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檢舉] 相似帳號eric0211鬧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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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主文:. 本板對看板事務無管轄權限,故判決駁回,不予受理。. 判決理由:. 1 .單純針對於看板中發表不當之文章或推文,依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第六條第一款,屬看板違規,並依同法第八條,應由板主認定事實之有無,. 本板並無管轄權限。. 2. 看板違規請向板主申訴,若對板主之處置有疑義,請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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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水球或信件違規,應將證據由個人信箱直接轉錄至本看板,並不得為任何編輯。. 並請變更其標題與檢舉文一致。違反規定者得駁回之。詳情請見置底文檢舉規範。. 另,檢舉點歌違規請附上日期。). ┌╮* * * * ~ * * ╮ ☆ ** ˙οξ∵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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