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第三者的書信適合放在維基百科的條目嗎?
在看維基許多冷戰時期名人時
都在條目中被加上蔣經國跟宋美齡的書信
在張學良、嚴家淦甚至連納爾遜·洛克斐勒等人的條目都有
(以上只是個例,實際上不只這些人)
第三者評論的書信有重要到要放在條目當「證據」嗎?
書信如果可以表示一些看法我是沒意見
可是有些根本只是描述事情 放在條目給人感覺只是多餘.
是不是有要將其刪除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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