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務] 關於新板規已回收

看板WomenTalk作者 (小雪)時間8年前 (2016/05/29 10:31), 編輯推噓12(13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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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新板規 有幾點疑問想詢問3位板主 謝謝~ ------------- 分 隔 線 --------------- 3. [轉入與轉出文章] 3-1 未經同意,轉出板上他人文章或推文全部或部分內容, 包含以網址連結、截圖等方式呈現內文者, 經文章作者或推文作者檢舉,給予禁言7~30日或合併上述處分。 3-2 未經同意,轉入他人文章,經文章作者檢舉, 給予刪文或禁言30日處分或合併上述處分。 累犯或情節重大、惡意者,板主得退文或加重處分。 文章代碼與PTT網址是否可以? ------------- 分 隔 線 --------------- 5. [發文標題規範] 發表文章請使用系統設定之分類,無分類之文章板主得視情況刪除。 轉錄文章請修改標題,否則視同違規。 違者視情況給予刪文或禁言7日、30日或合併以上處分 累犯或情節重大、惡意者,板主得退文或加重處分。 禁止自定分類嗎? ------------- 分 隔 線 --------------- 7. 7-1挑動看板間紛爭以及他板事務帶入本板(註1)、 7-2發言針對特定板友意圖利用看板進行公審(註2)。 7-3發表易生爭議,足以/意圖引發不同族群或群體間紛爭之文章或推文(註3), 以上情況板主得視情況給予警告、刪文、禁言7~180日或合併上述處分 累犯或情節重大、惡意者,板主得退文或加重處分。 新板規將原本的板規7與板規13結合了 但是原本的 "禁止發表任何與本板明顯無關、鬧板、討噓文章" "以新開方式延續已刪文話題但沒頭沒尾讓人看不懂之文章" 卻不見蹤影了 是否表示女板接受所有文章類型?接受鬧板?接受刻意討噓? ------------- 分 隔 線 --------------- 板規附則: 1. 同則板規警告累積達兩支者,得直接按該則板規禁言 哪種層級的違規適用警告?能否提供判例? ------------- 分 隔 線 --------------- 3. 若遇明顯違規或特殊狀況,板主可立即處理,以維護板面秩序, 板主可對於違規文章處以刪文、鎖文或是公告禁止回系列文, 是否除了"公告禁止回系列文"以外 都是多餘的敘述? 因為目前的 板主自律條款 1. 板主可對板上違規行為提出檢舉,但同一案件檢舉、判決不可同一位板主。 2. 若遇明顯違規或特殊狀況,板主可立即處理,以維護板面秩序, 板主可對於違規文章處以刪文、鎖文或是公告禁止回系列文, 亦可針對違規板友處以禁言7日以下,之後違規案件交由其他板主判決。 若為禁止回文之公告,必須由半數以上板主上線同意。 3. 單一板主判決最高權限只有刪文,禁言最高以30日為限定。 同一違規人判決180日(含)以上,需取得半數以上板主同意。 所以既然新板規對於單一板主的權力限制做了解放 那是否 "若遇明顯違規或特殊狀況,板主可立即處理" 為多餘描述? ------------- 分 隔 線 --------------- 4. 板主任期一年,連選得連任 雖然女板板主經常更迭 少有做滿的... 但對於任期將屆時 是否還是有規劃會比較好? 目前的 板主自律條款 9. 板主辭職或是任期結束前需提早二周通知並舉辦板主選舉,以利板務交接。 違反此項條款者板主禁止再度參選。 10. 若徵選板主期無人參選,任期超過一年之板主可自動留任,但必須持續於 徵選板主。 若有人報名,報名日起一周後截止報名,進行板主票選活動。 我覺得規則不應是需要的時候再來想 而是備而不用比執法無據更少爭議 ------------- 分 隔 線 --------------- 其它的疑問是... (1) WomenTalk 救濟途徑 整個不見了 [新板規的說明] 救濟途徑 : 依據 #1MFFmFwQ (L_TalkandCha),被處分之當事人如不服判決, 請來信說明異議內容,若再不服判決,可至L_TalkandCha板做申訴。 組務的申訴說明 沒有舊板規來的清楚明白 定義明確 是否予以保留? (2) 檢舉區閒聊為何不直接刪推文?(板主有權力為之) 以此為理由取消公開的置底檢舉 是否洽當? 女板還會申請檢舉板嗎? (3) 暱稱適用於板規嗎? 原來的 [說明] 以上所有板規,如同時違反多項條款,則加重水桶處置 所有板規內文章包含推文、簽名檔與暱稱 根據站規,板主應維護板上秩序,有權針對違規文章與留言做出刪除之動作 違規與否由現任板主群認定之 被拿掉了... 因此新板規還有對暱稱做規範嗎? ------------- 分 隔 線 --------------- 以上問題可能有點多 先謝謝3位板主了 Orz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6.145.5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464489088.A.334.html

05/29 10:34, , 1F
就說是生魚片版板規了 問那麼多 煩欸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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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10:35, , 2F
代碼和網址沒說可以也是可以啦,沒說暱稱還是有包括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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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秘密版主你敢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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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10:36, , 4F
還來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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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10:37, , 5F
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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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10:37, , 6F
照抄總會少幾個字不要這麼愛戰板主、挑板主毛病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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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10:40, , 7F
這篇會x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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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10:42, , 8F
公開檢舉會讓人發現板主的小秘密,不要替板主群找麻煩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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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10:44, , 9F
以嗎?多想兩分鐘,這篇文你可以私信板主群,然後被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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騷擾吃一張罰單,沒必要發在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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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大家不要對人不對事;小雪你沒看到重點,現在最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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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10:45, , 12F
問題是在於新板規試圖消滅所有監督板主的途徑,這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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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10:45, , 13F
最嚴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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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10:48, , 14F
沒有消滅啊 這句我沒有反串啦 但沒有消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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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雪妳傻的真可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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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消滅啊,跟阻塞比較像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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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就是板主群自己失言與奇怪的判決太多(然後被戰,不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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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擾)才取消置底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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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就是看準組務現在趨近空轉和處理速度慢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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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10:51, , 20F
司馬昭之心啊,可惜好像不是很多人在乎這個,ㄏ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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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10:52, , 21F
有人在乎我才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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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10:52, , 22F
坐等好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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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10:52, , 23F
別這麼妄自菲薄,還有龜頭哥很在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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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10:53, , 24F
你有機會板規一喔...我會替你默哀一秒鐘的 1 好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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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10:55, , 25F
…ber什麼的還不快出來護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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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12:09, , 26F
板主自律應該要規定檢舉案多少時間內就要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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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12:09, , 27F
不應該延宕太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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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12:12, , 28F
講幾句直接黑單你就不用處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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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12:15, , 29F
版主直接黑單不受理檢舉 真是黑阿
05/29 12:15, 29F

05/29 12:18, , 30F
有明訂,72小時....再*N,以目前組務板效率大概相當於∞
05/29 12:18, 30F

05/29 14:39, , 31F
他那個第3點根本是搞錯原本版規的意思
05/29 14:39, 31F

05/29 14:50, , 32F
我說這版規和KMT有七成像 520不是過了ㄇ
05/29 14:50, 32F

05/29 15:21, , 33F
改的真的讓人疑問很多...是想幹嘛
05/29 15:21, 33F
文章代碼(AID): #1NIbI0Cq (WomenTal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