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舉手] 能追嗎
※ 引述《tonyjason1 (tony)》之銘言:
: 去年我跟處女女還滿不錯的每天都MSN到很晚
: 後來放暑假淡了之後開學她交男朋友了
: 那時我才發現我很喜歡她
: 於是我就把這份情感放下了
請問t大,你的放下定義是什麼??
不喜歡了?還是把你的情感深埋?
這兩個有一定的差別,請說明清楚一下比較好。
: 機緣巧合下追了她的好朋友(不久前而已)
機緣巧合?是什麼?
某天看到她的好朋友好像也不錯?
還是什麼?
其實在文中你所闡述的訊息並不完整,
這樣只會讓人覺得你是否對於感情不太尊重?
若是你只是對於前者有男朋友而放棄,
那這時候的你是否對前者仍有感覺?
如果還有,為何你可以這樣輕易去追其他女孩?
如果沒有,又為何會在人家沒有男朋友後又回頭去追前者?
在我看來是很矛盾的。
所以你問我為什麼會噓,因為我並沒有感覺到你對於自己與那兩位女孩的尊重。
: 後來互動並不良好現在已經放棄...
: 然後現在處女女跟男朋友分手了...
: 請問我現在就去追處女女適合嗎?
: 會不會讓她很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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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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