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我這樣會很超過嗎 @_@

看板Virgo作者 (霧堤)時間16年前 (2009/10/31 20:04), 編輯推噓6(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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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kkpeter (田壘打全壘打)》之銘言: : 雖然知道眾鄉民不是很好惹,大家反應還比我想像的還要激烈了些 : 不過既然文都發了,就..... ---- 以下開放全力按2 : -- : 我想可能是文意與現實上有所差異吧 : 也許是我不太會敘述 = = : 也許這根本是事實 XD : 不過我想我還是講清楚點 : 免得被噓到XX : 首先從一開始藏耳機的情形來講 : 一開始藏他的耳機並不是我很討厭他總是戴著耳機 :          ̄ ̄ ̄ : 而是心血來潮抱著『嘿嘿~我來開個小玩笑,捉弄一下妳』的心態 幼稚 : 雖然我有提到我不喜歡她跟我在一起時戴著耳機 : 不過這絕對跟我藏她耳機沒關係,只是想惡作劇一下 : 再來事情進展到第二階段 : 她盧我,而我不把耳機給她 ? : 純粹是因為我幼稚    呃...??? : 好啦的確是有這麼一點幼稚沒錯 : 這個部分又必須另外說明 : 每對閃光之間都有不同的相處模式吧? 我們對你們的相處模式沒興趣 : 我從跟我家阿閃交往到現在已經一年了 : 都是我再欺負她比較多 : 欺負她並不是指吵架什麼的 : 而是平常兩個人打打鬧鬧的樣子 : 但我們一直很好 : 她也知道我只是在跟她鬧鬧罷了 : 不過既然是這樣子為什麼會演變成吵架的劇情 ??? 不管你們相處模式怎樣 這次他就是"生氣了" "發飆了" 結果你只一味的拿"我以前也這樣開玩笑為什麼你今天才生氣"當理由 實在很沒道理 我相信你女友絕對不是前一秒還笑嘻嘻跟你打打鬧鬧 後一秒突然崩潰大哭破口大罵 他一定有認真的問你東西到底在哪? 而你還繼續"白目"的玩鬧下去 是你沒看他臉色 等對方真的翻臉再腦羞.這樣對嗎 對嗎 對嗎?? : 因為她最後受不了 : 歇斯底里的跟我發飆了 : 我相信這個耳機對她等等要出門來說 : 絕對沒有重要到需要對我發飆的程度 這是你單方面的想法 請不要自以為是對方的代言人 不管你自認多了解他 你畢竟"不是他" 你沒資格"幫他判別事情輕重" 耳機是他的.他本來就有權利拿.為何沒重要到可以發飆 重不重要是你說了算嗎? : 想到這我就不太開心了 :           到底是為了什麼 :             到底是為了什麼 :               到底是為了什麼 : 因為一個耳機跟我翻臉 =_= : 對此一股莫名奇妙 : 火氣自然由然而生 :         為什麼我比不上一個耳機 :           為什麼我比不上一個耳機     崩(〒皿〒)潰 :             為什麼我比不上一個耳機 兩碼子事 你這樣就像某些神經兮兮的小女生 男生哄到翻臉 就躺在地上打滾打哭"我跟xx哪個重要.你這樣不愛我!!!!" 把自己跟耳機比.跟耳機吃醋 不覺得自己很可笑 : 為此我當然又更不想把東西環給她了   v幼(A_A)稚y : 到最後真的有點受不了她的發飆 : 才做出了反擊的動作 誰受不了誰 我真替你女友悲哀啊ˊˋ 跟你好好講.要在那邊嘻皮笑臉 等我翻臉了再跟著大吼腦羞.不只幼稚還兼沒品到家了 : 也許是太過震撼,害她受精了 你國中有畢業嗎@@ 如果這就是你的幽默感.真的很難怪你女友笑不出來了(皺眉 : 才連忙跟我嗖哩~嗖哩~嗖哩~嗖哩~ : 而今早發完文 : 我也順勢跟她講清楚,say 嗖哩~嗖哩~嗖哩~了 : 這篇的重點主要是要強調 : 藏東西的無聊動機 : 以及 : 我與閃光之間的相處模式 : 另外 : 跟夜店完全沒關係,只是想問問處女男的意見 : 請鄉民們不要一起攙下去攪 =_= : 不過說實在的 : 我在外面、在朋友之間、在家人之間 : 互動、交談都還沒有與阿閃來的還要多 : 在外面我給大家的印象是幾乎不講話的 : 而在閃光面前卻是廢話連篇 : 一些幼稚、愚笨的行為 : 只是單純想逗她笑笑罷了 很明顯他不覺得好笑 不要以為自己再過份人家都有義務笑呵呵 開玩笑要看場合和臉色 很明顯你還沒進化到這裡.不會拿捏就不要亂開 而且說實話 我懷疑他忍你的"玩笑"很久了 今天終於爆發 : 處女男你說看看 : 有比看到自己的愛人開心、忘我的大笑更棒的事嗎 ??? 原來對女友大吼罵到他哭=愛人開心又忘我的大笑??? 教教我怎麼辦到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2.178.253 ※ 編輯: czaritza 來自: 114.42.178.253 (10/31 20:11)

10/31 20:32, , 1F
可以推一下嗎?句句重點,原PO可省思ㄧ下 非惡意~
10/31 20:32, 1F

10/31 20:49, , 2F
同上,個人覺得原PO真的需要反省
10/31 20:49, 2F

10/31 21:18, , 3F
我猜原po這次應該學到教訓了,大伙也別再追殺他了
10/31 21:18, 3F

10/31 21:21, , 4F
感覺不到啊.要是他女友沒道歉.他現在大概還怒氣沖沖的大
10/31 21:21, 4F

10/31 21:22, , 5F
罵她沒有幽默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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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22:01, , 6F
原po感覺如此憤怒,就讓我想回文,既然已經看過,就自D
10/31 22:01, 6F

11/01 00:17, , 7F
推!原po非常需要反省!
11/01 00:17, 7F

11/01 08:03, , 8F
超級需要好好反省自己的幼稚心態跟幼稚行為...
11/01 08:03, 8F

11/01 12:59, , 9F
原來這社會已經發展到非原PO可以指定別人D文了?
11/01 12:59, 9F

11/01 17:29, , 10F
看來原po沒在好好反省...此篇真是中肯。
11/01 17:29, 10F
文章代碼(AID): #1Ax2V0n4 (Vir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