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第三者的書信適合放在維基百科的條目嗎?

看板Wikipedia作者 (勇士當為義鬥爭)時間9年前 (2014/08/07 02:5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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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看維基許多冷戰時期名人時 都在條目中被加上蔣經國跟宋美齡的書信 在張學良、嚴家淦甚至連納爾遜·洛克斐勒等人的條目都有 (以上只是個例,實際上不只這些人) 第三者評論的書信有重要到要放在條目當「證據」嗎? 書信如果可以表示一些看法我是沒意見 可是有些根本只是描述事情 放在條目給人感覺只是多餘. 是不是有要將其刪除的必要?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6.134.156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Wikipedia/M.1407351196.A.42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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