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照不到的地方

看板Whatever作者 (國軍超腐敗!)時間23年前 (2001/08/19 00:4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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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很多弟兄在明日就要在烈日下打著赤膊練刺槍術, 但我要說的這個陽光照不到的地方,就是軍中。 有一天我接到一個電話,電話中是一個媽媽心焦的聲音, 他告訴我他的兒子逃兵現在正在家中,請我們去抓他, 我問清楚情形後告訴他,他現在還沒被發佈通緝, 也不算是現行犯,我不能逮捕他,只能當作逾假未歸的違紀處理, 最好是直接通知他的部隊把他帶回去,這樣對他的兒子比較好。 這時候那位媽媽誠實的告訴我,他的孩子有吸食毒品的前科, 腦袋也因此變的不清楚,有點精神異常。 在逃亡的期間,父母均曾親自帶著小孩回到部隊, 誰知道部隊竟讓他又跑出來。 聽到這裡我不禁反問他,怎麼會?部隊門口都有衛哨耶, 怎麼會這麼容易就跑出來。 那位媽媽告訴我,因為部隊知道他孩子的狀況後,就不太願意收留他, 推測因此而故意放他走,讓他的逃亡罪成立, 部隊就不會有這個負擔。 第二次送他回去的時候,人都已經進營舍了,他小孩不知道 從哪裡來的一把小刀握在手裡,他小孩那時也精神狀況不太正常, 有一群阿兵哥二三十人圍著他,長官也不下令要圍捕或攔截,就這樣讓他 離開。後來他一再向部隊聯絡要求帶回,部隊也都推三阻四不願意。 聽到這裡我就派人去把他小孩帶回來,然後打電話到他部隊 要求他派人把逃兵給帶回去,部隊也是百般推託, 經過好幾個小時的聯繫,部隊終於是把人帶走了, 我本來以為事情會告一段落,想不到那位媽媽居然又打電話來 ,更焦急的告訴我他小孩被部隊送到新店軍事檢察署了, 我納悶著便打電話到軍檢查詢,結果他們部隊居然以他小孩 那天拿著水果刀為由,要軍檢以「暴行脅迫長官」罪辦他, 結果現在人已經被羈押了,我的天,這個罪一旦成立 至少要被關五年耶。 這個部隊實在太糟糕了,為了擺脫這個麻煩的兵, 居然使出這磨骯髒的手段。 最後那位媽媽問我,可不可以請我幫他寫狀子出庭救他兒子, 但我只能告訴他我不是律師,沒法子出庭幫他辯護, 只能告訴他如何保全一些證據,甚至還不能幫他介紹律師。 咳...這時候真的覺得唸書準備國考多了些動力。 -- 恨見世間不平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h10.s9.ts31.hinet.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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