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尊重與放任的概念區辨

看板W-Philosophy作者 (三葉蟲)時間8年前 (2016/02/17 14:35), 編輯推噓2(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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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洛姆(Erich Fromm)是這麼解釋「尊重」的,他說: 「尊重並不是懼怕和畏懼,它指一種能力:他人是什麼樣子, 我就照他的樣子來認識他,認知他獨特的個人性。 尊重的意義是我關懷另一個人, 讓他依照他自己的本然去生長,去發展。 因此,尊重意涵著我對他人沒有侵占剝奪的欲望。」 請問: 那「放任」不是也對他人沒有侵占剝奪的欲望嗎? 那「尊重」跟「放任」兩者會有什麼差別? 難道所謂的「尊重」 真的就是「放任」之外 還要對他表示一點點的「敬意」嗎? 舉例來說: 台灣前總統李登輝2014年6月在日本出版的日文書《李登輝送給日本的話》重申: 「釣魚台列嶼不歸屬台灣,這是毋庸置疑的事實。」 我們如果說「我尊重你的意見」 「我對李登輝的意見表示尊重」 那麼表示我對他的這些言論存在有一點點的「敬意」嗎? 不然如果不管他的言論 不理會他的言論 這不就是「放任」了嗎? 那這樣「尊重」跟「放任」兩者還有什麼差別? 我究竟要做出怎樣的動作 才算是「對李登輝的意見表示尊重」? 請用語言分析的方法說明指導一下 謝謝 -- Now that I ask you earnestly and sincerely, Now you answer me mercifully: "To prevent the world from being destroyed, To protect the peace of the worl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3.180.7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Philosophy/M.1455690926.A.528.htmlgeofrania:轉錄至看板 ask-why 02/18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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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理解是「放任」是被動產生社會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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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理解 放任主要是針對行為 且對於被放任者可以有拘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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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與放任 有重疊但也有不同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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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Fromm哥的說法,重點在於『欲望』吧?也就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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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你尊重某對象時,你對該對象作為前,會考量到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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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格、經歷等脈絡,而不是依照感性直覺去評斷或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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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任』缺少『關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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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意』中具主觀的價值判斷,甚至感性的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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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有敬意的同時是可以不尊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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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示尊重的動作:根據李登輝的經歷、歷史素養與情感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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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以及歷史文獻、領土主權認定事例,客觀評斷該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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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意見的有效性及歷史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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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只是舉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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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的同時是可以毫無敬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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