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 WomenTalk 板規 ♥"暫行討論板"

看板WomenTalk作者 (oh yes)時間8年前 (2015/09/27 15:22), 8年前編輯推噓13(4835324)
留言407則, 2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 WomenTalk 板規 ♥*尚未成立,先行討論一周 1. 禁止發表仇視、刻意貶抑諷刺/嘲笑/猥褻,以及明顯使女性感到騷擾或被冒 犯污辱言論。 2. 禁止發表人身攻擊。(群體攻擊所有板友都可檢舉,個人則由當事者檢舉。) 3. 禁止未經同意轉出或轉入他人文章包含網址連結、截圖等呈現內文。(採當 事者檢舉) 4. 任何轉入文章(不含自己文章),新聞及發表新聞等需附60字心得(文章內推文 需全數刪除)。 5. 無分男女,請勿在本板張貼"徵友性"文章,此點非常重要請大家注意。 6. 禁止發表一行文、注音文、商業廣告(買賣)文、未經板主同意之個人作業問 卷、各種需見面徵求。但經板主審核通過學術研究面訪不在此限。單ID每日 限發5篇文章。 7. 禁止發表任何與本板明顯無關、鬧板、討噓文章、以新開方式延續已刪文話 題但沒頭沒尾讓人看不懂之文章,亦禁止發表易生爭議,意圖引發不同族群 或群體間紛爭。 8. 未經同意請勿公布他人未公開在本板的使用者資料。 9. 請勿以[公告]形式發文或是回復[公告]文。 10. 使用者於禁言期間,請勿分身帳號於板上發言。 11. 干擾條例(當事者檢舉) I. 不可於不同文章屢次表達相同個人觀點或無關文章推文,影響板面討論 。 II. 禁止多次在不同文章內針對其他板友引起無關文章爭論、偏離文章本意 爭論,致使原作者文章失去討論功能。經作者以修文方式清楚明顯提醒 仍不改善者,視為違規。 12. 關於女生權益免費或公益活動宣傳,需經板主審核。才可發表。(非屬特定 廠商謀利性質之女性相關活動文章)每項活動只可發表一次宣傳文。 13. 禁止刻意宣傳個人部落格、相簿或與本板事務無關網址,(疑似程度由板主 裁定)。 14. 禁止挑動看板間紛爭以及他板事務帶入本板、發言針對特定板友意圖利用看 板進行公審。且勿發文攻擊特定板友,以回覆方式但內容無關主題討論進行 上述行為。不可於推文處引用他板文章代碼、網址連結,用以攻擊板友。 15. 禁止刪除/修改他人推文,經推文者同意或推文者要求不在此限。 16. 發表文章請使用系統設定之分類,或自訂分類(但需二字表示)。無分類之文 章一律刪除,轉錄文章請大T修改標題,否則視同違規。 17. 發表問卷文遵守問卷文規範。規範如下。 I. 僅提供學術研究,因此商業資訊收集等一律禁止。 II. 需經一位板主審核,來信及發文時請提供以下資訊: *就讀學校科系、指導教授名稱、研究生姓名、研究主題。 III. 一文僅能發一次。每天板內限定一篇問卷文,發表前請自行查閱當天板 上文章。 IV. 未避免廣告宣傳之嫌,研究主題不得為特定店家、品牌。 i.例1:FB使用習慣調查 (不通過) ii.例2:網路社群使用習慣調查,包括FB、G+、噗浪等 (通過) V. 若需面訪等學術研究,來信時請提供在學學生證正反面照片/圖檔。 上述板規內文章包含推文。 違反上述板規可處警告,刪文,水桶。水桶以3日,7日,30日,180日,永桶為限。 於本板累積警告2次以上者將水桶7日以上。警告有效期限為六個月。 判決盡量採判例制。以最近判決為主。未來判決,及檢舉未成案會收入精華區。 未來判決會盡力以過去板主判例為主。 ------------------------------------------------------------------------- 版主自律條例 1. 版主可對板上違規行為提出檢舉,但同一案件檢舉、判決不可同一位版主。 2. 若遇特別事件,板主需緊急處理避免危害板友,板主可暫時在板內對違規板 友處以禁言3日以下,鎖文,或是公告某系列文禁止回文。之後違規案件需 交由另一位板主給予判決。禁止回文公告,其他板主上線時需追認同意。 3. 單一板主判決最高權限只有警告,刪文,水桶以3日,7日,30日。同一違規 人判決180(含)以上,需取得全部板主同意。 4. 任何與板主本身相關之檢舉、爭議應迴避不得私自處理。 5. 為避免爭議,板主在任期間,禁止使用他人或分身帳號在版面PO文或推文。 6. 板主對板友水桶或警告公告,需尊重受處置板友禁止貶抑諷刺或嘲笑之。 7. 經合法程序罷免提案之板主應避免處理與罷免提案相關的後續爭議性文章, 改由其他板主代為處理。 8. 任期最長一年,可以連選得連任。選舉以補充版主到三名為主。 9. 板主辭職或是任期結束前需提早二周通知並舉辦板主選舉,以利板務交接。 違反此項條款者板主禁止再度參選。 10. 若徵選版主期無人參選,任期超過一年之板主可自動留任,但必須持續於徵 選板主。若有人報名,報名日起一周後截止報名,進行版主票選活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21.29.6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443338553.A.86A.html ※ 編輯: qazijn (122.121.29.63), 09/27/2015 15:23:56

09/27 15:27, , 1F
想詢問一下,轉入文章,包括自己的文章、組務的文章、公告
09/27 15:27, 1F

09/27 15:27, , 2F
都需60字心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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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15:27, , 3F
所以要選新板主了嗎?
09/27 15:27, 3F

09/27 15:28, , 4F
另外還有一個問題,違反版規的話,會怎麼處理?
09/27 15:28, 4F

09/27 15:28, , 5F
根據最下面說,警告水桶..甚至永桶,但是沒說違反哪一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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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15:28, , 6F
規的處罰為何,是由版主自由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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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15:28, , 7F
認為這個警告就警告,認為永桶就直接永桶嗎
09/27 15:28, 7F
永桶需全部板主追問才可成立

09/27 15:29, , 8F
那假設今天有個使用者轉入文章沒附加心得,是警告還是水桶
09/27 15:29, 8F

09/27 15:30, , 9F
如果今天有個使用者被檢舉人身攻擊,又是警告還是水桶
09/27 15:30, 9F

09/27 15:30, , 10F
水桶是一天 三天 七天 還是三十天
09/27 15:30, 10F
要看程度阿 他瞬間轉了五篇跟轉了一篇 有差異吧? 轉一篇 個人標準是警告 連續轉五篇 個人標準是180日 人身攻擊也有程度之分 文章內只有一句 和文章內全篇數十句 髒話等瘋狂發表 給板主一點裁決空間好嗎? ※ 編輯: qazijn (122.121.29.63), 09/27/2015 15:34:03

09/27 15:31, , 11F
個人淺見,應該要把違反版規的後果註明在版規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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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15:31, , 12F
像是其他很多版那樣,不然今天這樣判,版主想警告就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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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想水桶就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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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15:31, , 14F
好像不太恰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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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15:31, , 15F
今天你如果看這個人每天發板務,造成你的困擾,找到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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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15:32, , 16F
違反版規的地方,然後你就趕快捅他個一個月兩個月三個月
09/27 15:32, 16F

09/27 15:32, , 17F
今天這個人你比較喜歡,就先給警告一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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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15:32, , 18F
這樣版主自由心證的權力也未免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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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15:33, , 19F
沒有一天發文上限欸,所以可以無限PO文囉
09/27 15:33, 19F

09/27 15:35, , 20F
你這樣說,我認為應該要註明今天人身攻擊假設違反30天
09/27 15:35, 2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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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可以加重水桶,而不是今天你想桶就桶想警告就警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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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15:36, , 22F
講白一點,現在這個版規的意思就是,版主想怎麼判就怎麼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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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主單人最高只能30日 嚴重就必須所有板主同意

09/27 15:36, , 23F
裁決空間可以,但不應該是全部都由你裁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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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15:36, , 24F
反正對判決有問題的可以去申訴小組長,安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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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15:38, , 25F
你不是要版主削權嗎 但我怎麼認為版主越來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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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樣嚴重必須所有板主同意才可以 單一板主 沒有永桶權責

09/27 15:38, , 26F
你忘了一天發文數上限 還有標題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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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板規16 板規6 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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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還沒回答轉錄文章的問題,轉錄自己或組務或公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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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篇要不要置底,要不然很快就被洗到上面,根本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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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同樣要六十字心得,根據文字敘述來看,是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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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15:40, , 30F
會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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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問清楚以免他日你說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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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如果今天我"發表"新聞文章,而非"轉錄"新聞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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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15:41, , 33F
09/27 15:41, 3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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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要心得嗎?根據敘述,"發表"新聞文章並沒有規定要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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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333 則推文
還有 44 段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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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 15:57, , 369F
另外我覺得有些可以固定罰則的,可以將水桶天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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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入板規,判定水桶天數比較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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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板務回覆提到的 轉文一篇、五篇那裏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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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參考之前板規3.0板規四 其中至少有寫禁言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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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面加上 上述情況,惡意、累犯者加重處分可併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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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我個人建議有些可以訂基本標準禁言天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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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增加寫入板規 後面一樣可以加上可視情況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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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不管是誰來看板規都比較清楚 不用再去翻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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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 16:07, , 377F
以上是有關比較固定式的違規事件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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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加重天數的公式如果能想出寫下來我覺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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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 16:08, , 379F
09/30 16:08, 37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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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這篇板規十怎麼罰方式我覺得要寫的特別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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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似乎罰的會比較重 對使用者的影響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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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以ptt風氣來說,多重帳號似乎是較為嚴重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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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沒寫的話 看板規的人應該毫無概念到底多重會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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麼罰 事實上我也尚不知道板務會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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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板主可否先說明一下處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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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例八卦 第十六條:〔累犯、多重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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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 16:12, , 387F
說明的就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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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 16:14, , 388F
BG也寫得清楚 https://goo.gl/smTyh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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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 16:15, , 389F
這次先想到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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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 16:16, , 390F
對了加問 警告適用於不同分身但同一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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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 17:00, , 391F
我覺得,警告應該跟著ID不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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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重帳號處理方式應該是有人檢舉=>板主受理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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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 17:02, , 393F
送組務=>送帳號部查詢=>確認同一人後=>才有違反分身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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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 17:02, , 394F
但是卻認為分身之後
09/30 17:02, 394F

09/30 17:03, , 395F
是要重置水桶、繼續水桶還是加重水桶,板規需要寫清楚
09/30 17:03, 395F

09/30 17:06, , 396F
各條板規共用懲罰方式,一下刪文一下永桶,
09/30 17:06, 396F

09/30 17:07, , 397F
是到底為什麼不把哪條最高與最低水桶期列出來?
09/30 17:07, 397F

09/30 17:08, , 398F
每條板規嚴重程度在你心目中是一樣的嗎?
09/30 17:08, 398F

10/01 10:14, , 399F
分身需要加重罰則吧 不然都開分身來亂也不怕桶
10/01 10:14, 399F

10/01 14:30, , 400F
鮑魚怎麼了你沒講過雞雞小鳥這類形容詞嗎 還真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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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14:30, , 401F
人呢
10/01 14:30, 401F

10/01 16:02, , 402F
樓上你推錯文囉,記得去下面回XD
10/01 16:02, 402F

10/01 17:34, , 403F
第一條可以把女性改成男女嗎?
10/01 17:34, 403F

10/01 17:36, , 404F
不然針對男性所為,又非屬人身攻擊的仇視、刻意貶抑
10/01 17:36, 404F

10/01 17:37, , 405F
/嘲笑/猥褻等言論,難道不罰嗎...?
10/01 17:37, 405F

10/01 17:52, , 406F
還有第七條與本版明顯無關,例如?判定標準?
10/01 17:52, 406F

10/01 17:55, , 407F
然後14條"攻擊"的概念是甚麼?
10/01 17:55, 407F
文章代碼(AID): #1M1vavXg (WomenTal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