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檢舉] MrSinister擅自使用本人ID當作簽名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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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主文:. MrSinister 處罰單一張。. 判決說明:. 1. 被檢舉人未經檢舉人同意,逕自將其推文製成簽名檔行為,違反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 理規則第六條第二款第二目應處罰單一張。. 2. 使用者應於繳清罰單後二十四小時內,或自本公告發出一百二十小時內,刪除違規簽. 名檔,除客觀不能無法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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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水球或信件違規,應將證據由個人信箱直接轉錄至本看板,並不得為任何編輯。. 並請變更其標題與檢舉文一致。違反規定者得駁回之。詳情請見置底文檢舉規範。. 另,檢舉點歌違規請附上日期。). ┌╮* * * * ~ * * ╮ ☆ ** ˙οξ∵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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