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求] 車禍理賠的專業人員!!消失

看板Wanted作者時間6年前 (2017/10/03 10:53), 6年前編輯推噓17(17053)
留言70則, 1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各位午安,大家好! 因最近家裡有件車禍,對方索賠不知道合不合理,想問看看有沒有專業人員可以幫忙~~ 事情是這樣的: 我媽媽開車逆向迴轉(因為在自家樓下剛上車要回轉...) 撞到一個年輕的老師 對方左手骨折,打鋼釘三個月,期間我們都有關心他,他開刀住院兩天,我媽媽也有到場 探望。 尷尬的事情是媽媽剛好是此醫院的員工,因職務之便可以看到對方的預約看診,所以我媽 媽有點雞婆的都會在看診前提醒對方記得就醫,也會在看診後聯絡對方,詢問病情,也曾 用line告知對方”我曾看過你的X-Ray,......。”等等的 聽到這我就覺得我媽犯大錯了,這部分不知道會不會被對方拿出來做文章...... 交通單位的初步分析研判表:對方零肇責 目前對方開價如下: 醫療費用、住院費用 大概6000(有單據) 機車修理費用 8000 交通費:三個月 4000*3=12000 工作損失:一天1200*4天*4禮拜=19200 19200*3=57600 精神賠償:車禍開刀,左手無法動彈,至今已拔除鋼釘仍無法正常使力 150000 出國違約損失:6000 看護半個月2200*15=33000 以上總共266600 。 說明:他白天仍有上班,損失是計算他晚上兼職部分。 以上。 想請問各位這個價格合理嗎? 有辦法壓低一點或是行情價是多少? 我們是絕對願意和解但卻也不想被獅子大開口! 感謝各位觀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8.21.9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anted/M.1506999231.A.4E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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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找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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窺視他人的就醫檢查資料...是我一定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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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協調委員會之類的~如果你們有誠意應該是有協商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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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賠償部分有多一點 但是 窺探他人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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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找鄉鎮市區公所的調解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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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委員會他們處理的方式就是兩邊加起來除2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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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能夠兼職?啊我看錯重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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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除2算不錯了 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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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是私校老師,非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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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護人員本來就有權限可以調閱醫療紀錄,不要洩漏就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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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肇事者是義工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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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下的都需要檢具相關證明來跟你們索賠,上法院交通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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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也會要收據,不是他說多少就多少,反正去調解,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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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不成就上法院,不會比這個價錢更多了,只是多了一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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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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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看的部分,要有證據,你媽應該沒有在醫院留下證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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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用說的都不構成犯罪,我說我強暴他就能搞我強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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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護的部分更好笑...也要有相關證明文件,真的有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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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會讓你們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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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給法官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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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賠償跟法官無關...這個要你們自己去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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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肇責很明確,對方還可以藉由被窺視病例要求精神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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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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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這些金錢部分請找保險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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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對方無肇責,實體損失(有單據的),理應全額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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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就醫紀錄被義工窺探,還可以看到片子?我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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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不管是什麼理由都不行。同時,醫護人員是否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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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資又是另外一個層面。如我是當事人,我會向法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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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確認這部分。 3. 「不具公務人員資格」的老師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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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職,於法理上是沒有問題的。而且,一個晚上的鐘點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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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對不只」1200。 4. 交通費的部分我覺得也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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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 但3跟4的部份,我會先確認幾件事。「修車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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際影響時間」「夜間因此事故實際影響上班天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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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起來他不是住院三個月。如果早上能去上課,晚上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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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上課。這說不太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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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專業人士,建議你還是找法務人士詢問,或者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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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給保險公司處理。真的不行就調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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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強制險嗎?醫療的部分可以強制去賠,但其他的部分除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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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保第三責任險,不然要有心理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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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你媽還去看對方的醫療資料,很不可取,若他真的拿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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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來打,你們站不住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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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你一個參考,先前我們也是擦撞,機車碰機車,我方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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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對方左轉未讓直行車,對方負較大的肇責,我方1人擦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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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骨頭有穿刺傷,最後對方共賠了快40萬,所以看你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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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想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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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賠40萬是已經打折後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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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就是跟他耗,若是你媽有時間的話,就是跑調解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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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跑法院這樣,對方可以以刑逼民,要求你媽賠償,在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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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車是弱勢,而且你媽又違規在先,若我是對方的話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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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會開這樣的價,說不定還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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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才看到,對方零肇責,那情況對你們更不利了,趕快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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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保第三責任險吧,以後碰到就給保險公司去處理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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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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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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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覺得對方已經佛心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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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啊,我也覺得開這樣沒有差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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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是保第三責任險啦,花點錢給保險公司處理,時間很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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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不要花費在這些阿雜的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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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僑不攏 不是法官判 是要誰判?民事官司沒法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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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各位熱心回覆! 對方的交通費我沒有問題! 因為對方左手打石膏,沒辦法騎車且金額我覺得合理。 第二點工作損失 對方的說詞是無法完全不上班,必須要正常的收入,所以選擇白天繼續上課。 晚上不用那麼累。(對方還要扯到考績之類......) 第三,我媽是醫院行政,非醫療人員或義工 ※ 編輯: Xilalala (42.77.47.230), 10/03/2017 13: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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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金額太高 由法官幫你算 算出來就是要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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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可能在簡易庭就被打掉了,若你們覺得不合理的話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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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調解,只是我覺得對方所提的看起來都還好,看起來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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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議的是在精神慰撫金的部分,還有商量的空間,的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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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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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也不該拿片子看吧...畢竟不是醫療人員。雖然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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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啦,但這樣真的不ok。然後,其實,我真的覺得,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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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應該也沒有開足啦。甚至就我說的,夜間兼職薪資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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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也打折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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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傷部分看醫生診斷證明書,應該不會有看護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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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Pqlk_JY (Wan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