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西海上強權的碰撞 V

看板Warfare作者 (montmartre)時間7年前 (2016/07/31 03:30),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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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決戰階段 1.最後一戰-攻陷烏勒特支堡 1662年1月25日,鄭軍在大員鎮上部署約3000名士兵,並動員幾千名農夫修築防禦炮臺工 事。其工事上架上18門大大炮,其主體是由堡籃(堡籃長寬約80公分,高170公分)所構成 的防牆,厚約5~7個,高2個,可保護己方的大大炮,免受熱城炮擊。 于烏勒特支堡南方100公尺處也用上百來個堡籃築起一個半月型的工事,部署了10門火炮 ,再加上北線尾島沿岸的2門,共有30門火炮參戰。另外加停泊在附近的戎克船,也要進 行火力支持,計畫於清晨開始進行全面炮擊,目標是烏特勒支堡與熱蘭遮城,最後一戰終 於展開。 炮擊十分猛烈,7小時內共發射2500發炮彈,其中有1700發是射向烏勒特支堡。烏幾乎被 炮火轟垮,10呎厚牆壁被打出幾個大洞,屋頂也陷落,樑柱都斷裂,再也無法住人。上尉 De Roer判斷已經無法防守下去,于下午5時帶人撤退,臨走前還點燃了藏在碉堡內的四個 火藥桶,並設定2小時後爆炸。晚上8點半,轟的一聲巨響,烏特勒支堡被炸為平地。率先 進入碉堡內的50名士兵被炸死。鄭成功本來要去進行事察,但慢了一步,於是倖免於難。 1月26日下午,大員評議會召開。高級商務員與各級軍官皆與會,商討下一步的計畫。鄭 軍已佔領制高點,居高臨下,擊破其外城棱堡只是時間問題;若外城被奪,敵人就可以進 入地窖埋入地雷火藥,便可炸毀內城。所以揆一想派兵去奪取烏勒特支堡山丘,想奪回制 高點。但守城需要3~400人,可派戰力不足500,面對鄭軍的數千兵力,野戰毫無希望。如 果孤注一擲,兵力全數派出,如果全被殲滅,將面臨無人守城的窘況。且鄭軍已在山丘上 築以工事、大大炮,部署重兵,奪回高地的希望十分渺茫。所以出擊的提議被否,大家只 好繼續堅守。 此役徹底瓦解了熱蘭遮城內守軍的士氣,再拖下去也是枉然。27日下午,大員評議會決定 投降。2月1日揆一在降書上簽字,雙方簽定協定,荷方協定有18條,其內容如下: (1)雙方都要把所造成的一切仇恨遺忘。 (2)熱蘭遮城及其城外的工事、大炮及其他武器,糧食、商品、貨幣及所有其他物品,凡 屬於公司的都要交給鄭成功。 (3)米、麵包、葡萄酒、燒酒、肉、鹹肉、油、醋、繩子、帆布、瀝青、柏油、錨、火藥 、子彈、火繩及其他物品,凡所有被包圍者從此地到巴達維亞的航程中所必需者,上述長 官及議員們得以自上述公司的物品中,毫無阻礙地裝進在泊船處及海邊的荷商聯合東印度 公司的船。 (4)屬於在福爾摩沙這城堡裡的,以及在這戰爭中被帶去其他地方的荷蘭政府特殊人物的 所有動產,經鄭成功的授權者檢驗之後,得以毫無短缺地裝進上述的船。 (5)除了上述物品之外,二十八位眾議會的議員們,每位得以帶走二百個兩盾半銀幣。此 外有二十個人,即已婚的、單位主管及比較重要的人,合計帶走一千個兩盾半銀幣。 (6)軍人經過檢查之後,可以帶走他們的全部物品及貨幣,並依我們荷蘭人的習俗,全副 武裝,舉著打開的旗子、燃著火繩、子彈上膛,打著鼓出去上船。 (7)福爾摩沙的中國人之中,還有人向公司負債的,他們負債的金額和原因,或因租賃或 因其他緣故,都將從公司的簿記中抄錄出來,交給鄭成功。 (8)這政府全部檔簿記,現在都得以帶往巴達維亞。 (9)所有的公司職員、自由民、婦女、兒童、男奴、女奴,在這戰爭中落在鄭成功領域裡 且尚在福爾摩沙的,鄭成功將從今日起八至十日內交給上述的船,那些在中國的,也要儘 快送來交給上述的船。對於那些不在鄭成功的領域裡而仍在福爾摩沙的公司其他人員,也 要立刻給予通行證,以便去搭乘公司的船。 (10)鄭成功要把他所奪去的船上的四隻小艇及其附屬設備立刻還給公司。 (11)鄭成功也要安排足夠的船給公司,以便運送人員和物品到巴達維亞。 (12)農產品、牛和其他家畜以及其他為公司人員停留期間所需要的各類食物,要由鄭成功 的部下以合理的價格,從今日起每天充足地供應給公司的上述人員。 (13)在公司人員遺留在此地或未上船以前,鄭成功的兵士或其他部下,如果不是為公司工 作而來,誰也不得越過目前用籃堡或該殿下的陣地所形成的界線,來接近這城堡或其城外 工事。 (14)在荷蘭東印度公司人員撤離以前,城堡將只掛一面白旗。 (15)倉庫監督官在其他人員和物品都上船之後,將留在城堡裡二至三天,然後才和人質一 起上船。 (16)鄭成功將派官員或將官Ongkim及其幕僚Punpauw Jamosie為人質,於本條約經雙方各 按本國的方式簽字、蓋章和宣誓之後,立刻送去停在泊船處的一艘公司的船。相對的,公 司將派這政府的副首長Joan Oetgens van Waveren及眾議會議員David Harthouwer為人質 ,到大員市鎮鄭成功那裡,他們將各留在上述二個地方,直到一切按照條約內容確實履行 完畢。 (17)鄭成功被囚在這城堡裡的人,或被囚在此地泊船處公司船裡的俘虜,將和我們被囚在 鄭成功的領域裡的俘虜交換。 (18)本條約如有誤會或確有需要而在此被遺漏之重要事項,將由雙方基於能為對方接受的 共識,可立刻修正之。 鄭方的條約文本為16條,除了荷蘭文本第8條與第12條沒有以外,其餘內容皆差不多。 2月9日,《熱蘭遮城日誌》記錄至這一天為止;2月17日,揆一跟2000名荷蘭士兵家屬登 上頓布魯夫號、安克汶號、魯恩蘭號、波德號、納爾登號、邁登號與盧斯杜南號出航,結 束了荷蘭東印度公司(VOC)在臺灣三十八年的統治。 1662年,吳三桂處決永曆帝,鄭經與三弟奶媽通姦,家醜外揚,駐守銅山的將領降清,叛 將頻現,成功內外焦心,一病不起。而大員長官揆一則因為投降受到審判(注12),審判過 程冗長,於1666年被軟禁于班達(Banda)群島中的艾島。臺灣首任長官宋克曾在班達群 島中的倫島擔任總督,而第12任末任長官卻被軟禁於此,不得不說歷史開了一個大大的玩 笑。直到1674年家人寫信向攝政總督威廉三世求情,VOC同意以二萬五千荷盾將他贖回。 1675年,揆一回到荷蘭,出版了《被遺誤的福爾摩沙》一書為自己辯護,此後一直住在阿 姆斯特丹,於1687年10月12日過世。 300多年後的2006年6月,揆一的第14世孫麥可‧揆一與家人來台,到延平郡王祠祭拜一番 ,他們感謝鄭成功當年的不殺之恩,讓家族血脈得以延續。荷蘭與臺灣的糾葛,到此劃下 了一個完美的句點。 雙方損失表 荷方 鄭方 陸軍總兵力 2225 25000~26000 陸軍損失 1100餘人 1/2(鄭清評估) 海軍總船隻 19艘+若干舢舨 400~600餘 水手總兵力 1000餘人 ?? 船隻損失 5艘以上 ?? 水手損失 300餘人 ?? 財物損失 47萬5000佛特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2.47.5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arfare/M.1469907046.A.C11.html

08/02 23:45, , 1F
鄭軍陸軍是陣亡一半嗎...
08/02 23:45, 1F

08/04 18:10, , 2F
病死的比戰死的多
08/04 18:10,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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