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明清中國軍隊沒有大量武裝燧發槍的動力
: → fw190a: 歐洲燧發槍的換裝是在徵兵普及之前,至於傭兵和衛所誰比較 11/20 10:59
: → fw190a: 專業。衛所的正職不是種田嗎?XD這樣算職業軍隊? 11/20 11:00
衛所制當然算職業軍隊,直到現在自己養自己的軍隊還是有,
例如埃及武裝部隊...
另外正確來說種田的是餘丁,
每個軍戶都要出推出一名男子當兵,稱為『正軍』,
剩下的男子成為『餘丁』,才是要種田養軍。
衛所的素質問題主要還是中國文化導致,
長久以來對軍隊的歧視導致軍人地位地下,
軍戶大多是降軍、戰犯、罪犯組成,地位較低,
一旦列為軍戶就永不翻身,連後代子孫也要承受歧視。
衛所的世襲制和經濟獨立性導致連皇帝也無法直接干涉改革,
最後因腐敗而瓦解
但是...衛所制依然是職業軍隊的一種,
素質上還是比突然抓去戰場的死老百姓好一點。
清朝之後綠營的制度算是承襲衛所,但是不再種田養自己,
直接朝廷國庫拿錢養,為了減省開銷規模也不如明朝,
雖然沒有冗兵問題但是兵力不足問題也浮現。
所以也出現類似團練(民兵)的防軍,
《皇朝文獻通考 》卷23有這樣紀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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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定揀選民壯之制。各省州縣例設民壯五十名,每不足額數餘亦僅供雜役。
刑部尚書勵廷儀奏請團練民壯,令各州縣揀選民間壯丁,務足額數。
實給工食分派學習,鳥鎗手二十名、弓箭手二十名、長鎗手十名。
選其尤壯者各一人點頭役,不時操練務使技藝嫻熟皆堪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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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說就是每個縣抓50個男子當後備軍人,
平時是死老百姓,戰亂直接納入軍隊,等戰爭結束再解編回歸。
重點是火槍手就有20人,比例非常高,
但這也只是刑部尚書的建議,實際上各縣抓出來人數和編制都差距很大...
另外歐洲燧發槍和徵兵制普及是漸進式,所以很難有分界點。
歐洲徵兵制的起點應該是瑞典國王古斯塔夫‧阿道夫,
他的對於近代化軍事改革就不多說。
重點是古斯塔夫除了用徵兵制取代傭兵,還有一個就是大量配備野戰砲,
之後歐洲各國也跟進增加野戰砲的比例。
這才是清朝和西方國家戰力有巨大差異的主因,
面對精銳的西方砲兵,清軍毫無優勢可言。
就以中法戰爭基隆戰役來說,
雖然法軍登陸淡水失敗,但是還是佔領基隆,
而法軍兵力只有海陸2250人+外籍兵團1500=3750人。
清軍卻派出2萬人!竟然還打得難分難解,
法軍靠著砲兵多次擊潰清軍和台灣鄉勇的攻勢...
但是法軍推進時又被清軍人數優勢推回去。
另外燧發槍在17世紀就出現,但是要等到18世紀的腓特烈大帝才普及化,
他的軍事改革最著名就是捨棄長久以來的長槍兵,
讓火槍裝上刺刀取代長槍兵。
也開始大幅使用燧發槍,畢竟火繩槍你掛條火繩要肉搏非常不便。
這麼做要增加部隊變換隊形的靈活性,
在這之前火槍兵和長槍兵是互補,但是也互相牽制使部隊移動非常困難。
從古斯塔夫開始歐洲各國大量使用野戰砲,僵化的部隊往往損失慘重。
當然啦,一開始普魯士還是用傭兵制,
腓特烈大帝1740年繼位時兵力只有8萬人,
所以腓特烈也開始搞徵兵制,到了1768年他的兵力就到20萬之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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