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一個營編裝多少火砲?

看板Warfare作者 (古事記王子)時間9年前 (2014/11/03 20:08), 9年前編輯推噓7(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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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兄某好像覺得拿孫承宗的編制來換算哪裡不對一樣;其實除了水陸兩棲的水師 營1500人配砲400在晚明比較算特例之外,一般的火攻營(或者稱為火器營、火營)1000 人可以配砲60,2000人可以配砲140門以上。滅虜砲這類輕砲本來就不算價昂量少的兵 器,沒有說一定要孫承宗那樣的編制才配得起那麼多,遼東以外當然也都配得起,上 文已詳矣。以下我們先來看一些赴援帶砲的史料: 《中國明朝檔案總匯》第六冊〈兵部為請予遊擊熊維藩等員量加職銜事行稿〉頁303: 「查得宣府火器手八百餘名入援,本部即差官王振達等探訪,回稱尚未到齊,止 有二百的名,火砲四五十位,駱駝八匹,馬五十餘匹,…」(按:原件有塗改,此係塗 改後原文) 《崇禎長編》崇禎三年二月戊辰:   「福建巡撫熊文燦報援兵二千,火炮一百二十具,令掌印都司蔡時春於正月十五 日督領入衛。」 《崇禎長編》崇禎三年五月庚寅: 「兵部候補主事管通州知州事盧承業,以通州為神京咽喉、漕儲根本,恐敵兵再 至,城守無資,請撥京軍八千隸之,聽鎮臣楊國棟訓練,且請發紅衣大砲四具、滅鹵 大砲三四百具、硝黃火藥三五萬觔、鉛鐵子三五千斤,以為済勝之需。」 《明清內閣大庫史料》卷十二〈兵部為恭報發兵數目日期等事〉,頁648: 「…復於是日牌行濟南兵巡道董允茂、中軍游擊張文燦,整點南營官兵五百八員 名,…並帶滅虜、虎蹲等砲五十位、火藥、鉛鐵子三千斤,於十六日遣發啟行,赴青 州協防。…崇禎十三年七月」 當然這些史料係赴援調防,有可能帶超過編制的火砲數量(當然少帶也是種可能) ,所以我們還是要看一下編制。不過關於明末火攻營編制的資料很少見,有些數據我 們只好透過推算來取得。最直接的證據可見《盧象昇疏牘》(杭州,浙江古籍,1985) 〈附:總督軍門初次練兵規則〉(頁143-146),為盧象昇總督宣府大同時的編制: 「一、定營制。本部院原額標兵五千,向經前部院酌定經制,分為節制三營。近 該本部院疏請增兵五千,合成一萬,應分左右中前後五營。每營各兵二千,…馬兵以 二十五人為一隊,步兵以五十人為一隊。…左右中三營俱馬兵,前後二營俱步兵。… … 五、分戰具。軍中俱利者,弓矢、腰刀、火器也。此外則長短鎗、悶棍為便。其 他大刀、雙刀、馬叉等項,俱不堪用。今後該營馬兵,每名除弓矢腰刀外,仍於馬上 各習一藝,或三眼鎗、悶棍,或八尺長槍,各隨其便,務要精熟;步兵以火器為主, 每隊用大砲手八名,三眼鎗、鳥機、神鎗等手共十六名,長短鎗、悶棍手共二十四名 。餘二名除隊長外,再用一隊副,兼管書識,要識字者。永為定規。」 從上文我們可以知道火攻步兵共設兩營,每營二千人,而每隊五十人中有大砲手 八名,即每隊四門砲。兩營共多少砲呢?照《盧象昇疏牘》〈措辦標營盔甲器械疏〉 (頁152)的記載,是這樣: 「…中左右三營為馬兵,急需鐵甲六千副;前後兩營為火攻步兵,急需綿甲四千 副,隨營滅寇、盪虜、威遠、毒虎等砲二百八十八位,挨牌三百六十面,神鎗、三眼 鎗三千桿。…」 也就是說步兵一營2000人的火砲編制是144位。若以50人4門砲推算是160位,不過 我們當然是取前者這個比較有根據的。 步兵不可能徒步叫他們扛運火砲,必然有駝獸載運。根據孫承宗《車營叩答合編 》卷一〈總計官兵車馬騾駝器械雜具〉的記載,滅虜砲是「每位駝騾一頭,每二位駝 隨砲火藥鉛子等項騾一頭」,「騎營大砲十六位,并隨砲火藥鉛子等項,用馱駝三十 隻」,而戚繼光《練兵實紀》則說虎蹲砲「每二位駝架一副」(卷一〈騎什器〉),但 是六十門砲要「神器馬騾九十匹頭」(卷六〈馬營解〉)。綜上所述,我們大概可以知 道駝載一門輕砲以及其彈藥,約需1.5頭騾;大一點的火砲一門則要兩隻駱駝。知道這 個比例後,我們就可以推算晚明其他地方的火攻營有多少火砲。(也就是說,這些文獻 只有騾駝的數字,沒有火砲)由於馬騾駝數可能有其他用途,以下以每砲2頭駝獸來計 算。 從《明清史料‧乙編》第二本〈兵部題行「兵科抄出本部員外郎魏公韓奏」稿〉 我們可以得知崇禎十年以下幾個地方的火攻營編制實在人數、駝獸數以及推算砲位: 見在兵額 見在馬騾駝數 推算砲位數(每砲以2頭駝獸配計) 陽和城 前營 1,300 284 142 後營 1,300 269 133 宣府鎮標 健兵左營 1,168 260 130 健兵右營 1,174 252 126 鎮威左營 1,481 248 124 鎮威右營 1,455 190 95 大同鎮標火營 火攻前營 1,842 322 161 火攻左營 1,843 274 137 火攻右營 1,842 287 143 以上推算數字和盧象昇的設置都對得上(實際上,上述文獻的陽和城前後營就是前 文《盧象昇疏牘》的前後營)。這個編制比例有沒持續呢?《明清史料‧丁編》第六本 〈戶科外抄宣大總督陳新甲殘題本〉係崇禎十二年的事,有提到將陽和舊制改為新制 「火營五營,每營馬鸁駝一百三十匹頭隻,火兵一千名」,則是編制較小的火攻營, 每千人大約六十餘門砲。同篇文獻後文又提到「步營十二營,該火兵一萬二千名,馬 鸁駝一千五百六十匹」,則是每營千人配65門砲。 另外我們還可以看一個比較特別的例子。這是關於崇禎九年山西鎮的紀錄,見《 明清史料‧丁編》第三本〈兵部題行「戶科外抄山西巡撫吳甡題」稿〉,有提到因為 屢次徵調,崇禎八年時正標二營只剩「隨營大砲二十餘位」,但是不但在同年就把正 標二營欠缺的器械火砲連同盔甲、鳥鎗、三眼鎗補造完,每年都還造大砲數百位: 「…崇禎六年造完佛郎機一十二位,大紅夷砲二十五位,二紅夷砲一十位,三紅 夷并湧珠砲五十九位,共砲一百六位。… 崇禎七八兩年造完湧珠大砲三百一十二位。…又奉劉太監明文,造完湧珠大砲二 百六位。… 崇禎九年造完大砲二百八十位。」 由此可見一個鎮每年造出編制兩個二千人火攻營的大砲量完全是可能的。就如上 文所敘述火砲價銀還在馬匹盔甲之下,那麼制辦一名披甲上馬的騎兵器械所需要的銀 兩和兩名操砲手的火砲駝騾就差不了多少(騾價比馬價差不多,約10[1]或12兩[2])。 和一營騎兵幾千匹馬的價格比起來,一個火器營幾百門砲無疑便宜得多,更沒道理說 騎兵營編得出來火攻營反而編不出來的。 [1] 《明經世文編》曾襄愍公復套條議〈復套條議〉。 [2] 《明經世文編》王司馬奏疏〈請給官銀收買驘畜以便轉運疏〉。 附論: 一頭騾可以載多少火砲呢?一般文獻的編制中是一門或兩門,如前文所述,較重 的滅虜砲(百斤左右)是一門,較輕的虎蹲砲(四十斤左右)兩門。但是這些配置其實並 沒有達到騾的承載上限。熊廷弼的幕僚們是這樣說的: 「…每騾馱二百五十斤,一日可行九十或一百里,…」(《熊廷弼集》卷十七〈與 黃梓山本兵〉,頁842) 則即使馱載兩門滅虜砲亦不在話下。緊急缺砲的情況下一騾馱兩門砲一日內赴援 九十里完全是辦得到的事,只恐怕對騾來說終究辛苦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1.49.75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Warfare/M.1415016519.A.AA3.html ※ 編輯: KoujikiOuji (1.171.49.75), 11/03/2014 20: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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滅虜砲便宜相當於現代迫砲,配置也相當約一步兵營每六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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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一門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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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有耐心啊!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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