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檢舉] lafk信件持續騷擾加恐嚇語氣內容及侮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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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主文:. 依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十六條之規定,提出檢舉時,必須註明檢舉人. 、被檢舉人、檢舉事由與證據,檢舉人及被檢舉人須填載明確,檢舉事由須秉實. 詳述,所附證據須充分真實。故本院裁定駁回,不予受理。. 判決理由:. 本案中,檢舉人 AUQ 未依本板檢舉規範所制定之以「轉錄證據」方式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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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於證據文修改過不予採認. 因此我重新將證據文補齊. 此文上接我的前一篇文章. 作者 AUQ (departure). 標題 Re: 不好意思. 時間 Tue Oct 23 13:16:08 2007───────────────────────────────────────: : 你是腦袋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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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afk (士大夫之無恥). 標題 Re: 不好意思. 時間 Tue Oct 23 13:01:57 2007───────────────────────────────────────: : 我有沒有比他更有競爭力是我的事情. : : 你如果喜歡他這麼有競爭力的價格可以去跟他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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