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argus0519 水桶七天 (9/01更新)

看板WOW作者時間11年前 (2014/08/31 19:51), 11年前編輯推噓7(7034)
留言41則, 1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當事人站內信檢舉 但是個人比較傾向不公開站內信(作為證據精華區上鎖存證),所以有判決的部份節錄 1.argus0519 表示當事人在巴哈恩仇錄洗板 查證,發文頻率:A帳號為單日四篇、隔三個月後單日三篇,難認洗板 B帳號為單日二篇、隔三日後單日三篇,難認洗板 判點:如果他站認為這個頻率是洗板,那麼向他站檢舉洗板當然不關這板的事 但如果在這板說這樣是「洗板」,以這個頻率實在很難認定是在「洗」 雖然這個很像在拿明朝劍打清朝官,不過既然在這邊發生就用這邊的標準吧 另外,如果 argus0519能請巴哈板主證明那邊板規上這種頻率是洗板 可以站內信出示那邊板主的證明給我,這一個判點當然就撤掉 [09/01 23:58 更新] 巴哈板主已站內信確認,包括發文與刪文數量,在巴哈認定為洗板。 所以 argus0519指稱「在巴哈恩仇錄洗板」成立,本判點撤除。 但因為轉貼未經證實連結,七天水桶仍然照舊;以上。 2.http://bbs.ngacn.cc/read.php?tid=6942753&_fp=14 連結本身有爭議,未查證就轉貼,符合「轉載、散佈不實言論」 3.argus0519 表示當事人告了60幾個人 http://www.ptt.cc/bbs/LawsuitSug/M.1406800190.A.250.html 當事人表示只告了幾個。 由於揚言提告和實際提告不是一回事,這一點也不能說是事實。 一. 違反以下板規,依情節輕重程度給予警告,或7~14天水桶, 情節重大者文章砍除並斟酌給予劣文。精華區留底 e. 造謠 發表、轉載、散佈不實言論之文章,推噓文亦同,若為文章則原文刪除 雖然未必是事主「造謠」,很有可能是聽來的 但轉載相關資訊也無法免責。 argus0519 水桶七天。 另外 argus0519 在 #1K0MVpwf (WOW) 所貼臉書連結,在公告後會砍除。 「客觀」描述事實可以,但是轉載這類大部份內容有所「評論」的網站就不適當 轉貼連結時煩請留意。 要強調的是,這就是個遊戲看板,看板功能是各種遊戲內討論 不是讓他站戰線燒到這邊來,讓板眾看文的情緒受到干擾 陳述事實也請客觀評論,盡量對事不對人,該做的我們會繼續做下去 這應該是本次事件最後一次公告了;感謝大家配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0.25.50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WOW/M.1409485918.A.B5A.html

08/31 20:02, , 1F
六點左右寫這篇到現在八點了…先去吃晚餐 (默)
08/31 20:02, 1F

08/31 20:02, , 2F
這個判決有什麼想法可以在公告下討論
08/31 20:02, 2F

08/31 20:02, , 3F
畢竟也算是史無前例了
08/31 20:02, 3F

08/31 20:07, , 4F
辛苦了(開貓罐頭
08/31 20:07, 4F

08/31 20:15, , 5F
辛苦了!!
08/31 20:15, 5F

08/31 20:18, , 6F
說真的即使這邊有我也看不懂,不過私人恩怨就算了。
08/31 20:18, 6F

08/31 20:36, , 7F
辛苦了
08/31 20:36, 7F

08/31 20:39, , 8F
大貓辛苦了~ 逗貓棒(揮~*
08/31 20:39, 8F

08/31 21:35, , 9F
玉石俱焚了
08/31 21:35, 9F

08/31 21:42, , 10F
你們都不了解 大貓這一桶擋了這傢伙接下來的好幾篇啊~
08/31 21:42, 10F

09/01 00:05, , 11F
好酷喔 突然發現他發在LawsuitSug那篇有我耶!!!!
09/01 00:05, 11F

09/01 03:16, , 12F
2.連結是小尿布發的耶。大家閃遠點別淌渾水看戲就好
09/01 03:16, 12F

09/01 09:07, , 13F
(點火快跑)
09/01 09:07, 13F

09/01 13:34, , 14F
巴哈版主有來信證明第一條不成立 但因為有轉貼連結
09/01 13:34, 14F

09/01 13:34, , 15F
所以判決還是維持一樣...然後因為全站活動的關係
09/01 13:34, 15F

09/01 13:35, , 16F
大貓版主會於明天修正公告 以上 謝謝各位
09/01 13:35, 16F
※ 編輯: BigCat (114.40.25.50), 09/01/2014 23:58:09

09/02 00:14, , 17F
/target BigCat ; /pat :p
09/02 00:14, 17F

09/07 14:31, , 18F
我就是當事人,新po文章肯定被鄉民說想出名,故推文。
09/07 14:31, 18F

09/07 14:31, , 19F
其實我只是想強調"影射不具名"如果可免責的盲點,
09/07 14:31, 19F

09/07 14:32, , 20F
之後和大貓激烈爭論就引發了鄉民出來和我相互人身攻擊
09/07 14:32, 20F

09/07 14:33, , 21F
其實我只是想照鄉民說"誰知道你"來舉證而已,我真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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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14:33, , 22F
意見是不管受害者有不有名都該處理,事後再去看就整個
09/07 14:33, 22F

09/07 14:33, , 23F
很怪。
09/07 14:33, 23F

09/07 14:34, , 24F
阿~ 以上不是我真的想說的。這件事情我欠大貓一個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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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14:34, , 25F
儘管已經私信,但既然是公開發文就該公開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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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14:35, , 26F
大貓是我見過最認真最稱職的版主,本來以為我把它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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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14:35, , 27F
成那樣,會不會他就不高興不幫我處理了,結果沒有。
09/07 14:35, 27F

09/07 14:36, , 28F
當時我會爆發其實是有種"又要被合法誹謗"比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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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14:36, , 29F
Lawsuitsug那篇文統計的那樣 (巴哈版主完全沒處理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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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14:37, , 30F
那種任何地方都已達違規標準的誹謗辱罵)
09/07 14:37, 30F

09/07 14:37, , 31F
,於是才會幾乎不顧一切的那麼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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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14:37, , 32F
然而大貓是很少數可以對事不對人,且拋開既有立場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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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14:38, , 33F
身分,單就事情本身來處理得好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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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14:38, , 34F
我現在知道為什麼他在這版人氣這麼高了,有他當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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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14:38, , 35F
絕對是板眾的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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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14:39, , 36F
btw 那個巴哈版主"認定"那種發文量是"洗版",就隨他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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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14:39, , 37F
吧,大貓怎樣判決我都支持,然而不可能ptt去推翻巴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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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14:40, , 38F
版主對其事務的講法,即使這邊認定標準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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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14:40, , 39F
不過,我在巴哈大多數文章都沒被刪,他們近期開來
09/07 14:40, 39F

09/07 14:40, , 40F
"批鬥"我的那三個阿薩斯新串,我發文總數未達十篇包括
09/07 14:40, 40F

09/07 14:41, , 41F
被刪文的,亦從沒被以"洗版"為由刪過文,發文亦未受限
09/07 14:41, 41F
文章代碼(AID): #1K0mnUjQ (WO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