就是歧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7.231.16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464680495.A.25A.html
噓
05/31 15:42, , 1F
05/31 15:42, 1F
人家教授欸,而且你覺得沒關係的理由是什麼
推
05/31 15:45, , 2F
05/31 15:45, 2F
噓
05/31 15:45, , 3F
05/31 15:45, 3F
看不出關係在哪嗎?幫妳標重點
歧視:「以不相關的條件排除人參與社會活動的機會」
當兵這麼重要居然排除女生在外,你不會想絕食抗議嗎?不會,因為你只想到自己
※ 編輯: wtf426 (59.127.231.165), 05/31/2016 15:49:30
噓
05/31 15:47, , 4F
05/31 15:47, 4F
推
05/31 15:48, , 5F
05/31 15:48, 5F
推
05/31 15:48, , 6F
05/31 15:48, 6F
噓
05/31 15:49, , 7F
05/31 15:49, 7F
加油,強一點好嗎
※ 編輯: wtf426 (59.127.231.165), 05/31/2016 15:50:31
噓
05/31 15:54, , 8F
05/31 15:54, 8F
→
05/31 15:58, , 9F
05/31 15:58, 9F
→
05/31 16:02, , 10F
05/31 16:02, 10F
噓
05/31 16:02, , 11F
05/31 16:02, 11F
→
05/31 16:02, , 12F
05/31 16:02, 12F
推
05/31 16:03, , 13F
05/31 16:03, 13F
噓
05/31 16:04, , 14F
05/31 16:04, 14F
→
05/31 16:04, , 15F
05/31 16:04, 15F
→
05/31 16:04, , 16F
05/31 16:04, 16F
→
05/31 16:04, , 17F
05/31 16:04, 17F
→
05/31 16:04, , 18F
05/31 16:04, 18F
→
05/31 16:04, , 19F
05/31 16:04, 19F
→
05/31 16:04, , 20F
05/31 16:04, 20F
→
05/31 16:05, , 21F
05/31 16:05, 21F
→
05/31 16:11, , 22F
05/31 16:11, 22F
→
05/31 16:11, , 23F
05/31 16:11, 23F
推
05/31 16:15, , 24F
05/31 16:15, 24F
推
05/31 16:17, , 25F
05/31 16:17, 25F
推
05/31 16:19, , 26F
05/31 16:19, 26F
→
05/31 16:19, , 27F
05/31 16:19, 27F
→
05/31 16:19, , 28F
05/31 16:19, 28F
→
05/31 16:23, , 29F
05/31 16:23, 29F
→
05/31 16:25, , 30F
05/31 16:25, 30F
→
05/31 16:25, , 31F
05/31 16:25, 31F
→
05/31 16:25, , 32F
05/31 16:25, 32F
推
05/31 16:25, , 33F
05/31 16:25, 33F
→
05/31 16:25, , 34F
05/31 16:25, 34F
不不,問題出在這種歧視為什麼女性都沒有意見?任由國家把保家衛國的責任交給沙豬呢
?
難道大多數女性覺得女性就該被保護?那這麼說來,輔大想要保護女性的措施怎麼會被抗
議勒?來,請比較懂論述比較清楚的人來教我
→
05/31 16:27, , 35F
05/31 16:27, 35F
推
05/31 16:39, , 36F
05/31 16:39, 36F
推
05/31 16:47, , 37F
05/31 16:47, 37F
※ 編輯: wtf426 (59.127.231.165), 05/31/2016 17:01:33
→
05/31 17:05, , 38F
05/31 17:05, 38F
→
05/31 17:05, , 39F
05/31 17:05, 39F
→
05/31 17:05, , 40F
05/31 17:05, 40F
推
05/31 17:13, , 41F
05/31 17:13, 41F
→
05/31 17:14, , 42F
05/31 17:14, 42F
→
05/31 17:14, , 43F
05/31 17:14, 43F
→
05/31 17:17, , 44F
05/31 17:17, 44F
噓
05/31 17:26, , 45F
05/31 17:26, 45F
可憐,你要不要先學怎麼推文
※ 編輯: wtf426 (59.127.231.165), 05/31/2016 17:31:53
推
05/31 17:44, , 46F
05/31 17:44, 46F
噓
05/31 17:52, , 47F
05/31 17:52, 47F
推
05/31 18:06, , 48F
05/31 18:06, 48F
→
05/31 18:06, , 49F
05/31 18:06, 49F
→
05/31 18:06, , 50F
05/31 18:06, 50F
推
05/31 18:42, , 51F
05/31 18:42, 51F
→
05/31 18:42, , 52F
05/31 18:42, 52F
噓
05/31 19:01, , 53F
05/31 19:01, 53F
噓
05/31 19:52, , 54F
05/31 19:52, 54F
噓
05/31 19:58, , 55F
05/31 19:58, 55F
→
05/31 21:25, , 56F
05/31 21:25, 56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