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心得] 快速刪除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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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2推 0噓 9→)留言11則,0人參與, 7年前最新作者milk7054 (ok)時間7年前 (2018/11/11 06:50), 7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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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快速刪除是不是應該提出更充分判決說明?. 譬如條目標題某某協會,. 快速刪除理由:G11明顯廣告嫌疑。. 是人物宣傳? 還是幫協會募款宣傳? 還是幫協會網站增加曝光度?. 是不是要請協會網站打馬賽克規避嫌疑一下?. 結果修改老半天,隔幾天被快速刪除。. 向管理方提出質疑,告訴你列舉協會業務內容
(還有1293個字)

推噓2(2推 0噓 10→)留言1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alberthsu (凝神傾聽)時間17年前 (2008/10/19 16:2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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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關注快速刪除一段時間下來,心得是....... 有不少的快速刪除提出理由都不符合「Wikipedia:快速刪除的標準」,. 而且也有管理員(包括了過去的我)也都同意了這理由進行了快速刪除. 我是很在乎程序正義的,我認為以未被列入「Wikipedia:快速刪除的標. 準」的提刪申請都該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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