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2014 北法盃 in 東吳大學

看板Volleyball作者 ((/‵Д′)/~ ╧╧)時間9年前 (2014/10/07 23:37), 編輯推噓4(400)
留言4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2014北部地區法律學系校際排球錦標賽 ●主  旨:提倡運動健身概念,促進各大學法律系同學彼此合作精神,凝聚各校法律系 同學之向心力,營造出法律人團結之氣氛;加強體育活動,提倡運動風氣,提升運動技術 水準,促進身心健康,特舉辦本盃賽。 ●目 標 : (一)藉由比賽切磋技巧,從中學習並自我成長 (二)提倡排球運動 ●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東吳大學法律系男子排球隊、東吳大學法律系女子排球隊 ●協辦單位:中華民國大專院校系際運動聯盟 ●比賽時間:103年12月27、28日 ●比賽地點:東吳大學外雙溪及城中校區 ●參加資格:北部大專院校法律系男、女子組排球隊,或者歷年有參加之學校,並鼓勵系 所之教職員工一同參與。 ●報名日期:10月1日起至10月26日止。 ●報名費用:每隊4500元整。(包含500元保證金,於該隊完成全賽程後無息退還) ●領隊會議: (一)第一次領隊會議:於10月26日13:30,確切時間以及地點將另行於網站上通知。討論 內容,以預算表、企劃書、比賽規則與其他相關的事項進行討論,蒞時請各單位派員到。 未出席者由大會對於討論後之任何結果事後並不得異議,且無權對領隊會議決定之事項發 表意見。 (二)第二次領隊會議:於11月30日13:30,進行抽籤及賽程排定,確切時間地點另行於網 站上通知,蒞時請各單位派員到場抽籤。未出席者由大會代抽,事後並不得異議,且無權 對領隊會議決定之事項發表意見。 (三)領隊會議地點:東吳大學城區部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貴陽街一段56號 ●獎勵辦法:前四名將分別頒發獎盃一座以資獎勵,另設有男女排各一MVP、最佳攻擊手 、最佳舉球員、最佳防守球員等獎項。 ●報名手續及費用繳交: (一)報名自即日起至10月26日24:00截止。  本次採用網路報名的方式。[報名表單下載請至2014北法盃官網 ] (二)報名費繳交方式:  郵局代號:700  匯款或劃撥: 郵局局號-帳號0002552-0069151  戶名:賴博聖 收到報名費後,會以e-mail告知為報名成功,若三天內未收到回覆請洽 0953811212。 (三)報名費須於10月26日前繳交,以利賽程排定,未交者則不算報名完成。 (四)各組各隊繳交之保證金500元整,應須該隊完成全賽程後無息退還,當日報到未到及 中途棄權者沒收其保證金作為大會基金。如因選手在比賽中受傷無法完成賽程者,無息發 還保證金。 (五)若報名時無法確定球員名單者,可於第二次領隊會議前一天, 月 日當天晚上 12:00以前,補足名單寄至 (請再以電話或簡訊告知以便立即補登資料),若不足六人,則 視為未報名,報名費退一半。 (六)各隊經報名抽籤後視為完成競賽報名程序,不得要求退出比賽及退還保證金。 ●主辦單位報名聯絡人: 東吳大學男排隊長李宗暘聯絡電話:0913830114 東吳大學女排隊長王毓婷聯絡電話:0935982403 ●比賽方法:  1. 採用中華民國排球協會最新頒佈之規則。 2. 比賽制度採三局兩勝,前局二十五分,第三局十五分,採取落地得分制。 3. 不實施技術暫停,維持每隊每局兩次暫停,每次各隊三十秒的暫停時間。 ●一般規定:  1. 參賽隊伍請準時,逾開時間未出場者,沒收該比賽不得異議。  2. 比賽隊伍遲到10分鐘即表棄權論,不得異議。 3. 凡參賽隊伍於出場比賽前,請先至大會辦理報到手續。 4. 球隊之比賽服裝之式樣、顏色應整齊劃一,球衣胸前、背後均應有明顯號 碼,否則不准出賽。 (自由球員著與其他隊員不同顏色(款式不同)的球衣) 5. 每隊報名人數含隊長一併登錄,未登錄於秩序冊者不能上場比賽。 6. 對於對手人員參賽資格有疑義者,請於每場開賽前向裁判或主辦單位,提出 查詢,若經查證資格不符時則取消整隊比賽資格,但若開賽後 則恕不受理。 7. 一. 採三局兩勝制。 二. 以先得25分並至少領先兩分為勝該局 (包括決勝局)。 三. 決勝局採15分制,一方先得8分時,交換場地。 8. 一. 勝一場得兩分,敗一場得一分,棄權零分,以積分多寡判定名次。 二. 如兩隊以上(包括兩隊)積分相等時,以相關各隊在該循環賽,全賽程中所 勝 總分數除以所負總分數之商數多寡判定名次。 三. 再相等時,則以相關各隊在該循環賽,全賽程中所勝總局數,除以所負總 局數之商數多寡判定名次。 四. 如再相等,若僅兩隊,則以勝隊為勝;兩隊以上則由大會主持抽籤決定之。 五. 某隊棄權時,除該隊取消資格外,所有球隊與該隊比賽之積分亦不予計 算。(採大專聯賽賽制) 9. 凡參加比賽之所有隊伍均應遵守各項細節之規定。 球隊因違反規定而利益有所損時,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大會提出異議。 ●申訴: 1.比賽中之爭議事項,如規則有明文規定及同等意義解釋者,以裁判之判決為最終判 決,不得異議。 2.凡比賽中冒名頂替或非法球員下場比賽者,得沒收所有該隊賽事,並沒收該隊保證 金。 ●附則: 1.遇天災或不可抗拒之因素,賽程之調整以主辦單位公佈為準。 2.參加球隊之膳食、交通敬請自理。 3.凡經報名之球員於抽籤後不得要求更改名單。 2014北法盃網站:http://www.bsaila.com.tw/cup/index.aspx?bsid=90746 藉排球版宣傳一下 希望他校法律系能共襄盛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0.219.128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Volleyball/M.1412696271.A.738.html

10/08 00:41, , 1F
推推~
10/08 00:41, 1F

10/09 17:02, , 2F
推推
10/09 17:02, 2F

10/10 15:18, , 3F
推推
10/10 15:18, 3F

10/10 15:23, , 4F
不能打了QAQ
10/10 15:23, 4F
文章代碼(AID): #1KD0ZFSu (Volleyba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