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請勿人肉搜索並公告版友個人資訊

看板WomenTalk作者 (★娃娃&咪咪★)時間12年前 (2012/05/27 13:33), 編輯推噓12(12025)
留言37則, 2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17900 5/27 Dazzlelove R: [心情] 28歲了,想要男朋友! ┌─────────────────────────────────────┐ │ 文章代碼(AID): (WomenTalk) [ptt.cc] Re: [心情] 28歲了,想要男?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WomenTalk/M.1338090130.A.330.html │ 這一篇文章值 70 Ptt幣 │ └─────────────────────────────────────┘ 作者 Dazzlelove (奪愛非) 看板 WomenTalk 標題 Re: [心情] 28歲了,想要男朋友! 時間 Sun May 27 11:42:06 2012 ──────────────────────────────────── 波一件離題的事... 由於原波實在太引人注意, 所以剛才就稍稍搜尋了一下子相關資訊, 所得到的也僅限於一些ptt上的文章, 沒什麼發現,本來也沒了興致... 但是就在剛才,我本來已經找到的文章, 突然發現都被原波自己刪除了, 一共刪除了五篇文章。 可見原波一定很怕別人知道她的真相以及來歷吧? 但是那都是你自己在網路上公開的東西, 我把找到的東西放上來也只是剛好... ------------------------------------------------- 今天該板友只是跟大家分享她的情況,上來詢問大家該怎麼做或是 討拍拍,你不認同也就罷了,不需要把人家過去不相干的事情也挖 出來給大家公審,這次文章內文我先刪除了,下次請勿再犯。 -- _ / │ \ _ //▁▁▁▁│▁▁▁▁\ \ 放 了 那 個 女 孩 Let the girl go. / ◣ ▼ \ | ▇▆▆▆▆▇ | |{ ∕ │ │ ﹨ } | ψjeans102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49.241.151 ※ 編輯: shrimpliu 來自: 60.249.241.151 (05/27 13:35)

05/27 13:44, , 1F
請問版主,如 17904 這篇文,不但公佈他人資訊,還加入許多
05/27 13:44, 1F

05/27 13:45, , 2F
個人穿鑿附會的言論,這種文章是否需要管理一下?
05/27 13:45, 2F

05/27 13:46, , 3F
SESAMEWHO該篇文章也一併刪除,再次重申不要這樣作囉!
05/27 13:46, 3F

05/27 13:47, , 4F
靠腰 還沒看到就刪了 XD
05/27 13:47, 4F

05/27 13:47, , 5F
然後針對進行這種行為的版友,難道版規沒有任何作為?
05/27 13:47, 5F

05/27 13:47, , 6F
他只是....打臉失敗。
05/27 13:47, 6F

05/27 13:48, , 7F
如果今天版主剛好不在或沒空,那對當事人的傷害會如何?
05/27 13:48, 7F

05/27 13:59, , 8F
總要有些懲罰吧 感覺刪除就好?
05/27 13:59, 8F

05/27 14:04, , 9F
不知道有沒有違反板規15.16
05/27 14:04, 9F

05/27 14:06, , 10F
樓上 還有板規4
05/27 14:06, 10F

05/27 15:04, , 11F
這樣只有警告而已?依她在各文挑釁的程度跟這篇,該
05/27 15:04, 11F

05/27 15:04, , 12F
水桶了吧?y
05/27 15:04, 12F

05/27 18:05, , 13F
板主做的好..那樣的行為會讓人感到不舒服
05/27 18:05, 13F

05/27 18:18, , 14F
對於板主的裁決我向來都沒什麼個人意見 但這次我認為板主
05/27 18:18, 14F

05/27 18:19, , 15F
做得很對又很好 將近一年前就有惡劣板友意圖向同校同學取
05/27 18:19, 15F

05/27 18:20, , 16F
得我的個資再公開到本版上 所幸最後並沒有成功 因為那些資
05/27 18:20, 16F

05/27 18:20, , 17F
訊根本就是假的 至於是她自己捏造還是被詢問的人捏造的 我
05/27 18:20, 17F

05/27 18:20, , 18F
就不得而知了XD
05/27 18:20, 18F

05/27 18:31, , 19F
人肉搜索真的很無聊,公佈人家資訊幹麻
05/27 18:31, 19F

05/27 18:57, , 20F
真的,就算人家刪除自己的文章又怎麼樣
05/27 18:57, 20F

05/27 18:57, , 21F
有必要為了這種事情去人肉人家嗎~~~更何況跟原本的文章
05/27 18:57, 21F

05/27 18:58, , 22F
又沒多大的關係。
05/27 18:58, 22F

05/27 21:40, , 23F
為了這種文章就人肉搜索真的是吃飽太閒
05/27 21:40, 23F

05/28 00:00, , 24F
可以麻煩版主到Delete把17904篇的備份內容給我
05/28 00:00, 24F

05/28 00:02, , 25F
我打算採取法律途徑 如果需要相關法律文件才能申請
05/28 00:02, 25F

05/28 00:02, , 26F
也請站內信告知我 謝謝版主
05/28 00:02, 26F

05/28 00:35, , 27F
唔...目前在台灣人肉搜尋還是無法可管的喔...
05/28 00:35, 27F

05/28 01:09, , 28F
個資保護法已經三讀了不是XD
05/28 01:09, 28F

05/28 01:19, , 29F
我記得還沒實施的樣子@@?
05/28 01:19, 29F

05/28 01:54, , 30F
我其實有疑問耶 只波PTT上波過的文章,算侵害到個資嗎@@?
05/28 01:54, 30F

05/28 04:34, , 31F
歡迎來告~等你喔~
05/28 04:34, 31F

05/28 05:03, , 32F
我絕對會告你誣告的~
05/28 05:03, 32F

05/28 06:47, , 33F
吃飽太閒~~他是有做壞事要人肉搜索???
05/28 06:47, 33F

05/28 09:47, , 34F
要不要先弄清楚誣告的法條,再來嗆要告對方誣告....
05/28 09:47, 34F

05/28 11:33, , 35F
重點是SE的PO文內容已經涉及誹謗或公然侮辱吧
05/28 11:33, 35F

05/28 11:35, , 36F
尤其是文中自行臆測的部分 去告應該告得成
05/28 11:35, 36F

05/28 16:27, , 37F
版主,這推文真的不夠有挑釁意味嘛= =|||...
05/28 16:27, 37F
文章代碼(AID): #1FmRoa4d (WomenTal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