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有關自由羽翼招生文底下之懲處

看板WOW作者 (刀穎[刀X])時間12年前 (2011/11/08 19:33), 編輯推噓-4(1014232)
留言256則, 3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首先

11/07 13:17,
法系需具備橘杖 是怎樣 怕別人來搶?
11/07 13:17

11/07 13:32,
講難聽一點 挖人家公會的主力是會有報應的
11/07 13:32
未達判的標準,但是這樣說話請多注意自身言詞,此段發言已達酸文的臨界點 Z板友您在板上已有2次水桶紀錄,若再次達標即是永久,請謹言慎行

11/08 01:56,
貴公會沒能力幫人做橘杖嗎?原來還要等人自己做好
11/08 01:56
引戰, 但由於l板友在板上並無特殊紀錄初判並無惡意,警告一次 以上兩位言論已造成當事人不快,並由當事人提出希望可改善 引戰界定之說明#1E1NyTPb 小組長裁示 有關於"引戰"的說明, 主要不是開戰什麼的... 而是語氣、態度... 這才是關鍵,引起爭端的是挑釁的態度, 而不是誰先開口說對方錯,畢竟"不認同別人觀點"這事情本身很合理, 問題在於不可以用嗆嗆的語氣,這對看板討論風氣十分負面,版主理當限制之。 因此,for所說"是應戰不是引戰",應是對於違規之處,有所不瞭解... 白話講,引戰是說你語氣帶挑釁意味,不是說你"帶頭"吵架的意思囉~~~~。 所以語帶挑釁意味, 視為引戰. 接下來是給板友們,有些人質疑所謂亂噓=鬧板 實際上得從前後文,並從板上該版友以往紀錄來判定是否為鬧板 wow板並沒有惡意噓文可以判的例子,噓文相關的判例存在僅僅有底下 鬧板行為界定 鬧板行為相對五花八門, 所以包含但不限於以下行為 一. 張爸文 二. 無關板旨也無涉討論的文章. 這部分的性質不太容易清楚界定, 標準例子就是 #1EJtzXKi 懲處之文章內容 三. 免洗ID洗文章 四. 大量無意義之推噓文. 如 判例 #1Dvzx50J 五. 任何嚴重妨礙板面閱讀與看板運作的行為視之. 但板上沒沒有因噓文到走火入魔的地步 實在不想板規在多一條惡意噓文,但如果情況加深下去,之後可能會多一條板規 擬如下: "惡意噓文:在同一篇文內3次以上,無意義、且噓文無法提出有建設性的論點, 即會判處3天的水桶" 如果往後有類似的情況到嚴重地步,那此條板規從那時起會開始實行 最近會修改一下版規,首先會從相關釣魚文&討噓文此兩段做為出發點進行更動 如對以上板歸有任何疑問 歡迎來信詢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1.163.21

07/03 14:03,
推樓上!!!
07/03 14:03

07/03 15:05,
一樓的樓上是?
07/03 15:05

07/03 15:44,
220.141.163.21
07/03 15:44

07/03 18:40,
是From
07/03 18:4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9.185.104

11/08 19:35, , 1F
風會怎麼吹呢..@@
11/08 19:35, 1F

11/08 19:35, , 2F
推樓上!!!
11/08 19:35, 2F

11/08 19:35, , 3F
喔更 一樓插隊
11/08 19:35, 3F

11/08 19:35, , 4F
XDDD 一二樓害我笑了
11/08 19:35, 4F

11/08 19:36, , 5F
噓討噓的文有時候不需要理由的...
11/08 19:36, 5F

11/08 19:36, , 6F
跑了兩個板主後,你還想增加一條由板主主觀認定的板規嗎
11/08 19:36, 6F

11/08 19:37, , 7F
目前暫定條文看起來不算主觀阿 還是關於建設性的判定?
11/08 19:37, 7F

11/08 19:37, , 8F
所謂討噓文,並不事主觀認定是由板友的推噓
11/08 19:37, 8F

11/08 19:37, , 9F
噓foreverk
11/08 19:37, 9F

11/08 19:38, , 10F
有無意義與有無建設性都是啊
11/08 19:38, 10F

11/08 19:38, , 11F
嗚喔~
11/08 19:38, 11F

11/08 19:39, , 12F
這樣也引戰喔,質疑 = 引戰 ?
11/08 19:39, 12F

11/08 19:40, , 13F
你現在是看到兩個板主走了不想只剩自己留下來嗎...
11/08 19:40, 13F

11/08 19:40, , 14F
繼續繼續 我們還有兩個版主可以用
11/08 19:40, 14F

11/08 19:43, , 15F
ζξξξζ
11/08 19:43, 15F

11/08 19:44, , 16F
我還真佩服到現在還忠心耿耿的人lol
11/08 19:44, 16F
這邊詳細解釋一下,討噓文及有無意義及建設性的相關問題 討噓文的範例有如#1EgbSGRO此篇為規範 但是板規尚未上路因此有待商討空間 再來是所謂有無建設性的提議 這邊援引#1EjrE3eF底下之推噓文

11/07 13:56, , 17F
都沒有註明聯盟還是部落的招生文 真的有點問題
11/07 13:56, 17F
OK有點出他要點問題點在哪及噓的問題 (雖然大家知道這是聯盟,但主要表達得的是對於此篇文章有無實際意上的幫助

11/07 15:42, , 18F
...
11/07 15:42, 18F

11/07 14:03, , 19F
樓樓上....XDD?
11/07 14:03, 19F
這類就屬於無意義及無建設性的噓文 次數為同篇文章3次噓以上即援引惡意噓文條例 順帶補充:討噓文底下,有惡意噓文保護條款,但是人身等惡意問題仍然會判

11/08 19:49, , 20F
這個算引戰還真有點莫名其妙 =_=
11/08 19:49, 20F

11/08 19:49, , 21F
詳情請鑑小組長之解釋
11/08 19:49, 21F

11/08 19:49, , 22F
引戰是說你語氣帶挑釁意味,不是說你"帶頭"吵架的意思囉~~~
11/08 19:49, 22F

11/08 19:50, , 23F
但是屬於比較邊援灰色地帶 顧警告之
11/08 19:50, 23F

11/08 19:51, , 24F
你這種解讀法以後大家討論都不能用疑問口氣了
11/08 19:51, 24F

11/08 19:52, , 25F
有無意義的灰色地帶是比較小,但是建設性這個就很寬了
11/08 19:52, 25F

11/08 19:52, , 26F
真的建議不要再想用這種帶有主觀意識的規定管板,因為你
11/08 19:52, 26F
還有 190 則推文
還有 1 段內文
11/08 21:08, , 217F
堂?
11/08 21:08, 217F

11/08 21:10, , 218F
了解 除非以後有相關版規出來 否則這類我不會這樣判
11/08 21:10, 218F

11/08 21:10, , 219F
那改天PO個[無用]文,被人噓OP是不是可以說對我造成不悅
11/08 21:10, 219F

11/08 21:11, , 220F
然後你就判他引戰?
11/08 21:11, 220F

11/08 21:11, , 221F
不能這樣就判定引戰
11/08 21:11, 221F

11/08 21:13, , 222F
那你今天就是用對方說對我造成不悅,然後對合理的質疑判定引
11/08 21:13, 222F

11/08 21:13, , 223F
戰,我這樣說有錯嗎?
11/08 21:13, 223F

11/08 21:15, , 224F
講事實總是有挑釁意味在的,實話不好聽
11/08 21:15, 224F

11/08 21:16, , 225F
行的正做得直還怕別人酸嗎
11/08 21:16, 225F

11/08 21:20, , 226F
可憐,又一個版主被洗頭,不知道可以撐過幾個CD
11/08 21:20, 226F

11/08 21:22, , 227F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一套道理 但是只有版主的道理才會被戰
11/08 21:22, 227F

11/08 21:23, , 228F
呀 版主難為不在話下
11/08 21:23, 228F

11/08 21:24, , 229F
噗,只有版主會被戰,那其他被戰的大概是被戰爽的
11/08 21:24, 229F

11/08 21:25, , 230F
其他被戰的砲火又不集中,沒兩下就被遺忘了,連個m都要不到
11/08 21:25, 230F

11/08 21:26, , 231F
不過引戰我認為是最難認定的部份,這個灰色區域實在大
11/08 21:26, 231F

11/08 21:26, , 232F
你大概忘記以前一堆戰神凡發文必被群體攻擊的情形了lol
11/08 21:26, 232F

11/08 21:26, , 233F
版主的道理影響到判斷標準不是嗎 誰沒自己的道理?
11/08 21:26, 233F

11/08 21:27, , 234F
名人戰起來最後都有m進精華區的:)
11/08 21:27, 234F

11/08 21:27, , 235F
我是說版主判斷判決的部份
11/08 21:27, 235F

11/08 21:28, , 236F
至於有些版友愛戰也沒辦法呀 被戰必有可戰之處不是嗎XD?
11/08 21:28, 236F

11/08 21:31, , 237F
那篇招生最後噓自由不下神樣的更嗆
11/08 21:31, 237F

11/08 21:52, , 238F
噓文一定要有建設性 推文不用, 太平世界 人人有河鮮吃
11/08 21:52, 238F

11/08 22:32, , 239F
當不當版主沒差,其實當個棋靈王也不錯啊XD
11/08 22:32, 239F

11/08 23:12, , 240F
問題是板主的主觀判斷,是符合乎善良風氣及經驗法則
11/08 23:12, 240F

11/08 23:25, , 241F
善良風氣及經驗法則說穿了就是自己主觀判斷
11/08 23:25, 241F

11/08 23:25, , 242F
版主有受過什麼專業的職前訓練嗎?你怎麼會相信他的主觀判斷不
11/08 23:25, 242F

11/08 23:25, , 243F
會錯?
11/08 23:25, 243F

11/08 23:32, , 244F
樓上這算苛求了,完全不會錯?那根本就不是人類
11/08 23:32, 244F

11/08 23:33, , 245F
問題是當他判錯時,他是否能接受意見及改正
11/08 23:33, 245F

11/08 23:39, , 246F
樓上,這邊的版主犯錯時會道歉認錯改正嗎?
11/08 23:39, 246F

11/08 23:42, , 247F
我的主要意思是你把版主捧高了,扯到善良風氣跟經驗法則又不
11/08 23:42, 247F

11/08 23:43, , 248F
法官在判案。光看小組長裁示跟引用小組長裁示的版規,很難
11/08 23:43, 248F

11/08 23:44, , 249F
相信版主依此套規則跟解釋下的判斷能有多公正
11/08 23:44, 249F

11/08 23:45, , 250F
舉例來說,扶老人過馬路均合乎這兩點;佔公車老年人
11/08 23:45, 250F

11/08 23:46, , 251F
座位則否,就只是這樣而已,很簡單的大眾是非觀而已
11/08 23:46, 251F

11/08 23:48, , 252F
如果符合兩點又覺得板主判決有爭議,那組務也能申訴
11/08 23:48, 252F

11/08 23:49, , 253F
I板主的做法不能引用到所有板主,這樣有點先入為主了
11/08 23:49, 253F

11/08 23:50, , 254F
以前炸彈哥事件時,我就說過I板主有問題,還不是被噴
11/08 23:50, 254F

11/09 13:43, , 255F
不幫解橘杖... 真的很難不讓人覺得有問題啊
11/09 13:43, 255F

11/14 07:39, , 256F
怎麼又有援軍
11/14 07:39, 256F
文章代碼(AID): #1EkHESsO (WO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